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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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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大學2020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為全面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關于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經批準我校2020年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也稱“廈門大學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在數學類、物理學、化學類、生物科學、歷史學、哲學等專業領域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后備人才。

 

  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并有志于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的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報名。申請報名考生分為以下兩類:

  第一類:高考成績優異的考生。

  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下同)高出所在省(區、市)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合并錄取批次省份按單獨劃定的相應分數線執行,下同),理科考生高出60分及以上、文科考生高出40分及以上、高考改革省份高出40分及以上(高考總分非750分的省份按總分750分折算并四舍五入計算)。

  第二類: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

  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五項學科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任一競賽中獲得國家一、二等獎的優秀高中畢業生,且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區、市)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招生專業及計劃

  聚焦國家關鍵領域以及人才緊缺領域,突出基礎學科支撐引領,結合學校國家一流建設學科、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計劃2.0以及學校優勢學科,在數學類、物理學、化學類、生物科學、歷史學、哲學等6個專業進行招生。具體招生專業情況及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選考科目要求詳見附件。

  我校2020年強基計劃招生總規模120人,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詳見報名系統。

  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辦法

  5月10日至30日,考生登錄強基計劃報名平臺(網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384),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考生按所在省份我校投放的強基計劃招生專業進行填報(填報專業有先后順序),每位考生最多可報考我校6個專業志愿,不設置專業調劑。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

  對于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理工類專業(數學類、物理學、化學類、生物科學)只招科類為理科的考生。文史類專業(歷史學、哲學)可招收科類為文科或理科的考生。

  對于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選考科目符合有關專業2020年選考科目要求即可報考。

  (二)報名考生均須參加全國統一高考

  (三)入圍學校考核辦法

  1.7月26日前,確定入圍我校考核的考生名單并公示入圍標準。

  2.對于達到我校第一類報考條件的考生,依據高考成績,以我校在相關省份強基計劃分專業招生計劃數的3倍,按照專業優先的原則確定入圍考生名單以及考核專業,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

  考生高考成績相同時,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按以下順序進行排序比較:理科按高考數學成績、高考英語成績排序比較;文科按高考語文成績、高考英語成績排序比較。對于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按以下順序進行排序比較:第1位序,比較高考語文成績加高考數學成績兩門合計成績高低,高者優先;第2位序,比較高考語文成績和高考數學成績中最高分科目成績的高低,高者優先;第3位序,比較高考外語成績高低,高者優先;第4位序,比較選考科目中最高單科成績高低,高者優先;第5位序,比較選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績高低,高者優先。

  對于達到我校第二類報考條件的考生,入圍考核專業為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

  (四)學校考核

  7月28日至29日舉行學校考核(含學科專業考核和體育測試)。

  1.學科專業考核:學科專業考核含筆試和面試。考試內容為學科專業素養與綜合能力。面試將依據考生的現場考核表現并結合學生綜合素質檔案進行綜合評定成績。

  2.體育測試:體育測試內容含立定跳遠、坐位體前屈和引體向上(男)、一分鐘仰臥起坐(女)。體育測試得分以《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版)中對應項目高三年級組標準為準。對于筆試和面試成績相同者,體測成績較高者優先考慮,但未按我校要求參加體育測試者,其參加筆試和面試成績視為無效。

  3.考核成績折算辦法:筆試、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筆試、面試成績占學校綜合考核成績權重均為50%。

  (五)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折算辦法:考生綜合成績=高考成績/高考總分×100×85%+學校綜合考核成績/學校綜合考核總分×100×15%。

  2.確定錄取名單

  對于第一類考生,根據考生所在省份強基計劃分專業招生計劃,在各專業入圍我校考核且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進行專業錄取。

  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對于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按以下順序進行比較:理科按學校考核成績、高考數學成績、高考英語成績排序比較;文科按學校考核成績、高考語文成績、高考英語成績排序比較。對于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優先比較考生學校考核成績,對于學校考核成績和高考成績均相同時按以下順序進行比較:第1位序,比較高考語文成績加高考數學成績兩門合計成績高低,高者優先;第2位序,比較高考語文成績和高考數學成績中最高分科目成績的高低,高者優先;第3位序,比較外語高考成績高低,高者優先;第4位序,比較選考科目中最高單科成績高低,高者優先;第5位序,比較選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績高低,高者優先。

