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工業大學2020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章程
時間:2020-06-03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我校2020年普通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按照教育部、山東省有關文件要求,結合學校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齊魯工業大學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工作。
第三條 學校普通高等教育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名稱:齊魯工業大學
第五條 學校代碼:10431
第六條 學校地址:濟南市長清區大學路3501號(主校區)
第七條 辦學層次:普通本科院校
第八條 辦學性質:公辦高等學校
第九條 學校簡介:齊魯工業大學坐落于國家歷史文化名城——泉城濟南,由原齊魯工業大學和山東省科學院于2017年5月整合組建而成,是山東省重點建設的應用研究型大學,山東省最大的綜合性自然科學研究機構。
學校現有長清、彩石、歷城、歷下、千佛山、菏澤6個校區,在濟南、青島、濟寧、臨沂、菏澤等地設有創新研究機構,主校區在濟南長清大學科技園。學校擁有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超級計算濟南中心、省部共建國家地方聯合工程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國家級科研平臺4個,有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省級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省部級教學科研平臺110余個。校舍建筑總面積123萬平方米,教學科研設備總值14.8億元,圖書館藏書250余萬冊。校園環境優美高雅宜人,人文藝術氣息濃郁,為“全國綠化模范單位”、“省級文明校園”。
學校現有專任教師2183人,其中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人員1011人,具有博士學位的1239人。有“雙聘”及外籍院士各5人,有長江學者、國家杰青,國家萬人計劃專家、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專家、泰山學者特聘教授、全國師德標兵、全國優秀教師等在職在崗的省部級以上高層次人才405人次。
學校現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留學生3萬余人。設26個教學單位,16家創新研究機構。共有9個省部級重點學科,3個山東省一流學科,14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擁有電子信息、機械、材料與化工、資源與環境、生物與醫藥、藝術、翻譯、金融等8種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類別,79個本科專業。學科專業涵蓋工學、理學、文學、經濟學、管理學、法學、醫學和藝術學等8個門類,化學、工程、材料科學三個學科進入ESI世界學術機構排名前1%。
學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優秀學校。辦學七十多年來,累計為社會培養輸送各類人才18萬余名,涌現出了一大批行業領軍人物,被譽為“工程師的搖籃,企業家的沃土”,為山東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現有國家級特色專業4個,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6個,省級特色專業10個,省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13個,國家級精品課程1門,省級精品課程33門,省級教學團隊7個。在最近一屆省級教學成果獎評選中,獲得特等獎1項,一等獎7項,二等獎10項。近年來,學生在“挑戰杯”“創青春”“數學建模”等大賽中成績優異,共獲得省部級以上獎勵3300余項,其中國際級獎勵30余項,國家級獎勵540余項,是山東省大學生創業教育示范院校和山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畢業生年底就業率長期保持在95%以上。進入新時代,學校(科學院)大力發揮科教融合特色和優勢,建設院所一體的科教融合學院,成立“齊魯英才學堂”特色班,形成了“產學研用”一體化、全鏈條人才培養模式,全面加強創新型人才培養。
近年來,學校(科學院)共承擔國家重點研發計劃、“973計劃”“863計劃”、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社會科學基金等國家級科研課題887項;獲得省部級以上科研獎勵102項,其中獲國家科技進步一等獎1項,國家技術發明二等獎2項,國家科學技術進步二等2項;獲得國家發明專利1400項,山東省專利獎一等獎2項;學術論文被SCI、SSCI收錄2378篇,出版著作174部;主辦《齊魯工業大學學報》《科學與管理》《山東科學》3種學術期刊。
學校(科學院)堅持走國際化、開放式道路,主動融入“一帶一路”戰略,塑造開放辦學新優勢。先后與5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了友好合作關系,建有國際研究生院和科教融合國際學院,設有博士后工作站,與國外著名高校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與亞太體育總會共建世界體育大學部分學院,舉辦國際體育賽事;舉辦中外合作辦學本科項目2個,設有移民簽證雅思考點;長期在校工作的外國專家近120人,每年來校交流、訪問的外國專家300余人,獲國家外專局授予“引進智力工作先進單位”榮譽稱號。
新時代,新工大,新使命,新跨越。齊魯工業大學匯聚山東省優質科教資源,實行校院合一的管理體制,打造科教融合優勢特色,日益成為山東省新型工業科技創新及人才培養領域的重要力量,正向著建設國內一流、國際有影響的應用研究型大學的目標不斷邁進。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 齊魯工業大學成立由校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集體研究決定招生重大事項。
第十一條 齊魯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普通高等教育藝術類專業招生的常設機構,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具體負責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的工作。
