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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招生專業考試實

重慶市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招生專業考試實施辦法
  
  為切實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加強對藝術類專業考試工作的管理,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確保藝術類招生專業考試選拔程序公平公正、規范有序,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考點設置及管理
  
  考點設置:按照“統一管理、確保質量、方便考生”的原則,2017年我市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繼續實行統一集中設點,各專業類考點具體安排如下:
  
  美術類:四川美術學院西南大學重慶師范大學
  
  音樂類:西南大學
  
  影視類(表演、播音主持):重慶大學(沙坪壩A區)
  
  舞蹈類(舞蹈學、舞蹈表演、舞蹈編導):重慶大學(大學城校區)
  
  編導類(廣電編導、戲劇影視文學、導演):重慶郵電大學
  
  各考點成立專業考試領導小組,組長由設點學校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領導擔任,考點設主考(領導小組組長)1名、副主考1至2名。考點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考務組、紀檢監察組、保衛組、后勤組、信訪咨詢組等機構。主考人員和評卷教師均按一定比例在有關院校中聘請,原則上設點院校不得超過50%。各考點業務機構負責人名單(附件1)須于2016年11月20日前報市教育考試院普通高校入學考試處備案。
  
  考點領導小組的職責:
  
  (一)領導和管理本考點專業考試各項工作,制定本考點專業考試實施方案;
  
  (二)確定辦公室和各業務機構負責人及其職責;
  
  (三)檢查督促各項工作按時完成;
  
  (四)做好試題試卷的保密保衛工作,并保證其絕對安全;
  
  (五)組織本考點的考試、評卷、統分和輸機統計工作;
  
  (六)處理本考點考試中發生的重大問題,并及時上報;
  
  (七)招生宣傳和后勤服務工作。
  
  美術類專業考務辦公室設在四川美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考務辦公室負責制定考試實施方案,并做好評卷、統分等工作,各美術專業考點要嚴格按照實施方案執行。
  
  二、報名
  
  凡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符合重慶市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重慶市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的有關要求,于2016年11月23日至12月2日到區縣(自治縣)招生考試機構設置的報名點參加普通高考報名,同時進行指紋采集(用于在專業考試過程中進行考生身份核驗),并在網上進行藝術專業考點選擇。
  
  (一)選擇考點的生源范圍:考生報考類別為文史類且考試類型為文科(藝術)[13]、理工類且考試類型為理科(藝術)[17],或高職對口類且考試類型為[69]藝術類,此項目必選。
  
  (二)選擇考點的具體要求:選擇考點在高考報名時同步進行。凡是參加重慶市藝術類專業統考的考生必須在網上選擇考點。全市美術類設四川美術學院、西南大學、重慶師范大學共三個考點,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如某個考點容納人數滿額,則只能選擇未滿的考點;藝術其他類中音樂類、編導類、影視類表演、影視類播音主持、舞蹈類選擇相應考點。
  
  考生僅報考重慶市統考未涉及藝術類專業,如體育舞蹈、錄音藝術、書法等不參加重慶市藝術類專業統考,但須選擇“重慶市統考未涉及藝術類”。
  
  原則上考生不能同時兼報美術類和藝術其他類,確有兼報者,錄取時將按先美術類后藝術其他類的投檔原則進行投檔錄取。
  
  (三)普通高中考生不得報考對口高職藝術類。
  
  (四)專業統考現場確認:考生根據高考報名時選擇的考點及專業,在規定時間持二代身份證到各相關專業考點辦理專業考試有關手續,簽定《專業考試誠信承諾書》,繳納專業考試報考費,領取專業考試《準考證》并參加專業考試。
  
  (五)校考:需參加專業校考的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專業考試《準考證》或《藝術專業報考證》到學校指定考點參加校考。無專業考試《準考證》的考生,需到報名區縣招考機構打印《藝術專業報考證》。
  
  三、統考考試科目、時間及試題的安全保密
  
 

 (一)考試科目

  1.美術類
 

專業

科目

分值

總分

美術

1、素描(頭像)

100分

300分

2、色彩(靜物)

