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省舞蹈學類統考報考須知
時間:2017-01-05 作者:admin 點擊:次
為確保2017年舞蹈學類全省統一考試工作順利進行,根據省考試院相關文件要求,特制訂本須知。
一、考試科目及收費標準
1、舞蹈學類考試科目及要求詳見《2017年湖北省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統一考試舞蹈學類考試大綱》(湖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
2、收費標準按鄂價費規【2013】215號文件執行,每科目60元/人。
二、報名及考試流程
在高考網報時已選報舞蹈學類統考的考生,于2016年12月13日至15日(每天08:00-17:00),憑高考報名號和身份證號登錄武漢音樂學院招生信息網進行專業統考報名,填報相關信息和相應科目的考試曲目并完成網上繳費。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以免錯過網報時間。網報結束后,系統將自動關閉,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的,視為未報名,不予以安排考試。
舞蹈學類統考報名考試具體流程:
特別提示:舞蹈學類統考考試時間因故調整為2017年1月6日-10日,請考生按本人準考證上的“考試安排”準時參加考試。
(一)網上報名及要求
1、閱讀須知:考生登錄報名系統后,須認真閱讀報名須知和注意事項。
2、核對信息:考生須認真核對考生信息是否與本人高考報名時填報信息一致。
3、曲目填報:根據考試大綱要求,填寫一個自選舞蹈劇目片段或組合名稱,選填單一技術技巧名稱(至少任選兩項,可多選,并且不能為同一類別)。請仔細核校選填內容,以免錯填(選)。
4、網上繳費: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武漢音樂學院招生信息網進行網上繳納考試費,網上繳費成功后,考生不能修改任何報考信息。
5、打印準考證:請考生于2017年1月4日至考試結束,憑高考報名號和身份證號登錄武漢音樂學院招生信息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筆試流程及要求
1.考生須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在考場入口處接受安檢,安檢通過后,方可進入考場。進入考場后,對號入座,并將證件放在課桌的左上角,以便查驗。
2.考生進入考場時,不得攜帶書包、資料和通訊設備及其他物品,所帶物品須存放在“小件物品存放處”。
3.考生只準攜帶2B鉛筆、橡皮和黑色簽字筆參加考試。筆試內容全部為客觀題,所有答案必須填涂在答題卡上的規定位置,否則無效。
4.考生應在試卷和答題卡規定的地方填涂姓名、準考證號,在答題卡指定區域粘貼好本人準考證條形碼,除此之外,不得作其他任何標記。
5.筆試科目開考后,考生一律不得入場(因筆試考試開始需播放音頻試題,考生如遲到則影響他人作答)。筆試均無“遲到15分鐘內可進場”之規定,請各考生認準時間,按時進場,切莫因遲到而無法參加考試;考試結束后考生方可交卷離場。
6.考生在考場內不準吸煙,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
7.考試結束鈴響,考生必須立即起立、停止答題,待監考員清點試卷和答題卡無誤后,才能依次退出考場;考生不得將試卷、答題卡和草稿紙等帶出考場。
(三)面試流程
1.侯考:考生須根據本人準考證“考試安排”規定的面試科目考試時間,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到達指定地點入場,并在規定的候考區域集中侯考。未在規定時間內入場的考生,一律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2.抽取考場:考生在面試現場隨機抽取考場。
3.抽取考試順序:考生在面試現場隨機抽取考試順序并將考試序號牌佩戴在身體醒目位置,同時須簽字確認考試序號和簽字確認考試曲目(須在該曲目的伴奏CD盤上簽署本人姓名和準考證號)。
4.考試身份采集:考生進入面試考場后,根據工作人員指引,在規定區域內面對考場監控設備留存考生身份(采集正面頭像及考試序號牌的時間不少于2秒)。
5.基礎測試和舞蹈表演:基礎測試時,根據主評委指令進行舞蹈基本功測試;舞蹈表演時,考生入場后將僅存有考試曲目的伴奏CD交給播放員播放并進行現場表演,表演完畢后CD盤由考點留存。
6.現場評分:評委根據考生現場表現進行現場評分。考試過程中,如評委組認為考生的表演或表現內容已較充分,已有充分的打分依據,主評委可提前叫停結束考試。
7.領回準考證和身份證:考生完成一科目后將序號牌交回給考場工作人員并領回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在工作人員指引下到下一科目侯考區侯考。
8.離場:考生完成全部考試科目后,按照規定路線離場。
(四)面試要求
1.考生在本人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侯考并參加考試。
2.考試時,遲到者禁止進場,視為自動棄考。誤考、缺考者一律不予補考和退費。