第四章 招生專業與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 2020年我校擬在山東省招收設計學類(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數字媒體藝術)、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音樂表演(聲樂方向)專業本科生,在河北、江蘇、安徽、江西、山西、湖南、河南、四川、浙江、陜西等10個省(市、自治區)招收設計學類(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專業本科生,具體招生專業(類)及計劃數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信息為準。
第十三條 專業測試
在山東省內招生的設計學類(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和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專業承認并使用山東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音樂表演(聲樂方向)專業考試需參加山東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音樂類專業聯考(濟南大學平臺),由濟南大學統一組織專業測試,我校承認并使用聯考成績,報名時間、方式、考試內容及要求、考試時間、地點等信息見《山東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音樂類專業聯考(濟南大學平臺)方案聯考方案》;在其他省份招生的設計學類(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專業使用生源所在省份統一組織的藝術類專業測試成績。
第十四條 根據《山東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音樂類專業聯考(濟南大學平臺)方案聯考方案》要求,聯考平臺公布合格線后,我校認可符合我校招考要求的合格考生。合格成績查詢和合格證打印發放時間將于聯考成績公布后在學校招生信息網通知。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十五條 錄取原則
學校認真貫徹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招生錄取有關規定,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門要求確定投檔比例,進檔考生錄取規則:
1.設計學類(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和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專業:
山東省:承認并使用山東省美術類統考成績,在進檔考生中,依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按照山東省美術類綜合分從高到低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比對專業成績、高考文化總分、高考位次,分數或位次高者優先錄取。
其他省份:使用生源省份美術統考成績,考生進檔后,依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按照美術類統考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美術類統考成績相同時,依次比對投檔成績、高考文化成績、高考位次,分數或位次高者優先錄取。
2.音樂表演(聲樂方向)專業面向山東省招生,使用音樂類聯考(濟南大學平臺)專業成績投檔,對進檔考生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若專業成績相同,依次比對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加分)、高考位次,分數或位次高者優先錄取。
第十六條 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的規定。凡考生體檢情況屬“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校原則上按“不予錄取”執行;色盲色弱考生,學校不予錄取。
第十七條 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省級招生查詢網站、學校招生網站、錄取通知書等。
第六章 收費退費及資助政策
第十八條 學校嚴格按照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財政廳等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收取學費、住宿費。收費標準如有變化,學校將按照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最新標準執行。
第十九條 退費規定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學校有全面細致的獎勵優秀學生、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相關規定,形成了完善的獎、貸、補、助、減、免的資助體系,家境貧寒且品學兼優的學生可以得到多方資助,順利完成學業。
第七章 資格復查及證書頒發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冒名頂替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 凡被學校錄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符合畢業條件者,頒發齊魯工業大學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齊魯工業大學學士學位證書。不符合畢業條件者,根據有關規定,授予結業證書、肄業證書等相關證明。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代理普通本科教育招生。對以齊魯工業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五條 聯系方式
機構名稱:齊魯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
地 址:濟南市長清區大學路3501號
郵政編碼:250353
電 話:0531—89631068
傳 真:0531—89631968
電子信箱(E-mail):zsb@qlu.edu.cn
網 址:http://www.zsb.qlu.edu.cn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齊魯工業大學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