100分

3、速寫(人物動態)

100分


  2.音樂類

專業

方向

科目

分值

總分

音樂學

師范

1、聲樂: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選)

100分

300

2、鋼琴:彈奏樂曲或練習曲1首(曲目自選)

100分

3、視唱:線譜、簡譜各一條

30分

4、練耳(筆試)

50分

5、樂理(筆試)

20分

理論

(1)音樂學理論基礎(筆試):①音樂短文寫作40分(命題作文),②音樂理論綜合60分(含中外音樂史、民族音樂、音樂欣賞等內容,所涉知識以普通高中音樂教材為基礎,略有拓展)

100分

300

(2)音樂技能測試(聲樂、鋼琴或器樂任選一種):聲樂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選)、鋼琴或器樂演奏樂曲或練習曲1首(曲目自選)

100分

(3)視唱(或視奏):線譜、簡譜各一條

30分

(4)練耳(筆試)

50分

(5)樂理(筆試)

20分

音樂表演

聲樂

(1)主科:演唱歌曲2首(曲目自選)

200分

300

(2)視唱:線譜、簡譜各一條

40分

(3)練耳(筆試)

40分

(4)樂理(筆試)

20分

鋼琴

(1)主科:演奏練習曲1首、樂曲1首 (曲目自選,反復段落一律不反復)

200分

300

(2)視奏

40分

(3)練耳(筆試)

40分

(4)樂理(筆試)

20分

器樂

(1)主科:演奏練習曲1首、樂曲2首(曲目自選,反復段落一律不反復)

200分

300

(2)視奏

40分

(3)練耳(筆試)

40分

(4)樂理(筆試)

20分

通俗演唱

①主科:準備三首流行歌曲(由主考教師指定演唱其中一首,自備CD伴奏帶)

200分

300

②視唱

40分

③練耳(筆試)

40分

④樂理(筆試)

20分

通俗演奏

①主科:演奏練習曲、樂曲各一首(考試曲目自選,要求背譜演奏,反復段落一律不反復)

200分

300

②視奏

40分

③練耳(筆試)

40分

④樂理(筆試)

20分

 

  3.編導類

專業

科目

分值

總分

廣播電視編導

戲劇影視文學

戲劇影視導演

藝術常識

100分

300分

故事寫作

100分

影視作品分析

100分

 


  4、影視類
 

專業

科目

分值

總分

表演

1、語言(朗讀指定作品)

60分

300分

2、聲樂(自備中文歌曲一首,唱法不限,無伴奏)

60分

3、形體(自備舞蹈、戲曲身段、藝術體操、武術任選一種)

60分

4、命題小品表演

120分

播音與主持藝術

1、朗讀指定文學作品

50分

300分

2、播讀指定新聞稿件

50分

3、話題評述

100分

4、即興主持,

100分


  5.舞蹈類

專業

科目

分值

總分

舞蹈學

舞蹈表演

舞蹈編導

專業基本條件測試(形體比例、相貌、氣質)

50分

300分

基本能力測試(軟開度、速度力量、協調感、彈跳力)

130分

舞蹈技能測試(跳、轉、翻)

15分

個人特技展示

5分

組合或劇目表演

90分

口試(語言表達能力)

10分

  



  (二)考試時間
 

類別

考點

現場確認

時間

考試時間

考試地點

美術類

四川美術學院

2016年12月

9日

2016年12月

11日

大學城校區

西南大學

西南大學美術學院

重慶師范大學

大學城校區

音樂類

西南大學

2016年12月16日—17日

2016年12月

18日-23日

西南大學音樂學院

編導類:(廣播電視編導、戲劇影視導演、戲劇影視文學)

重慶郵電大學

2016年12月

9日

2016年12月

10日

重慶郵電大學

影視類:(表演、播音主持)

重慶大學

2016年12月

12日-13日

2016年12月

14日-18日

重慶大學A區電影學院(沙坪壩)

舞蹈類(舞蹈學、舞蹈表演、舞蹈編導)

2016年12月

14日-15日

2016年12月

16日-18日

大學城校區 

  注:

