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貴州省招生委員會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的相關文件規定,特制定貴州生態能源職業學院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院2024年普通高考的考試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學院全稱:貴州生態能源職業學院
學院代碼:4152014849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辦學層次:專科
學校性質:公辦
學校地址:貴州省貴陽市云巖區蔡關路1號
學院簡介:貴州生態能源職業學院是經貴州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職院校。學院位于貴陽市云巖區蔡關路1號,辦學規模為15000人,占地面積875畝,現有建筑面積26萬余平方米。學校環境優美,教學生活設施完善。
學院秉承“立足生態安全和能源安全,圍繞‘雙碳’目標,依托機械化、自動化、數字化、智能化、 網絡化、信息化、無人化技術,服務林業和能源產業的高質量發展,為‘四區一高地’建設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型人才”的辦學定位。目前開設有林業技術、園林技術、煤礦智能開采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和計算機應用技術等專業。
學院區位優勢突出,行業資源豐富,師資力量雄厚,現有專任教師210人,其中:研究生 62人,高級職稱60人,“雙師型”教師137人。在長期的辦學過程中,學院圍繞“校企合作、產教融合”,先后與部分國內頭部企業(含華為、阿里巴巴、比亞迪、海康威視、浙江大華等)、部分能源和林業行業龍頭企業(含貴州能源集團及其下屬公司)、全省三級(省、市、縣)林業局、全省大多數國有林場及自然保護地管理機構開展了形式多樣的校企合作和校政合作,實訓條件優越。
學院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秉承“篤實有信,德技兼修”的校訓, 本著“以生為本,全心全意為學生健康成長成才服務”的辦學理念,凝心聚力、改革創新、真抓實干、追求卓越,全力建設特色鮮明的高水平職業院校,為奮力開創經濟興、百姓富、生態美的多彩貴州新未來培養更多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招生機構
學院設立由院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專業招生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招生就業辦公室為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院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
第五條 監督機構
學院設立由紀檢監察部門牽頭的招生監督小組,負責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監督,確保招生錄取工作廉潔規范,公平、公正、公開。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招生計劃
學院2024年招生計劃以貴州省教育廳下達為準,詳見貴州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2024年貴州省普通高考招生專業目錄。
第五章 報名時間、方式及流程
第七條 報名條件:符合貴州省普通高考報考資格的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思想政治品德和身體健康狀況均符合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的考生。
第八條 報名時間及方式:符合貴州省規定的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條件者均可報考,報名時間及方式具體詳見貴州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第六章 錄取原則
第九條 學院嚴格按照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和《貴州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和錄取工作方案》,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
第十條 外語語種:不限
第十一條 體檢標準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貴州省考生按“專業平行志愿”錄取模式,依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一輪投檔”的原則,按照考生投檔排序位次進行投檔。普通類考生高考總成績(含高考文化成績和政策性加分)相同時按以下規則排序:依次按考生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
第十二條 對加分或降分投檔的考生、按教育部及有關生源省級招生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錄取結果將通過生源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渠道和我院招生信息網公布。
第七章 收費標準及獎助學金政策
第十四條 收費標準
嚴格按貴州省價格主管部門備案的項目及標準執行。
學 費:3500元/年
住宿費:1100元/年(帶獨立衛生間的六人間)
書 費:(預收)600元/人。
第十五條 獎學金情況
1.國家獎學金
獎勵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特別優秀的學生,標準為每生每年8000元。
2.國家勵志獎學金
獎勵資助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標準為每生每年5000元。
3.學院獎學金
獎勵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特別優秀的學生,標準為每生每年2000元。
第十六條 助學金情況
1.國家助學金
家庭經濟困難全日制在校生(不含退役士兵學生),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300元,具體標準由學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圍內確定,分為2—3檔。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學生全部享受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300元。
2.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優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間學費和住宿費,超出部分可用于彌補日常生活費,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6000元,在校期間利息由國家承擔。
3.貴州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專項學生資助(原貴州省教育精準扶貧學生資助)
向全日制貴州省戶籍脫貧家庭在校學生(原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學生)提供專項助學金,標準為每生每年4500元,其中:免(補助)學費3500元、扶貧專項專項助學金1000元,以貴州資助政策為準。
第八章 學歷證書的頒發
第十七條 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達到畢業要求,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貴州生態能源職業學院專科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
第十九條 本章程由貴州生態能源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學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從事代理招生工作,有關招生事宜請直接向學校招生部門咨詢,否則,出現任何后果學校將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一條 聯系方式:
(一)通訊地址:貴州省貴陽市云巖區蔡關路1號
(二)郵編:550008
(三)聯系電話:0851-88601006、88601008
(四)網址:http://lyj.guizh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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