  對于第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同省份第一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我校追加計劃予以錄取。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招生計劃審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并報各省級招辦審核,辦理錄取手續。

  我校于8月5日前公布錄取名單并公示錄取標準。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區、市)后續高考志愿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區、市)后續各批次高考志愿錄取。

  培養方案

  學校配備一流的師資、創造一流的學術環境與氛圍、提供一流的學習條件,努力培養具有家國情懷、全球視野、追求卓越、志存高遠、學術基礎扎實、科研創新能力突出的拔尖創新人才。

  (一)德才兼顧的學生選拔機制

  堅持“德才兼顧、嚴進嚴出”的原則,建立“兩條路徑、多次選拔、動態進出”的選拔機制,從高考生、在校優秀學生中選拔人才。加強過程管理,完善階段性評價機制,根據不同學科、年級特點制定評價標準,多維度綜合考查,實現學生動態進出,適時分流不適應強基計劃學習的學生。

  (二)協同育人的全程導師制度

  注重大師引領,匯聚熱愛教育、造詣深厚、德才兼備的專家學者主持計劃實施,擔任導師,為學生授課、指導科創項目、開設講座等。建立導師、班主任、輔導員等協同育人機制,打造師生學習、文化、生活共同體,促進文理滲透、知識融合、思想碰撞。

  (三)因材施教的育人模式

  支持學生在導師指導下量身定制個性化培養方案,自主安排學習進程,支持提前完成培養方案規定內容,獲得畢業所要求的學分的學生提前一年畢業。建立本碩博銜接的知識結構、課程體系、培養模式,提升課程挑戰度,實施小班化教學,促進專通結合、交叉融合。建立循序漸進的科研訓練體系,推進優質科研教學資源向本科生開放,鼓勵學生早進課題、早進實驗室、早進團隊。鼓勵學生參加課程學習、科研訓練、學術會議等境外學術交流活動。

  (四)人才培養的綠色通道

  實施靈活的課程替代、免修、免聽、緩修、學分認定等制度,在境外交流、獎學金、推免等方面予以適當優先考慮。鼓勵學生本科畢業后直接攻讀博士學位。學生在本科期間修完規定學分要求的課程、學業成績達到規定要求,并通過畢業資格審核等,可獲得榮譽學員證書。

  其他說明

  (一)關于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臺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將考生電子化的綜合素質檔案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臺的省份,由各省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后,統一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

  (二)對于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我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今年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照相關規定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輕重暫停1-3年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后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三)強基計劃錄取考生入學后原則上不轉專業,本科階段轉專業范圍原則上限于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專業之內。

  (四)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高校考核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費和住宿補貼。

  (五)學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六)學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將視本地疫情防控情況作出相應調整,屆時會再進行通知。

  監督保障機制

  (一)我校強基計劃招生改革試點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學校招生考試部門統一組織和實施。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標準公示。

  (二)我校嚴格選拔工作責任心強、專業水平高的相關專業領域的專家參加考核工作,嚴明工作紀律,加強業務培訓,確保公平公正。

  (三)我校將對考核過程全程錄音錄像,專家評委和考生面試順序由“雙隨機”抽簽的方式確定。

  (四)我校對強基計劃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五)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并接受社會監督。

  咨詢方式

  地址: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南路422號廈門大學

  郵政編碼:361005

  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聯系方式:

  網址:http://zs.xmu.edu.cn

  電子郵箱:zs@xmu.edu.cn

  電話:0592-2188888

  傳真:0592-2180256

  廈門大學考試中心聯系方式:

  網址:http://kszx.xmu.edu.cn

  電子郵箱:kszx@xmu.edu.cn

  電話:0592-2184166

  傳真:0592-2184117

  對我校強基計劃招生考試錄取工作有異議,可向我校紀委(監察處)申訴,聯系電話:0592-2180299。

  陽光高考信息平臺:gaokao.chsi.com.cn

  本簡章由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

  廈門大學2020年強基計劃招生專業及選考科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