  1.各考點專業考試現場確認截止時間為最后一天下午17:00時;

  2.未在網上選擇考點及專業的考生不得參加專業考試。
 


  (三)試題的安全保密
  
  各考點要按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國家保密局《關于印發〈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安全保密工作規定〉的通知》的要求,建立試卷保密室,試卷保密室必須設在樓房的第二層以上,房間必須是鋼混(或者磚混)結構,具備防盜、防火、防潮、防鼠功能,配備鐵門、鐵窗、鐵柜,還應當配備報警器、滅火器和視頻監控設備,并保證這些設備在試卷保密室使用期間一直處于正常工作狀態。要指定專人負責保密保衛工作,主考是考點保密工作第一責任人。各類試題和評分參考均屬國家機密材料,必須存放在保密室保密柜內,由兩人以上負責值班保管,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啟封。筆試科目的試題在考試前,應交由考務負責人和監考員檢查密封是否完好,并在規定時間內由監考員當眾向考生啟封。若發生試題失泄密事件,須立即上報我院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擴散。
  
  四、專業考試
  
  (一)統考考前準備
  
  各考點要在主考領導下,抓緊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各考點應公布考試的具體要求、程序、紀律和有關注意事項,要組織全體工作人員認真學習專業考試有關文件和工作細則,學習藝術類專業考試工作紀律(見附件2),明確各自職責、任務、紀律和要求,熟悉和掌握各類考試規章和操作程序,并按要求完成有關工作。要繪制考點平面示意圖和張貼路標,設置茶水、醫藥和有關物品供應點。要在考場門口貼上考場編號,對筆試科目還要按考生的專業考號劃分考場和進行課桌編號。主考要對考前各項準備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各考點要做好突發事件處理預案,凡存在薄弱環節須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加強,務求落實達標。
  
  (二)統考實施
  
  面試科目的主考教師應按照各考點專業考試時間(見附件3)提前10分鐘進入考場,做好考試的準備工作待考,由檢錄人員核對考生《準考證》和《身份證》與本人是否一致,自動生成編號,考生進入考場,即可開考。
  
  筆試專業考試開考前30分鐘,監考教師到試卷保管處領取試題(試卷),考生提前15分鐘排隊進入考場,經監考人員核對所有考生準考證、身份證上的照片與本人相貌相符且準考證號碼與座位編號一致后,由監考人員宣讀《考試規則》,開考前10分鐘,監考人員當眾啟封試卷袋,逐份核對,若發現試題(試卷)有差誤,經請示主考并報市教育考試院同意后方可更換備用試題(試卷),考前5分鐘開始分發試卷。開考時間到,監考人員宣布開始答題,開考15分鐘后,遲到考生不得再進入考場。考試結束前15分鐘,監考人員要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時間;考試時間終止,要求考生停止答卷,按考號順序收回試卷(含空白試卷,應在空白試卷上寫明考試科目和“缺考”字樣,試卷應當場按考號順序密封裝訂成冊。每個考場的監考人員應在考場記事表上注明試卷份數、科目和缺考生考號及人數,簽字后將考場記事表與試卷一起放入試卷袋加封。在每個加封試卷袋上要注明份數和科目,同時記錄密封時間,以免散失,并立即送回試卷保管人員處驗收存放。
  
  考點所有考務工作人員,必須佩戴標識,嚴守紀律,堅守工作崗位,服從考點主考安排。除主考、監考人員外,其他任何人不得進入考場。考生家長、親友及其他人員不準在考點周圍圍觀、喧嘩。如有影響考點秩序或故意尋釁的事件發生,工作人員應堅決予以勸阻和制止,情節惡劣者,考點負責人應及時報告公安機關處理,以保證考試工作正常進行。
  
  (三)校考專業及考點設置
  
  在渝招生的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既有認定我市統一組織專業考試成績的,也有在統考專業合格的基礎上學校再組織專業校考的。除31所獨立設置藝術院校和經教育部批準的部分高校(見附件4)外,其他院校原則上不再單獨組織專業校考,只能認定我市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成績。凡我市統考涉及到的專業,民辦高校、獨立學院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及所有高校的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均應直接使用我市統考成績,學校不再組織專業考試。
  
