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20體育專業術科特招生和高水平運動隊體育專項測試考場規則
時間:2020-05-13 作者:gkzxw 點擊:次
一、自覺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二、憑準考證和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應主動接受考試工作人員按規定進行的身份驗證和對隨身物品等進行的必要檢查。
三、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手機等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照相攝像和電子存儲記憶錄放等設備進入考場。
四、進入候考區、考場后,聽從考試工作人員的安排和調度,主動配合考試工作人員做好檢錄、核對和登記等工作。與考試無關人員不得陪同進入候考區和考場。
五、所在組別(輪次)的某一項目考試結束,遲到作棄權處理,但允許參加尚未開考項目的考試。
六、進入候考區、考場后,不得使用通訊工具、不得拍照攝像、不得隨便走動、不得吸煙、不得大聲喧嘩、不得私下聯系接觸考評員、不得接受任何人員的技術指導、不得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
七、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考試內容,不得要求重測。
八、考試結束后,立即離開考場和候考區,不得在考場和候考區附近拍照攝像、大聲喧嘩。
九、嚴禁服用體育比賽中的禁用藥品。
十、如不遵守考場規則,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規行為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以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執行,并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考生在本次考試中有作弊行為的,除本次體育測試各科成績無效外,其所報名參加當年普通高考的文化課各科成績亦無效。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