3.考生進入考區前,統一進行安檢,除參考證件、面試所需伴奏光盤外,嚴禁攜帶通訊工具、錄音錄像設備等物品進入考場。考試期間發現攜帶、使用違禁物品者,將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
4.面試考試,考生自備練功服等服裝,不得自帶舞伴,舞蹈表演自備僅存考試曲目的伴奏CD并須在碟面簽署曲目名稱、本人姓名、準考證號和考試序號,考生須確保伴奏CD質量,并能夠正常播放;不得使用手機、U盤等介質存儲伴奏。考場內考生禁止透露姓名、準考證號、就讀學校(或工作單位)等信息,禁止做任何打招呼和有暗示性的言語行為,不得發出與考試內容無關的聲音(譬如咳嗽、跺腳、拍掌、打節奏等)。
5.考生應于2017年1月5日下午察看熟悉考點,了解有關考試注意事項。考試的相關信息和規定將在湖北省教育考試院網、武漢音樂學院招生信息網和考試現場公告欄公布。如有變化,以考試現場公告為準。
三、考試地點
筆試地點:筆試地點安排在湖北省教育考試院(楊汊湖)標準化考場(武漢市江漢區楊汊湖常青五路54號,武漢市委黨校對面)進行,具體以準考證安排為準;
面試地點:武漢音樂學院濱江校區(地址:武漢市武昌區張之洞路1號)。
考生應在考前了解到達考點的行車路線及周邊交通狀況,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考試時間和地點準時參加考試。
四、違規處理
對在統考中違紀違規的考生及有關工作人員,將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中國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五、乘車路線
武漢音樂學院濱江校區乘車路線:
(1)從武昌火車站可乘坐43路公交車至臨江大道音樂學院站下車即到。或乘坐軌道交通4號線至復興路站下車,從D口出,轉乘578路至臨江大道音樂學院站下車即到。
(2)從漢口火車可乘坐軌道交通2號線至積玉橋站,從A口出,轉乘514、539、717路公交車至臨江大道音樂學院站下車即到。或乘坐軌道交通2號線至中南路站下車,轉乘軌道交通4號線至復興路站下車,從D口出,轉乘578路至臨江大道音樂學院站下車即到。
(3)從武漢火車站可乘坐軌道交通4號線至復興路站下車,從D口出,轉乘578路至臨江大道音樂學院站下車即到。
(4)從天河機場乘車機場大巴至武昌傅家坡客運站,轉乘578路公交車至臨江大道音樂學院站下車即到。
湖北省教育考試院標準化考場乘車路線(湖北省武漢市江漢區楊汊湖常青五路54號,武漢市委黨校對面):
(1)乘坐535、560、568、601、729、512、522、705、318、620、299、296公交線路至楊汊湖小區。
(2)乘坐地鐵2號線至長港路站下,從F出口,步行5-10分鐘即到。
一、考試科目及收費標準
1、舞蹈學類考試科目及要求詳見《2017年湖北省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統一考試舞蹈學類考試大綱》(湖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
2、收費標準按鄂價費規【2013】215號文件執行,每科目60元/人。
二、報名及考試流程
在高考網報時已選報舞蹈學類統考的考生,于2016年12月13日至15日(每天08:00-17:00),憑高考報名號和身份證號登錄武漢音樂學院招生信息網進行專業統考報名,填報相關信息和相應科目的考試曲目并完成網上繳費。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以免錯過網報時間。網報結束后,系統將自動關閉,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的,視為未報名,不予以安排考試。
舞蹈學類統考報名考試具體流程:
特別提示:舞蹈學類統考考試時間因故調整為2017年1月6日-10日,請考生按本人準考證上的“考試安排”準時參加考試。
(一)網上報名及要求
1、閱讀須知:考生登錄報名系統后,須認真閱讀報名須知和注意事項。
2、核對信息:考生須認真核對考生信息是否與本人高考報名時填報信息一致。
3、曲目填報:根據考試大綱要求,填寫一個自選舞蹈劇目片段或組合名稱,選填單一技術技巧名稱(至少任選兩項,可多選,并且不能為同一類別)。請仔細核校選填內容,以免錯填(選)。
4、網上繳費: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武漢音樂學院招生信息網進行網上繳納考試費,網上繳費成功后,考生不能修改任何報考信息。
5、打印準考證:請考生于2017年1月4日至考試結束,憑高考報名號和身份證號登錄武漢音樂學院招生信息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筆試流程及要求
1.考生須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在考場入口處接受安檢,安檢通過后,方可進入考場。進入考場后,對號入座,并將證件放在課桌的左上角,以便查驗。
2.考生進入考場時,不得攜帶書包、資料和通訊設備及其他物品,所帶物品須存放在“小件物品存放處”。
3.考生只準攜帶2B鉛筆、橡皮和黑色簽字筆參加考試。筆試內容全部為客觀題,所有答案必須填涂在答題卡上的規定位置,否則無效。