  報考認定我市統一組織專業考試成績的院校的考生,只要參加了我市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并成績合格(達到了本科或專科分數線),就可以填報該校相應層次的專業;報考單獨組織專業考試的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根據招生學校要求憑統考專業《準考證》或《報考證》參加學校組織的專業校考。如果招生學校組織的校考專業在我市藝術類統考專業范圍內,考生必須先參加我市的專業統考且取得合格證,方能參加招生學校的校考,否則,校考成績無效。我市統考未涉及到的專業,由招生學校自行組織校考,校考的時間和地點詳見學校的招生簡章。校考的考試科目、考試內容、計分標準、評分辦法由學校確定,并在招生簡章中向社會公布。報考市外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請直接與報考學校聯系并索取相關的招生資料,也可以在招生院校網上查詢相關信息。對考生身體有特殊要求的專業,應按教育部規定的專業受限條款執行。
  
  需來我市單獨設點進行藝術專業考試的市外院校,須提前向重慶市教育考試院提出書面申請(須明確考試時間,組織形式等),經同意后方能進行,市內外高校在渝組織專業校考的時間按照教育部的要求須安排在2017年春節之后進行。為加強監督檢查,來渝設點的高校必須在重慶市教育考試院確定的考點進行專業考試,考點設置如下:
  
  美術類:四川美術學院
  
  非美術類:重慶廣播教育學校,地址:重慶市渝中區中山三路159號(原上清寺電臺,聯系電話:63861075)。
  
  未經重慶市教育考試院同意,不得擅自在上述考點以外設置考點進行專業考試。
  
  五、統考主考教師及評卷教師的選聘
  
  (一)主考教師及評卷教師的選聘條件
  
  政治思想好、堅持原則、責任心強、忠于職守、工作認真、作風正派、業務水平高、公正廉潔、遵守紀律;教學經驗豐富、學術水平高,具有副高職稱以上;當年無直系親屬報考藝術類相應專業,未參加本專業任何形式輔導班。
  
  (二)主考教師及評卷教師的選聘程序
  
  由有關高校或專業藝術團體根據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經單位領導批準同意后按要求推薦上報重慶市教育考試院,形成主考教師和評卷教師庫。當年主考教師或評卷教師由市教育考試院、考點、紀檢部門有關人員共同在主考教師和評卷教師庫中隨機選定。主考教師和評卷教師成員名單參照機密級事項管理。
  
  (三)嚴格執行紀律,嚴肅責任追究
  
  主考教師和評卷教師要認真學習并嚴格執行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招生專業考試工作紀律和要求,嚴格按照評分參考和評分工作細則公平公正記分。如在專業考試中違反招生工作紀律,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終身取消參加專業考試資格,還將取消推薦單位下一年度選派主考教師或評卷教師的資格。
  
  六、成績評定
  
  評卷工作要做到公正、準確。當面考試科目分數由主考教師當場評定,視唱、演奏、表演等專業須當面評分的科目,應根據不同專業特點的要求組成不少于5人的主考教師進行測評,由每個主考教師對考生全面考察后單獨記名打分,其平均成績為該考生的專業單科成績,表演(影視)、播音、舞蹈、音樂學專業的聲樂、鋼琴和視唱科目分組進行考試,每組主考教師不得少于5人(不含伴奏),取其平均分數為該生的最終成績。主考教師不定時由計算機隨機產生分組,考生進場后隨機指定考場進行考試。筆試試卷和美術專業各科試卷應集中密封評閱。創作(寫作)、影視作品分析等筆試科目須有2人以上獨立評閱,按評分細則取其平均分數為考生的最終成績。對音樂常識及練耳筆試,評卷時應采取流水作業法,評卷組長應加強對已評試卷的復核,美術專業的素描、色彩、速寫考試科目,評卷教師每科不得少于7人,專業評分小組按照評分細則集體將考生所得分數直接打在考生的考卷上,美術類專業成立由數名專家組成的評卷仲裁組,對個別有爭議的試卷進行最后仲裁。
  
