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2020年7月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報名通知
時間:2020-05-19 作者:gkzxw 點擊:次
根據《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20年7月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現將報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對象、報考科目、考試時間、報考費用等信息均以省發(fā)文件《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20年7月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為準。
二、本次報名采用網上報名、網上信息確認及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未進行報名信息確認或已進行報名信息確認但未完成網上繳費的考生不能參加考試。
三、在校生均在學籍所在學校報名;社會考生原則上需在戶籍所在地報名,若需異地報名,必須事先征得當地考試機構同意。
四、符合條件的考生請于2020年5月19日9:00至5月25日17:00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報名系統(tǒng)”,認正閱讀報名要求,網上簽訂《誠信承諾書》,如實錄入報名信息。其中溫州市區(qū)的社會考生根據自己的戶籍所在地分別選擇“溫州市教育考試院(鹿城戶籍)/(龍灣戶籍)/(甌海戶籍)/(洞頭戶籍)”作為報名點。考生須仔細核對錄入的報名信息,確保報名信息(含照片)和報考科目準確無誤,方可對報名信息進行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缺少照片的考生不能進行報名信息確認,須先按系統(tǒng)提示上傳規(guī)范格式的照片。如認為系統(tǒng)里照片不合冝,可聯系報名點管理員重新上傳。
報名信息確認后須在上述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網上繳費,逾期(時)不再辦理。其中溫州市區(qū)社會考生提交報名信息后需經我院審核,審核通過后(次日)方可進行確認繳費。報名工作結束后將通過省政務平臺對考生報名信息進行可信身份驗證。考生指紋信息直接采用身份證的個人信息。
五、殘疾考生在學業(yè)水平考試報名時申請?zhí)峁┛荚嚤憷恼J定標準按《教育部 中國殘聯關于印發(fā)<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教學〔2017〕4號)執(zhí)行。
六、外省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參加學業(yè)水平考試后,如在浙江省參加普通高校招生錄取,須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教育廳等4部門〈關于做好外省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我省參加升學考試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浙政辦發(fā)〔2012〕160號)規(guī)定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