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國家專項、地方專項和高校專項有何區別?
時間:2020-05-22 作者:gkzxw 點擊:次
近日,湖南省教育廳、省公安廳聯合下發了《關于做好2020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很多考生家長在后臺留言,表示搞不清三大專項計劃之間的區別在哪,不知道該報考哪一類。
報考資格及審核程序
● 國家專項計劃:
考生具有湖南省實施區域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和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符合今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的,均可報考。申報國家專項計劃須同時具備以上條件。
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可向報名點提交報考申請,如實填寫好《湖南省國家專項計劃招生、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報名資格審核表》(見下方圖片),并到戶口所在地村委會及派出所簽署意見,然后交報名點統一報縣級招生部門。當地縣級教育部門審核后,由招生考試部門將合格名單在學生所在中學和縣內予以公示,并逐級報市州和省教育考試院進行復核。經我省統一組織審核合格的考生方可參與投檔和錄取。對于弄虛作假的考生,一經查實,取消專項計劃報名和錄取資格,同時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輕重給予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1-3年的處理。
● 高校專項計劃
申請考生及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在湖南省戶籍制度改革實施之前(2015年12月31日前),其戶籍為我省實施區域的農業戶口,其中考生本人須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和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符合今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申報高校專項計劃須同時具備以上條件。
高校專項計劃招生有關戶籍和學籍的報考資格審核程序與“國家專項計劃”招生相同。符合條件的考生可按照招生學校要求,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完成報名申請。我省于6月20日之前完成考生報名基本條件審核并公示通過審核名單。有關高校于6月底前完成考生其他條件審核并公示通過審核名單。
湖南省高校專項計劃實施區域:
● 地方專項計劃
在我省戶籍制度改革實施之前(2015年12月31日前),具有我省農業戶口且符合今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三大專項計劃的區別
● 實施主體不同
國家專項計劃(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由中央部門和地方本科一批招生的高校承擔,招生計劃由教育部安排確定。
地方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專項計劃)招生由我省所屬本科一批招生的高校負責實施。省教育廳商有關部門和高校后按要求確定招生計劃。
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由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試點高校承擔。今年實施高校專項計劃的院校名單已公示,全國共95所,湖南省內實施該計劃的高校有中南大學、湖南大學、湖南師范大學,可點擊→這里←查閱全部院校名單及招生章程。報考高校專項計劃的考生必須經招生院校考核合格才可以報考。
● 招生范圍不同
國家專項計劃定向招收貧困地區學生。
地方專項計劃定向招收各省(區、市)實施區域的農村學生。
高校專項計劃定向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
● 申請、錄取方式上的不同
國家專項計劃:需要提交《報名資格審核表》(具體請參考上文)并通過層層審核。我省國家專項計劃中,公安類等對考生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或專業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錄取,其他院校、專業安排在本科提前批之后、本科一批高水平藝術團投檔前進行。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于招生學校普通類招生所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生源不足時(公安類等對考生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或專業除外),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可填報一次征集志愿。如按征集志愿投檔后仍生源不足時,可按教育部的相關規定,適當降分投檔錄取(最多降20分)。
地方專項計劃:不需要單獨報名和遞交其它材料。符合條件的考生在本科一批“非定向”平行志愿欄中填報地方專項計劃并參與錄取。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于招生學校普通類招生所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生源不足時,可按我省高校招生政策相關規定,適當降分投檔錄取(最多降20分)。
高校專項計劃:需要在一定日期前在“陽光高考”平臺里單獨報名,并提交相應的紙質材料,經過該校專家審核后,于指定時間到該校參加筆試和面視(有的學校不需要筆試和面試)。根據陽光高考信息平臺發布的工作安排,今年的考生需要在5月25日前完成報名申請。
特別提醒:一些院校的高校專項計劃不分省,考生全國排隊,擇優錄取;還有一些院校計劃分省或部分計劃分省,分省排隊。詳情請考生咨詢招生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