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近日,安徽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安徽省教育廳印發《關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工作的通知》,明確了我省2025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辦法。詳情請看~
一、報名
1.文化課報名
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文化課報名手續。文化課報名工作按照《安徽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 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皖招委〔2024〕9號)執行。
2.專業課全省統一考試(以下簡稱省統考)報名
省統考包含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六個類別。考生可以兼報不同藝術類別(方向)的考試。填報高考志愿時,在藝術類統考實行平行志愿的批次,考生在每個批次只能選擇報考一個藝術類別的志愿,其中音樂類、表(導)演類中的細分小類或方向可兼報志愿。
3.專業課學校單獨考試(以下簡稱校考)報名
報名參加省外院校藝術類專業校考的考生,需先報名參加我省相關藝術類專業統考,并達到相應省統考專業合格線(即校考資格線)。按照教育部要求,高校應在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辦法中明確告知考生須參加所在地省級統考的科類。藝術類考生應及時、準確了解意向報考高校的藝術類專業校考報名條件、專業課省統考對應情況等相關要求。
戲曲類實行省際聯考,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和部署執行。報考戲曲類的考生須按藝術類報名并選報“戲曲類”。
二、考試
4.文化課考試
藝術類考生須參加當年的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
5.省統考
藝術類專業課省統考工作在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省教育廳領導下,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以下簡稱省考試院)負責統一組織實施,考點高校、各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分別承擔有關考試組考、評卷等任務。省考試院負責統一制定藝術專業省統考的考試說明和考試實施細則,組織有關考試命題和評分評卷等工作。承擔考試、評卷等任務的高校和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須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負責按照考試實施細則組織考試及評分評卷等工作。
6.專業校考
按照教育部要求,嚴格控制校考的高校及專業范圍。對于少數專業特色鮮明、人才培養質量較高的藝術院校,對考生藝術天賦、專業技能或基本功有較高要求的高水平藝術類專業,可按程序申請在省統考基礎上組織校考。校考招生院校應嚴格按照教育部藝術類專業考試的相關要求,科學制定考試辦法,嚴格規范組織考試,并安排學校紀檢監察人員全程參與、全程監督,確保公平公正。高校校考合格證發放數量應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嚴格控制。
三、劃線
7.文化課分數線的劃定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按照歷史科目組合、物理科目組合分別劃定藝術類統考本科、高職(專科)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其中,播音與主持類本科專業原則上不低于普通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本科專業原則上不低于普通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5%;舞蹈類、表(導)演類本科專業原則上不低于普通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0%;音樂類的音樂表演本科專業原則上不低于普通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0%,音樂類其他本科專業原則上不低于普通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5%。藝術類高職(專科)原則上不低于普通高職(專科)批次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的80%。
按照教育部相關要求,招生院校可對藝術類本科有關專業提出高于我省藝術類本科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成績要求。
藝術類專業校考、戲曲類省際聯考高考文化課成績要求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執行。
考生在填報志愿前須仔細閱讀所報考院校通過學校官網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https://gaokao.chsi.com.cn/)公布的招生章程(簡章),了解院校關于高考文化課總分及單科成績、專業統考及校考成績、身體條件、音樂主修行當、專業方向等各種要求,結合自身條件謹慎選擇填報,規避退檔風險。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8.專業合格線的劃定
省考試院在公布藝術類省統考專業考試成績時,根據報名人數、專業考試成績分布等情況劃定藝術類專業合格線(校考資格線)。達到藝術類專業合格線(校考資格線)的考生可以參加相應藝術類專業校考,同時也作為藝術類高職(專科)統考批次的最低專業合格要求。
為確保藝術類統考本科批次生源專業素養,在高考成績公布時,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根據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考試成績分布,以及當年招生計劃等因素,分類別劃定省統考本科批次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與高考文化課錄取控制線同期發布。
9.省統考綜合分計算