  當面考試科目考試對考生的現場計分有誤,若需改動,主考教師必須簽字,并于當天考試結束時將需改動成績考生名單交考點負責人簽字后附在現場評分表上,否則改分無效,并視為違紀行為。各考點計分工作全部使用計算機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涂改考生的專業成績。如經復查統計確有錯誤(不含評分寬嚴),應經兩名工作人員共同認定并簽字,考點或閱卷場負責人審核簽字后,方可予以更正,并加蓋校對章。對私自或串通涂改者,以違反招生紀律進行處理。專業考試成績一經上報市教育考試院,一律不得再改動。
  
  七、報送成績和劃線
  
  各考點在專業考試成績校核無誤后,按市教育考試院提供的管理程序于2016年12月25日前,將成績光盤按考生號順序送市教育考試院普通高校入學考試處,考生號和考生的專業成績必須一一對應。2016年12月30日前由區縣(自治縣)招生考試機構將成績條(成績通知書)或合格證發放考生本人,考點對考生的專業成績負責。
  
  單獨組織專業校考的市內外院校通過webst安全客戶端,插上密鑰,登錄http://192.168.4.58報送校考成績,用戶名為在渝4位招生代碼,初始密碼為四位院校代碼_cqys2017(比如:5001_cqys2017)。聯系電話:023-67690107。報送成績截止時間2017年5月20日。校考合格成績數據庫中,須明確其專業文化成績歸類。如:校考的數字媒體藝術專業執行編導類文化分數線,錄音藝術、作曲專業執行音樂學專業文化分數線等。
  
  凡要求統考查分的考生,應于2017年1月6日前(含6日)持專業考試成績通知書到區縣(自治縣)招生考試機構登記,查分數據由區縣(自治縣)招生考試機構按《查分登記表》(見附件5)格式錄入后,于2017年1月10日通過平臺上報市教育考試院。查分結果由重慶市教育考試院傳給區縣(自治縣)招生考試機構,不論成績有無差誤,區縣(自治縣)招生考試機構均應書面通知考生。
  
  我市專業統一考試各類合格分數線,由重慶市教育考試院提出初步方案報市招委審定后向社會公布。
  
  八、經費管理
  
  參加藝術類專業考試的考生應按重慶市財政、物價部門規定繳納報名考試費。考生所繳的專業考試費等均納入專業考試專項經費統一管理(委托各考點財務部門單列專項賬戶代為管理),供考點專業考試、評卷、統分等有關工作開支,要做到專款專用、量入為出、開支合理,市教育考試院統一管理核算經費收支。除按規定收取的費用外,各考點和招生學校不得自立項目和標準另行收費。
  
  九、違規處理
  
  專業統考是國家教育考試的組成部分,在統考中被認定為違規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重慶市國家教育考試條例》、《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及教育部和我市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攜帶通訊工具(如手機)進考場參加考試的考生以作弊論處。凡在藝術類專業考試中被認定為作弊的考生,其所報名參加考試的各階段、各科成績無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行為、為他人實施組織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行為、為實施考試作弊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試的試題或答案的行為、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行為都將觸犯刑法,有關部門將依法予以嚴懲。
  
  十、其他
  
  市內各專業考點和招生院校要加強對招生工作的宣傳并做好信訪咨詢工作,市教育考試院將在重慶市教育考試院門戶網、重慶招考信息網等相關媒體上刊載有關政策、規定、辦法
  
  市內院校在市外招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辦理;市外院校在重慶市招生,按本辦法有關規定辦理。
  
  十一、本辦法由重慶市教育考試院負責解釋。
  
  附件:
  
  1.重慶市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招生專業考試考點負責人名單
  
  2.重慶市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招生專業考試工作紀律
  
  3.重慶市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招生專業考試時間安排表
  
  4.31所獨立設置的藝術院校和經教育部批準參照獨立設置藝術類本科院校招生辦法執行的學校名單
  
  5.藝術類專業統考考生查分登記表數據庫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