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工業大學2020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時間:2020-06-03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為全面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教育部《關于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文件精神,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經教育部批準我校2020年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亦稱“哈爾濱工業大學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后備人才。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并有志于將來從事相關領域科學研究工作的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報名。申請報名考生分為以下兩類:
第一類:高考成績優異的考生
熱愛祖國、志向遠大、高考成績優異、綜合素質優秀,對報考的專業有濃厚興趣且有志于將來從事報考專業領域基礎科學研究工作的優秀高中畢業生。
第二類: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
高中階段在報考專業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在數學、物理、信息學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中獲得全國決賽一等獎或二等獎[必須經全國青少年科技競賽獲獎名單公示網站(網址:http://gs.cyscc.org/)公示后方為有效],且有志于將來從事報考專業領域基礎科學研究工作的優秀高中畢業生。
二、招生專業及招生省份
1.招生專業
我校強基計劃的招生專業設置、招生計劃、科類及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選考科目要求見下表。
表1 強基計劃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專業名稱 |
招生計劃 |
科類(選考科目)要求 |
數學類(含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 |
90 |
理科(物理) |
應用物理學 |
65 |
|
核工程與核技術 |
25 |
我校強基計劃在江蘇省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AA。
考生身體條件須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應用物理學專業不招收患有色覺異常Ⅱ度(俗稱色盲)的考生。
2.招生省份范圍
招生省份包括: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
招生省份包含的具體專業及計劃數見報名系統。
三、報名及選拔程序
(一)強基計劃報名
5月10日至5月30日考生可登錄哈爾濱工業大學強基計劃招生報名平臺(網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13),并按平臺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
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第一類考生可在報名系統內根據分省投放專業計劃選擇一至三個專業(區分專業志愿先后順序,以考生報名系統內數據為準)作為專業志愿,并可自行選擇是否服從調劑;第二類考生中數學、信息學奧賽獲獎考生限報數學類專業,物理學科奧賽獲獎考生限報應用物理學專業。報名截止后所有考生的專業志愿及其他報名信息均不得修改。
(二)考生參加統一高考
(三)入圍學校考核辦法
對于第一類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按我校分省分專業計劃數的4倍依據“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確定入圍考生名單和入圍專業(如存在高考成績同分情況,依次比較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單科成績,高考綜合改革省份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單科成績)。對于符合報名條件的第二類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即可入圍。
考生入圍專業確定后不得更改,并以入圍專業作為最終的專業志愿進入考核環節。
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參照該省份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7月26日前完成強基計劃入圍工作,并公示入圍標準。我校屆時將同步發布考核具體安排,請入圍考生留意我校本科生招生辦網站的相關通知。
(四)學校考核
我校將于7月31日至8月3日期間進行強基計劃考核(包括綜合面試、體質測試兩部分),具體考核時間見準考證。學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將視本地疫情防控情況作出相應調整,屆時會再進行通知。
1.綜合面試
綜合面試主要考察考生在入圍專業領域內的志向興趣和學習科研能力等,采取專家、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測試全程錄音錄像。面試過程中我校將對綜合素質檔案進行考察。
2.體質測試
體質測試項目包括身高體重(BMI)、肺活量、坐位體前屈、一分鐘跳繩。強基計劃考生必須參加體質測試,無故不參加體質測試視為放棄我校強基計劃考核資格。同時考生需購買體質測試期間個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測試當天查驗保險單據原件,未購買保險或保險無效者不能參加體質測試。因身體原因無法參加體質測試的考生,須提供三甲醫院證明,我校視情況安排補測。
3.校考成績
我校以綜合面試成績為校考成績,體育測試成績僅設合格線,不計入校考成績。
(五)錄取辦法
1.體育考核測試合格是錄取的基本條件
2.綜合成績折算辦法
綜合成績=考生高考成績(折合為百分制)*85%+校考成績(百分制)*15%。
3.確定錄取名單
對于第一類考生,按入圍專業排隊,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及分省分專業計劃數確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如存在綜合成績同分情況,依次比較高考總成績、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單科成績,高考綜合改革省份依次比較高考總成績、數學、語文、外語單科成績)。對于第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同省份同專業第一類考生的錄取標準的,我校予以預錄取,錄取不占用第一類考生分省計劃;未達到對應錄取標準的,不予錄取。
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后,報各省級招辦審核,辦理正式錄取手續。
我校于8月5日前公布錄取名單并公示錄取標準。被強基計劃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區、市)后續高考志愿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區、市)后續各批次高考志愿錄取。
四、培養方案
強基計劃錄取的考生入校后,將按照單獨制訂的培養方案進行培養,采用單獨編班,實行導師制、小班化、個性化、國際化培養模式,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培養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
階段性考核和動態進出辦法
強基計劃將根據各專業分階段培養目標和培養要求,開展階段性考核,實行動態進出機制。對于階段考核未達到要求的學生,轉入該專業普通班學習。
本碩博銜接培養方案
達到強基計劃培養要求,完成強基計劃本科階段學習的學生可直接免試攻讀研究生,可選擇“本碩博”或“本博”銜接培養模式,可在本科大四階段提前修讀研究生課程。“本碩博”銜接培養的學生,碩士、博士階段可選擇在我校校本部、威海校區、深圳校區之間跨校區選擇本專業或相關優勢工科專業繼續學習。
其他激勵機制
學校將從未來服務國家戰略需求的角度出發,強化強基計劃學生的基礎能力,配備優秀教師承擔課程任務;同時為強基計劃學生進入院士、杰青等創新團隊創造條件,并為其開放各類國家級科研創新平臺。
學校還將多渠道籌措經費,設立專項資金,加大對強基計劃的經費投入,資助強基計劃優秀學生到國際頂尖學校開展國際交流與聯合培養;學校單獨設立面向強基計劃學生的獎助學金,獎勵學習優異的學生,鼓勵他們刻苦學習,奮發向上,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
五、其他說明
(一)關于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對于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臺的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直接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對于尚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臺的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后,統一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
(二)對于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后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三)強基計劃錄取考生入學后不得調轉專業。
(四)綜合面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考核的考生如存在家庭經濟困難等情況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費和住宿補貼。
(五)學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六、監督保障機制
(一)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在哈爾濱工業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哈爾濱工業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標準公示。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三)哈爾濱工業大學強基計劃招生工作接受哈爾濱工業大學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并接受社會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451―86413389。
七、本簡章由哈爾濱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八、咨詢方式
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聯系方式
地址:哈爾濱市南崗區西大直街92號哈爾濱工業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郵編:150001
電話:0451-86414671、86414771(工作日8:00-11:30 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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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工業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