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及招生考試工作其他相關文件,為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貴州醫科大學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院校名稱:貴州醫科大學
第四條 院校國標代碼:4152010660
第五條 學校地址:貴州省貴陽市北京路9號(北校區)
郵政編碼:550004
貴州省貴安新區大學城(南校區)
郵政編碼:550025
第六條 辦學層次: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
第七條 辦學性質:公辦院校
第八條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九條 學習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十條 學校主管單位:貴州省教育廳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十一條 貴州醫科大學成立本科招生委員會。招生委員會貫徹落實教育部、省招生委員會招生工作的有關政策,執行學校黨委和行政有關招生工作的決議,全面負責學校普通本科招生錄取工作。
第十二條 招生就業處為學校招生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按照教育部和上級主管部門規定,具體負責學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三條 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原則
第十四條 經教育部審核批準,學校面向全國計劃招生,招生計劃以省教育廳下達,各生源省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準。
第十五條 錄取批次:體育批次、一本(貴州省)、專項、定向、二本、預科等批次錄取。
第十六條 學校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提檔比例一般為招生計劃的100%。
第十七條 學校承認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符合多項政策加分條件的,只采用最高一項加分,原則上加分不得超過20分。
第十八條 學校按照考生投檔成績和專業志愿采用“分數優先”錄取原則進行錄取(優先滿足高分考生的專業志愿,若高分考生第一專業志愿不能錄取,按其第二、第三……等專業志愿順序依次擇優錄取。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時,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調劑到其未填報且學校未錄滿專業錄取;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將予以退檔),分數相同的按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排序錄取。在“分數優先”錄取原則下,總分相同時,按高考成績中的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成績之和從高到低排序,若按以上方法仍遇相同分數,則依次按語文、數學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第十九條 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直轄市、自治區),學校按照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同時參照“第十八條”進行錄取。
第二十條 臨床醫學專業創新班(協和班)
學校在中國醫學科學院 北京協和醫學院對口支援下開設臨床醫學專業創新班(簡稱“協和班”),旨在培養能夠勝任臨床醫療、醫學研究、醫療管理等相關工作的卓越人才,僅招收貴州省考生,計劃招生32名。該班新生錄取進校后,實行導師制,重視教學方法改革,在國(境)內外拓寬交流學習,重視綜合素質培養,強化英語學習,加強臨床技能培訓,打通深造通道(畢業生全體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其中15%推薦進入北京協和醫學院,實現“5+3”一體化培養),實施多元化考核,實行“分流制”(根據學生的學習成績,對每學年班級成績排名后10%且平均學分績點低于3.0的學生進行分流,分流學生轉入臨床醫學其他班級學習,缺額從臨床醫學其他班級擇優補充)。
第二十一條 外國語言文學類(英語、翻譯),要求外語語種為:英語,且考生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英語單科滿分的60%。
第二十二條 特殊類別專業招生錄取
體育類專業招生。體育類專業須參加生源省統一組織的體育術科考試,專業成績合格,文化成績上線,按照考生投檔成績采取“分數優先”的方式錄取,若生源省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生源省的錄取原則錄取。
藥學專業(中外合作辦學)考生高考外語語種為英語,且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英語單科滿分的50%,總分相同的情況下按英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該專業僅招收有本專業志愿的考生,不接受專業服從調劑的考生。該專業學生不能轉專業。
第二十三條 語種開設條件: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謹慎填報。
第二十四條 體檢要求:對于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我校嚴格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聯合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法醫學專業畢業生立志在公檢法系統就業的,身體條件參考公務員體檢要求,建議報考該專業的考生身高在165公分(男)或158公分(女)以上、裸視視力在4.6以上。
我校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由于培養方向為戶外教育方向、戶外運動方向、救援救護方向、山地旅游方向,學生需常年從事與戶外運動和救援救護相關的各種教學、實踐實訓活動。因此,基于該專業的特殊性和為了保障學生安全,患有以下疾病者: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或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能錄取該專業。
第五章 收費標準與資助
第二十五條 收費標準:嚴格按照省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項目及標準執行。
第二十六條 我校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由于培養方向為戶外教育方向、戶外運動方向、救援救護方向、山地旅游方向,所需專業露營野炊裝備(帳篷、背包、睡袋、防潮墊、爐具、炊具等)、專業服裝、攀巖鞋、頭盔和安全帶等需自行購買。
第二十七條 學校有多種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
第二十八條 為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無障礙入學,學校對脫貧家庭學生(原貴州省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學生)、已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同學開設“綠色通道”。注: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只能在當地辦理。
第六章 學歷(學位)證書的頒發
第二十九條 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考試合格,準予畢業,頒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貴州醫科大學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對達到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相應學位類別的學士學位證書。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校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全面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根據相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三十一條 學校咨詢及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貴州省貴陽市北京路9號貴州醫科大學招生就業處
學校網址:http://www.gmc.edu.cn
聯系電話:0851-86908448(含傳真) 0851-88124520
招生監督電話:0851-88416025
郵政編碼:550004 Email:gmczkb@gm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