實行平行志愿的省統考批次,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統考成績均達到我省藝術類專業相應層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基礎上,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統考成績按比例合成的綜合分進行排序投檔。其中,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專業的高考文化課成績占比為50%,播音與主持類專業的高考文化課成績占比為70%。綜合分按照總分750分進行折算,計算公式為:
綜合分1=文化課成績×50%+專業統考成績×2.5×50%,適用于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專業。
綜合分2=文化課成績×70%+專業統考成績×2.5×30%,適用于播音與主持類專業。
四、錄取
10.批次及志愿設置
藝術類共設置3個批次,包括校考本科批次、統考本科批次和統考高職(專科)批次。
(1)第一批次為藝術類校考本科批次。少數經批準開展校考的藝術類專業和戲曲類省際聯考專業列入該批次錄取。設置1個院校專業組志愿,含6個專業志愿及專業服從志愿。
(2)第二批次為藝術類統考本科批次。使用省統考專業成績錄取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列入該批次錄取。實行平行志愿,設置20個院校專業組志愿,每個院校專業組設6個專業志愿及專業服從志愿。
播音與主持類、表(導)演類、美術與設計類分別設置A段和B段進行錄取。部分高校藝術類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要求高于我省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可向我省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列入A段錄取。列入B段錄取的為除A段以外的其他院校(專業)。符合條件的考生可以兼報A段和B段志愿。A段、B段均設置20個院校專業組志愿,每個院校專業組設6個專業志愿及專業服從志愿。A段平行志愿投檔錄取結束后,再進行B段投檔錄取。
音樂類中對樂器類別等有特殊要求,按照主、副項,聲、器樂成績等進行投檔錄取的院校(專業),經我省同意,可在平行志愿投檔前單獨投檔錄取,設置1個院校專業組志愿,含1個專業志愿。單獨投檔錄取結束后,再進行音樂類平行志愿投檔錄取。
(3)第三批次為藝術類統考高職(專科)批次。使用省統考專業成績錄取的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列入該批次錄取。實行平行志愿,設置20個院校專業組志愿,每個院校專業組志愿設6個專業志愿及專業服從志愿。
11.藝術類校考(含戲曲類省際聯考)批次的投檔規則
報考藝術類校考(含戲曲類省際聯考)院校志愿且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省考試院將其檔案提供給院校,院校根據向社會公布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遺留問題由院校負責解釋并處理。
12.藝術類省統考批次的投檔規則
藝術類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統考批次,對于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統考成績均達到相應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照“綜合分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投檔。當考生綜合分相同時,按專業成績排序,專業成績仍相同時按文化總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若仍然相同,則按語文、外語、數學單科成績依次排序。省考試院根據排序規則,在公布考生藝術類綜合分成績時,同時公布其全省位次。
報考音樂類統考本科平行志愿投檔前單獨投檔錄取的院校(專業)的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統考成績均須達到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省考試院將其檔案提供給院校,院校根據向社會公布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遺留問題由院校負責解釋并處理。
五、其他
13.按照教育部的規定,有關高校要嚴格執行藝術類專業招生政策,結合本校藝術類專業人才選拔和培養要求,完善招生辦法。
14.藝術類考生可兼報普通類志愿,普通類考生不得兼報藝術類志愿。藝術類考生填報普通類批次院校志愿時間與普通類考生相同,如藝術類考生放棄藝術類志愿填報也可單報普通類。
15.藝術史論、藝術管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戲劇學、電影學、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影視技術等高校藝術類專業均須安排在普通類專業批次錄取,不得通過藝術類專業考試方式進行招生。
16.非藝術類專業不得執行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對于可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的藝術教育、服裝設計與工程、風景園林、文化產業管理等4個非藝術類本科專業,須安排在普通類專業批次錄取。高校若對考生有藝術專業基礎要求,須提前明確告知考生應參加的專業考試科類及錄取要求。
17.我省藝術類招生計劃不分歷史科目組合、物理科目組合。少數高校招生專業對考生選考科目有要求的,應在招生計劃公布時予以明確。
18.藝術類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的重要組成部分,各地、各高校要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各級招生委員會、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藝術教育培訓機構規范治理,嚴厲打擊培訓機構組織或參與考試作弊、干擾招生考試秩序等違規違法行為。
19.對在藝術類專業考試中違規的考生及有關工作人員,將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處理;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責任。
20.教育部2025年藝術類招生政策如有調整,我省將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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