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體育職業技術學院 2020年分類招生對口單招考試實施方案
時間:2020-06-04 作者:高考在線 點擊:次
為切實做好2020年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確保我院分類考試的報名確認、資料審核、考試組織、錄取等工作公開、公平、公正、有序地進行,做到科學、合理、有效地選拔人才,根據《海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0年海南省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瓊教考〔2020〕21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此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化高校招生錄取制度改革,突出高等職業教育辦學特色。在文化素質考核的基礎上,注重專業技能的理論性知識與實際操作能力的綜合素質考核,選拔具有一定文化知識和實踐能力以及創新能力,對體育運動有濃厚的興趣且具備專業潛質的人才,更好地為海南體育事業和體育經濟產業發展服務。
二、工作原則
按照教育部30個“不得”要求,成立學院分類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在招生過程中堅持“集體議事、民主決策、公開透明”的原則;堅持科學選拔人才、體現學院特色的原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開展“陽光招生”,主動接受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廳、省教育廳、省考試局及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三、組織機構
學院成立2020年分類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綜合組、宣傳組、考務組、后勤保衛醫務組和紀律監督檢查組。單招工作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日常工作由綜合組負責,設在學院招生就業指導處。
分類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王相周
副組長:梁啟華、黎 凱、曾德堅
成 員:王高科、曹振峰、張泉若、符圣志、梁 青、施 磊、王雅麗、黃政實
工作職責:全面負責分類考試招生工作,審議決定招生錄取原則、招生計劃設置、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等重大事項;研究討論考試試題、制定評分原則和評分標準、考務安排、考場監督、試卷評定、錄取工作等重要事宜。
分類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指導處,負責落實學院分類招生考試領導小組安排的具體事項。
招生辦公室
主 任:王高科
成 員:柯紅琴、李振奮、阮偉鑫、陳潔
(一)綜合組
組 長:曾德堅
副組長:王高科、柯紅琴
成 員:李振奮、阮偉鑫、陳 潔、何 赟
工作職責:落實學院分類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的決定,負責分類招生考試實施方案的制訂;負責編制招生簡章,實施招生宣傳計劃;負責考生的問題咨詢;協調其他小組落實好分類招生考試工作;負責分類招生考試的報名以及考生信息審核與信息公布;負責準考證的印發;收取考生職業技能考試費用;負責分類招生考試期間與省考試局的溝通事宜;負責錄取和報備工作以及錄取通知書寄發等。
(二)宣傳組
組 長:梁啟華
副組長:王高科(兼)、曹振峰
成 員:吳偉祺、麥奕鳴
工作職責:負責學院分類招生考試宣傳整體工作計劃的制定和學院招生宣傳材料的組織編寫;按照制定的宣傳方案,組建宣傳隊伍,聯系省內有關中職學校,組織開展各項招生宣傳工作;負責做好傳統媒體和網絡新媒體有關分類招生考試政策宣傳解讀工作;針對分類招生考試的計劃公布、考試期間、分數線公布、錄取結果等關鍵環節,梳理分析可能出現的輿情焦點,做好輿情應對工作。
(三)考務組
組 長:曾德堅(兼)
副組長:梁 青
成 員:王政鋒、李 穎、羅振趙、李蕓燕
工作職責:負責職業性測試的命題、制卷、保密、評分、統分工作;負責制定專業技能考核標準、成績的測評和登記;負責考生的分組安排;檢查考場和器材的設置;負責對考務人員進行培訓;組織考試的監考工作(包括監考人員的聘請及安排);做好考試期間考生及家長的咨詢與引導工作;處理考試工作中的各項事務。
(四)后勤保衛醫務組
組 長:黎 凱
副組長:王雅麗、黃政實
成 員:陳瓊夏、芮峻陽
工作職責:負責考試場地衛生清理工作;處理考試期間考生
出現的意外情況;負責考生的體檢工作;負責布置考試場地和考試器材;維護考場秩序等。
(五)考風考紀監督檢查組
組 長:黎 凱(兼)
副組長:施 磊
成 員:陳瓊夏(兼)、郭運萍、吳佩穎
工作職責:負責整個分類招生考試工作過程的監督檢查;負
責考紀、考風的檢查監督;維護考務人員的正當行為和考生的合法權益;處理考場違紀行為;負責處理分類招生考試期間學生和家長以及社會人士反映的涉及單招的有關問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分類招生考試工作在省教育廳和省考試局統一領導下,由學院分類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加強對各分類招生考試的資格審查組織領導,落實資格審查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建立體制內監督和社會公眾監督等多重監督機制,加強事前事中事后監管。各工作組應在領導小組的統籌下,明確自己的任務,并配合其他小組共同完成分類招生考試工作。
(二)客觀宣傳招生
在招生宣傳的過程中,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客觀、真實地介紹學校的辦學情況和招生專業。嚴禁夸大事實的宣傳,不得因宣傳而影響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做好信訪、咨詢和為考生服務的相關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提出的招生工作禁令:嚴禁通過中介機構或本校及中職學校的教師組織生源,嚴禁通過權錢交易惡性爭奪生源,嚴禁組織不符合報名條件的生源,嚴禁向考生做任何錄取的承諾,嚴禁招超前入讀的考生。
(三)嚴格資格審查
實行“誰審查、誰負責”的工作機制,嚴格做好報名資格的審查工作。
1.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高職分類招生考試報名系統管理后臺,查看考生填寫的報名信息,根據考生所上傳的報名材料對其進行資格審查,并做出審核結論。發現考生姓名、身份證號碼等網上報名關鍵信息有誤,應及時告知考生完善或更正,對沒有更改權限的事項,應收集、匯總考生需更正的信息,報省考試局統一修改。
