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重慶智能工程職業學院章程》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重慶智能工程職業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適用重慶智能工程職業學院于2024年全國統招高職(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二條 學校名稱
重慶智能工程職業學院,學校標識碼:4150014726
第三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民辦普通高等職業學院
第四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五條 主管部門: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第六條 學校簡介
學院位于重慶市永川區華為大道666號,郵政編碼:402160,是重慶市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位于中國職教名城、西部職教基地——永川。地處永川鳳凰湖景區,位于軌道交通重要節點,毗鄰在建的渝昆高鐵永川南站,環境秀美,交通便利。
學校是教育部首批數字校園建設試點高校,是工業與信息化重點領域產業人才基地,依托華為技術優勢,面向科技前沿辦學,是華為ICT人才培養基地、ICT師資培訓基地、ICT技能大賽賽場、“1+X”證書培訓認證中心;擁有華為(永川)聯合技術創新中心、360網絡安全技術研究院和重慶大數據產業研究院等科研平臺,已經建成VUE國際考試中心。著力培養大數據、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智能交通、智慧健康、智慧教育、數智經濟等新技術人才。豐富的管理團隊、知名專家、專職教師、華為等企業工程師,并引進了一批國家精品課程、華為認證課程等優質教學資源,2023年度,共有教職工458人,有專任教師383人,專職輔導員36人;思政課教師20名;專職心理健康教師2人,學校還長期聘任100多名來自生產、經營一線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行業專家、企業高級工程師、技術能手為兼職教師,滿足了學校高水平人才培養、科技創新和社會服務需求。華為首席科學家、高級副總裁鄭寶用先生擔任我校名譽校長和創新中心總指導。華為全球培訓中心在線遠程同步教學內容為我校師資提供有利的培訓資源。堅持“產教融合、校企協同,智能引領、學以致用”的教育理念,為智能化等新興產業培養急需的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
第三章 招生對象、條件、專業及招生區域
第七條 招生對象及條件
1、招收應、往屆高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的考生。
2、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
3、錄取體檢標準:我校按教育部、原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4、我校除參照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外,并結合行業對專業的用工需求,我校醫學檢驗技術專業考生要求無色盲、無色弱,考生身高女生不低于148cm,男生不低于158cm;康復治療技術考生身高女生不低于148cm,男生不低于158cm。城市軌道交通運營與管理專業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體勻稱、身體裸露部分無明顯疤痕,身體健康,無不良病史,無口吃;無斜視、色盲、色弱,無重大病史,無精神病史;矯正視力不低于4.8;女生身高不低于155cm,男生身高不低于168m。建議報考前述專業的考生,參照行業用工標準衡量自身視力、身高、形象等身體條件要求后謹慎報考。
第八條 招生專業
2024年,我校共設25個專業招生,專業分別為510209人工智能技術應用、460305工業機器人技術、460609 無人機應用技術 、510102 物聯網應用技術、510106 移動互聯應用技術 、510107 汽車智能技術、510202 計算機網絡技術、 510205 大數據技術、510207 信息安全技術應用、510303 通信軟件技術、520501 醫學檢驗技術、590302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與管理、530202 金融科技應用、550103 數字媒體藝術設計、570102 學前教育 、510301現代通信技術、530304會計信息管理、510204數字媒體技術、460302智能機電技術、500606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530101財稅大數據應用、520601康復治療技術、530704網絡營銷與直播電商、460310工業互聯網應用、560212攝影攝像技術,各專業招生計劃及詳細說明以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行政部門公布的數據為準。
第九條 招生區域
2024年我校面向重慶、四川、云南、貴州、湖北、湖南、青海、新疆、河北、河南、安徽、廣西、山東、甘肅、寧夏、江西、海南、陜西、廣東、福建等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最終以各省考試院公布為準)。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條 遵循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錄取考生。
1、根據教育部要求,學校按照“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錄取考生。
2、在實行順序志愿投檔的省份,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未錄取滿的專業,將依次從后續志愿中擇優錄取。在實施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相關省(直轄市、自治區)的規定執行,基本原則為: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不能滿足時,對愿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調劑到錄取未滿額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則予以退檔。
3、符合國家及所在省(市、自治區)規定的加分和降分條件,經省(市、自治區)考試院批準投檔給我校的考生,我校對此類考生的加分和降分予以認可并擇優錄取。
4、在錄取專業時,普通類考生文化成績相同時,依次比較語文數學總成績、語文或數學中的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
藝術類、體育類考生綜合成績(或專業成績)相同時,首先比較統一高考總成績,若相同再按普通類同分排序規則依次比較,由高到低排序。
5、各招生專業外語語種不限,但一經錄取進校后各專業公共外語只開設英語課。
6、各專業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7、學前教育專業屬于師范類專業,報考該專業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外,還應參照相關省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如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相關要求,應慎重考慮是否報考該專業。
8、其它未盡事宜參照教育部和各省級招辦有關文件執行。
第五章 收費及退費
第十一條 收費標準按照重慶市價格主管部門有關文件規定執行相關文件執行,具體收費標準通過學校官網或在新生報到現場設置公示牌等形式公示。目前學院收費標準:11800元/學年, 住宿費收費標準為1600元/人/年(六人間)、2300元/人/年(四人間)。
第十二條 如學生因故退(轉)學或提前結束學業的,學校按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按《重慶市民辦教育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渝價〔2005〕487號)規定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
第六章 新生報到
第十三條 考生被我校錄取后,需按錄取通知書的相關要求到我校報到入學。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經我校同意逾期兩周未報到者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入學三個月內,我校將對新生進行資格復審,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相應處理。
第七章 學歷證書頒發與就業
第十四條 學歷證書:學生在規定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頒發國家承認、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重慶智能工程職業學院全日制普通高職(專科)畢業證書。
第十五條 就業 學校為畢業生積極拓寬就業渠道,提供就業信息,指導和推薦學生就業。
第八章 助學措施
第十六條 在校學生可根據國家相關政策通過評比獲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學校獎學金。
第十七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未試點省市除外)、國家助學金、企業助學金、特困補助,也可申請參加學校組織的勤工助學活動。
第十八條 國家資助政策詳見《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簡介》。
第九章 附則
第十九條 聯系方式:
1、監督電話:023-49832888
2、招生電話:023-49669696/49669797
3、學校地址:重慶市永川區華為大道666號 (郵編:402160)
4、學校網址:www.cqai.vip
5、電子郵件: 646636315@qq.com
第二十條 我校從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錄取工作,請直接與我校招生辦公室聯系,否則出現任何后果,學校概不負責。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上級有關政策發生沖突,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辦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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