湖南省2020年高職高專單招報名、測試實施辦法
時間:2020-04-29 作者:gkzxw 點擊:次
一、招生專業設置
各高職院校須于4月30日前,登錄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系統(院校版)(http://www.hneao.cn/yx),設置好招生專業等信息(招生專業必須與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批準的湖南省高等職業教育專業設置備案名單一致),經我院審核確認后準予開通報名系統。各校同時打印招生專業備案表,加蓋公章后報送我院普招處。
二、單招報名與確認
高職單招對象為符合湖南省2020年高考(含對口招生考試)報名條件并已參加高考報名的人員。其中,對于符合湖南省高考報名條件尚未參加高考報名的退役軍人、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新型職業農民、企業在崗人員等五類社會人員(以下簡稱社會人員)可在4月27日-30日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到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教育考試機構辦理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單招報名和填報志愿時間統一為5月6日-5月18日,在此期間,考生可登錄湖南省高考招生考試信息管理平臺(考生版)高職單獨招生報名子系統填報報考信息。
考生可選擇測試時間不沖突的1-2所院校報考。社會人員報考時須下載對應的報名身份審核(界定)表(見附件),按照要求辦理有關手續后,將證明材料提供給報考學校認定。不能提供有關證明材料的考生只能以往屆生身份報考。
報名截止后,各高職院校須下載本校的考生報名信息,組織開展報名確認工作。各校須對社會人員的資格證明材料進行核對和認定,同時匯總社會人員報考人數統計表,加蓋公章后隨同錄取考生信息報表一并報送我院普招處。未在網上報名的考生,不允許參加測試。
三、單招測試
單獨招生測試工作由各高職院校按國家教育考試的相關規定和省教育廳相關文件要求組織實施,院校所在地的市(州)招生考試機構負責監督指導。市(州)招生考試機構要安排專人對測試工作進行監督,我院也將組織人員對各校的測試工作進行監督巡視。全省單招考試時間暫定5月20日以后進行,6月8日前完成考試。具體測試時間由各高職院校根據有關要求自行安排,并報我院普招處備案。
測試地點原則上只設在單招高職院校校內。確有必要在異地設置考點的,須征得當地市(州)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及教育(體)局同意,并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異地考點由所在地市(州)教育局負責安排在當地高職院校或市(州)政府所在地的高考考點。高職院校應制定詳細的異地組考工作方案,與考點簽訂組考協議,明確各自的工作職責和義務。高職院校應落實異地組考的主體責任,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由院校相關領導擔任考點主考,關鍵崗位的工作須由院校在職在編人員承擔,組考要求和考試時間須與校內考點一致;組考工作方案須報送考點所在地的市(州)招生考試機構,并接受其業務指導。
各高職院校要主動與當地聯防聯控機制溝通匯報,在衛生疾控部門的指導下,參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關要求,科學合理安排和布置考場,加大疫情防控物資保障力度,加強對涉考場所的通風消毒和衛生安全管理。
四、錄取備案
今年單獨招生錄取備案工作于6月18日前全部完成,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預錄取報送階段。各高職院校必須于6月14日前,登錄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系統(院校版),報送所有參加單招測試考生的各類成績信息與擬錄取考生信息。考生擬錄取專業不得超出各校已在報名網上設置的專業,考生錄取的志愿順序應按公布的錄取規則確定。6月16日,各高職院校網上查看比對數據,依據有效數據情況和各自招生錄取規則遞補擬錄取考生,對于報考兩所高職院校的考生,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順序錄取。
(二)確認備案階段。6月17日,各高職院校下載錄取名單,確認并打印測試考生成績信息報表和審核后的錄取考生信息報表,由學校負責人簽字蓋章后,連同單獨招生錄取情況報告(報告內容包括考生報名人數、確認人數、參考人數、錄取人數、擬錄取名單公示網址及網頁截圖、以及執行相關錄取規則的責任說明等)一并于6月18日前報我院普招處備案。備案完成后,方可發放錄取通知書。
五、工作要求
1.各高職院校要成立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切實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相關文件精神,規范管理,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要嚴格按照本校公布的單獨招生錄取規則決定考生是否錄取以及所錄取的專業,同時負責做好已報名但未被錄取考生的解釋工作。
2.各高職院校要嚴格落實教育部“陽光招生”的要求,將擬錄名單在本校網站進行集中公示,時間不少于5日。未經學校公示或無考試成績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已被錄取的考生不能參加本年度統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對口招生考試。
3.各高職院校可將省教育廳審核后的單招簡章及相關宣傳資料制成網頁于4月30日前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我院普招處,我院將在“湖南招生考試信息港”網站的“單招專欄”統一公布,相關宣傳內容由各高職院校負責解釋。
4.單招錄取結束后,不再辦理退、補錄手續,遺留問題由高職院校負責。特殊情況需辦理退、補錄手續的,必須符合相關規定和程序。各高職院校須于6月20日前向我院普招處報送本校單獨招生工作總結。
5.各高職院校要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制定有效的應急預案,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確保單招考試安全。
6.各高職院校要切實加強考試安全管理,采取嚴格措施,防止和杜絕試題失密、泄密,嚴防代考、替考及其它違紀舞弊事件的發生。要大力宣傳單獨招生考試屬于國家教育考試的組成部分,對在單招工作中違規的考生、學校及有關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所確定的程序和規定查處;涉嫌違法的,由考點報請當地公安機關依法進行處理。各高職院校應于考試結束后一周內將違紀作弊的考生名單(含相關材料)報我院紀檢與督查處,由我院依據有關規定和程序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