2.認真做好報名資格審查復核工作,嚴防通過虛假材料騙取報名資格的行為。要主動協調教育、公安、人社、退役軍人事務等部門,核查考生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要認真審核考生的戶口所在地,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和新型職業農民等四輔人員身份的真實性。要通過高中教育階段學籍管理信息,認真核查考生的學歷、學籍和在校實際就讀情況,特別是對省外畢業生學歷、學籍、戶口的核查。準確對每位考生做出報名審查結論,規范整理成冊。
3.落實資格審查公示制度。在完成資格審查確認工作后,需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進行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內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別、戶口所在地、就讀或畢業學校、考生來源等(詳見附件2)。公示期間,要主動公布信訪舉報電話,安排專人值班,及時受理考生投訴舉報。
五、具體考試要求
(一)報名條件
申請參加2020年海南省高職對口單招考試報名的人員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身體符合相關要求。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本省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
2.本省普通高中學校往屆畢業生;
3.有我省戶口的省外普通高中學校往屆畢業生;
4.有我省戶口的省外中等職業學校應往屆畢業生;
5.已從高中階段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且在海南工作或生活的退役軍人和下崗失業人員以及有海南戶口的農民工和新型職業農民等四輔人員。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教育學籍的高校在校生;
2.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3.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具體報名事項
1.報名時間和程序
(1)2020年5月18日8:00至5月28日17:30。考生登陸海南省考試局網站(http://ea.hainan.gov.cn/),進入“2020年海南省高等職業教育分類招生考試報名系統”,選擇報考院校,輸入身份證號和姓名,設置登錄密碼,完成注冊。注冊成功后,系統將自動給考生分配對應報考院校的報考卡號,且無法更改報考院校。
(2)考生在報名規定的時間內,使用卡號和設置的密碼登錄報名系統,準確填報本人的報名信息;并根據系統提示要求,上傳本人證件照片、近照和報名所需材料的圖片。考生逾期未完成報名信息填寫和報名材料上傳等事項,視為放棄報名資格。我院安排專人負責在線對報名考生的相關材料進行審核確認,審核通過者,方可安排考試和錄取。
2.需提交的報名材料
(1)所有考生均需提交:身份證。
(2)往屆畢業生還需提交:畢業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3)有我省戶口的省外高中階段教育學校畢業考生還需提交:戶口簿,學籍檔案。
(4)退役軍人還需提交:退役證明(非本省戶口的退役軍人須提交駐瓊部隊退役證明)。
(5)下崗失業人員還需提交:本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門制發的下崗失業證件。
(6)有我省戶口的農民工和新型職業農民還需提交:戶口簿;務工勞動合同及從業證明(由務工單位或村、居委會開具)。
考生需根據自身情況,在報名系統中上傳完整、真實的報名材料,對通過提供虛假材料騙取報考資格的考生,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試資格;已經錄取的取消其入學資格;已經入學的由錄取學校取消其學籍。
3.注意事項
(1)考生在報名前要充分了解擬報考的學校及專業有關情況,審慎選擇報考院校和專業。考生僅可選報1所院校的2個相近專業。
(2)考生登錄海南省考試局網站,自行注冊報名,不得由他人代報,注冊成功后將無法更改報考院校。
(3)報名時間截止前,考生應完成報名信息的填報、本人照片和報名材料的上傳工作,要確保報名信息和所提交材料準確、完整、規范。因本人填報信息不完整、不準確、不真實所造成的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4)考生在報名時所設定的密碼是考生登錄報名系統填報和修改報名信息的依據,因泄漏密碼造成個人信息被公開、被利用、被篡改的,由考生本人負責。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對考生本人的政治態度、思想品德等現實表現進行全面鑒定,并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應屆考生由所在學校負責考核;未從業的往屆考生由其戶口所在鄉鎮或社區負責考核;已從業的往屆生由用人單位負責考核。應屆考生記入畢業生登記表中,往屆考生記入《2020年海南省高等職業教育分類招生考試往屆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中。對受過刑事處罰、治安管理行政處罰或違紀處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錯誤的事實、處理意見和本人對錯誤的認識及改正錯誤的現實表現等翔實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五)身體健康狀況檢查
學生身體健康狀況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衛生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進行檢查,具體時間由學院通知。
海南醫學院附屬醫院為體檢的終檢醫院,負責對有異議的考生進行終檢。
(六)考試方式
對口單獨招生考試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測試”的考試方式,擇優錄取。
1.文化素質考試設語文、計算機應用基礎、職業道德和法律3門課程,單科成績滿分為100分。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和新型職業農民等四輔群體,免予文化素質考試。
2.職業技能測試由我院根據報考專業組織考試,分專業理論和技能操作兩部分,滿分150。專業理論主要考核考生所報專業的理論知識,采取紙筆考試的方式;技能操作主要考查考生掌握所報專業的實際操作能力,成績均按《海南體育職業技術學院專業考試評分標準》執行(詳見附件考試規程),錄取時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現。
(七)招生專業
考試具體時間以省考試局發布的公告為準。
六、其他事項
(一) 本方案僅適用于2020年海南體育職業技術學院分類招生考試工作。
(二)本方案由海南體育職業技術學院分類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海南體育職業技術學院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