4.考生應在試卷和答題卡規定的地方填涂姓名、準考證號,在答題卡指定區域粘貼好本人準考證條形碼,除此之外,不得作其他任何標記。
5.筆試科目開考后,考生一律不得入場(因筆試考試開始需播放音頻試題,考生如遲到則影響他人作答)。筆試均無“遲到15分鐘內可進場”之規定,請各考生認準時間,按時進場,切莫因遲到而無法參加考試;考試結束后考生方可交卷離場。
6.考生在考場內不準吸煙,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
7.考試結束鈴響,考生必須立即起立、停止答題,待監考員清點試卷和答題卡無誤后,才能依次退出考場;考生不得將試卷、答題卡和草稿紙等帶出考場。
(三)面試流程
1.侯考:考生須根據本人準考證“考試安排”規定的面試科目考試時間,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到達指定地點入場,并在規定的候考區域集中侯考。未在規定時間內入場的考生,一律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2.抽取考場:考生在面試現場隨機抽取考場。
3.抽取考試順序:考生在面試現場隨機抽取考試順序并將考試序號牌佩戴在身體醒目位置,同時須簽字確認考試序號和簽字確認考試曲目(須在該曲目的伴奏CD盤上簽署本人姓名和準考證號)。
4.考試身份采集:考生進入面試考場后,根據工作人員指引,在規定區域內面對考場監控設備留存考生身份(采集正面頭像及考試序號牌的時間不少于2秒)。
5.基礎測試和舞蹈表演:基礎測試時,根據主評委指令進行舞蹈基本功測試;舞蹈表演時,考生入場后將僅存有考試曲目的伴奏CD交給播放員播放并進行現場表演,表演完畢后CD盤由考點留存。
6.現場評分:評委根據考生現場表現進行現場評分。考試過程中,如評委組認為考生的表演或表現內容已較充分,已有充分的打分依據,主評委可提前叫停結束考試。
7.領回準考證和身份證:考生完成一科目后將序號牌交回給考場工作人員并領回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在工作人員指引下到下一科目侯考區侯考。
8.離場:考生完成全部考試科目后,按照規定路線離場。
(四)面試要求
1.考生在本人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侯考并參加考試。
2.考試時,遲到者禁止進場,視為自動棄考。誤考、缺考者一律不予補考和退費。
3.考生進入考區前,統一進行安檢,除參考證件、面試所需伴奏光盤外,嚴禁攜帶通訊工具、錄音錄像設備等物品進入考場。考試期間發現攜帶、使用違禁物品者,將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
4.面試考試,考生自備練功服等服裝,不得自帶舞伴,舞蹈表演自備僅存考試曲目的伴奏CD并須在碟面簽署曲目名稱、本人姓名、準考證號和考試序號,考生須確保伴奏CD質量,并能夠正常播放;不得使用手機、U盤等介質存儲伴奏。考場內考生禁止透露姓名、準考證號、就讀學校(或工作單位)等信息,禁止做任何打招呼和有暗示性的言語行為,不得發出與考試內容無關的聲音(譬如咳嗽、跺腳、拍掌、打節奏等)。
5.考生應于2017年1月5日下午察看熟悉考點,了解有關考試注意事項。考試的相關信息和規定將在湖北省教育考試院網、武漢音樂學院招生信息網和考試現場公告欄公布。如有變化,以考試現場公告為準。
三、考試地點
筆試地點:筆試地點安排在湖北省教育考試院(楊汊湖)標準化考場(武漢市江漢區楊汊湖常青五路54號,武漢市委黨校對面)進行,具體以準考證安排為準;
面試地點:武漢音樂學院濱江校區(地址:武漢市武昌區張之洞路1號)。
考生應在考前了解到達考點的行車路線及周邊交通狀況,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考試時間和地點準時參加考試。
四、違規處理
對在統考中違紀違規的考生及有關工作人員,將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中國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五、乘車路線
武漢音樂學院濱江校區乘車路線:
(1)從武昌火車站可乘坐43路公交車至臨江大道音樂學院站下車即到。或乘坐軌道交通4號線至復興路站下車,從D口出,轉乘578路至臨江大道音樂學院站下車即到。
(2)從漢口火車可乘坐軌道交通2號線至積玉橋站,從A口出,轉乘514、539、717路公交車至臨江大道音樂學院站下車即到。或乘坐軌道交通2號線至中南路站下車,轉乘軌道交通4號線至復興路站下車,從D口出,轉乘578路至臨江大道音樂學院站下車即到。
(3)從武漢火車站可乘坐軌道交通4號線至復興路站下車,從D口出,轉乘578路至臨江大道音樂學院站下車即到。
(4)從天河機場乘車機場大巴至武昌傅家坡客運站,轉乘578路公交車至臨江大道音樂學院站下車即到。
湖北省教育考試院標準化考場乘車路線(湖北省武漢市江漢區楊汊湖常青五路54號,武漢市委黨校對面):
(1)乘坐535、560、568、601、729、512、522、705、318、620、299、296公交線路至楊汊湖小區。
(2)乘坐地鐵2號線至長港路站下,從F出口,步行5-10分鐘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