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大學2020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時間:2020-06-03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長安大學是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國家首批“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建設高校,國家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由教育部與交通運輸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陜西省人民政府共建,以培養公路交通、國土資源與環境、城鄉建設專業人才為辦學特色的高水平大學,是公路交通領域人才培養與科學研究綜合實力最強高校。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促進教育公平,依據《關于做好2020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0〕1號)文件精神,使更多品學兼優的農村學子享受優質教育資源,長安大學2020年繼續實施高校專項計劃。
一、招生計劃及專業(類)
高校專項計劃總規模為理工類170人(最終以教育部下達我校的招生計劃為準),學校根據各省(區、市)入選考生人數及生源質量情況等因素確定分省分專業(類)計劃。
具體招生專業(類)為:
專業(類) |
分流專業 |
高考改革省份選考科目要求 |
機械類 |
機械工程、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機械電子工程、工業設計 |
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計算機類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物聯網工程 |
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土木類 |
土木工程、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工程造價 |
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材料類 |
材料科學與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新能源材料與器件、高分子材料與工程 |
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測繪類 |
測繪工程、遙感科學與技術、地理信息科學 |
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地質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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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選考其中一門即可報考) |
地球物理學類 |
地球物理學、勘查技術與工程 |
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地質學類 |
地質學、資源勘查工程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選考其中一門即可報考) |
水利類 |
水文與水資源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地下水科學與工程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選考其中一門即可報考) |
安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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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土地資源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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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提科目要求 |
礦物加工工程(寶玉石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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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化學,地理(3門科目考生選考其中一門即可報考) |
土地整治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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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化學,生物(3門科目考生選考其中一門即可報考) |
上表所列專業(類)為高校專項計劃全部專業,最終高考志愿填報專業范圍以各省(區、市)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結果為準,如學校對大類招生與專業分流進行改革和調整,以入學后相關分流和管理辦法為準。
二、報名條件
定向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區、市)確定。
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基本條件:
1. 符合2020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2. 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3. 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三、報名辦法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須在2020年5月8日10:00至5月26日00:00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完成報名
(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我校限報3所,所有報名材料通過報名系統網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紙質報名材料。
考生須按系統提示認真填寫并上傳相應材料,要求真實、詳盡、準確、清晰。未按要求完成報名、報名材料不合要求者,報名無效。
上傳材料包括:
1. 長安大學2020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申請表(網報成功后通過系統打印,在“上傳申請表”位置上傳。要求本人親筆簽名并承諾所提交材料真實可靠,中學負責人親筆填寫相關內容并簽字確認,中學審核蓋章);
2. 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原件掃描,在“上傳附加材料”位置上傳);
3. 學籍證明掃描件(需要證明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原件掃描,在“上傳附加材料”位置上傳);
4. 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戶口本首頁、戶主頁及本人頁掃描件(其他證明材料無效,原件掃描,在“上傳附加材料”位置上傳);
5. 家庭經濟困難的考生可以在“上傳附加材料”位置上傳相關說明材料;
6. 高中期間參與的社會活動及獲獎記錄(沒有社會活動和獲獎記錄的考生可不填寫,原件掃描,在“綜合信息”位置上傳)。
四、材料審核
完成報名的考生需要通過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戶籍、學籍資格審核,審核通過后,我校將組織專家對其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審核合格考生名單將于6月底在長安大學本科招生網進行公示,同時報送至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考生可通過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查看學校資格審核結果),公示無異議后,考生獲得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入選資格。
我校不再另行組織考試選拔,獲入選資格的考生可直接填報高校專項計劃高考志愿。
五、錄取原則
1. 學校根據各省(區、市)入選考生人數及生源質量情況確定高校專項分省分專業(類)擬招生計劃數,并報送生源省(區、市)級招生考試機構;
2. 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區、市),考生高考選考科目須與我校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一致,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選考科目等級要求達到BB級;
3. 公示無異議的入選資格考生,在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后,按生源省(區、市)級招生考試機構的有關規定填報高校專項相關志愿且專業服從調劑,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檢查合格,經所在省級招辦批準,高考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份同批次錄取控制線,我校將根據公布的各省(區、市)招生計劃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并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安排專業。
實施高考綜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直轄市、自治區)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部門確定的高校專項計劃相應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六、監督機制
1. 我校在高校專項計劃錄取工作過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審核合格名單、錄取名單均在長安大學本科招生網、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 學校相關監督部門對高校專項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2. 中學應嚴格把關,公示相關考生名單和材料,做到信息公開和程序透明。學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上報教育主管部門查處,已經取得學籍的,將予以注銷。
3. 我校高校專項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七、溫馨提示
1. 考生應準確掌握所在省(區、市)高校專項計劃志愿填報方式。
單獨設置高校專項計劃錄取志愿投檔方式的省份,合格考生須在高校專項計劃批次填報。未按照所在省(區、市)高校專項計劃志愿位置填報導致不能投檔錄取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教育部和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有專門規定的,應按照相關要求報考。
2. 請合格考生在公布的本省(區、市)高校專項計劃的專業計劃范圍內填報專業志愿,且必須服從專業調劑。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最終填報志愿須滿足選考科目要求。
3. 建檔立卡及同等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被錄取后,經學校認定,入學后可優先享受國家一等助學金,優先評獎評優及獲得各類補助(來校路費補助、生活補助、冬寒補助等),勤工助學機會,發展性學習項目(考研培訓、教師資格證、駕校等)支持。
4. 體檢標準與學費標準等未盡事宜按照《長安大學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執行。
5. 簡章內容由長安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教育部相關政策有所調整,將按照教育部政策執行。對本簡章另有說明或補充的,將會及時在長安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發布。
6.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八、聯系方式
地址:陜西省西安市南二環路中段長安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710064
咨詢:029-82334104 82334813
監督電話:029-82334151(接聽時間為工作日工作時間)
長安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zsb.chd.edu.cn/
長安大學本科招辦微信:zsb82334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