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按照“陽光招生工程”要求,規范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三亞學院”(學校代碼為13892),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成立的民辦普通本科院校,辦學層次為本科。招生對象為參加當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并符合國家規定錄取條件的考生。
學校地址:海南省三亞市吉陽區學院路191號
招生咨詢電話:0898-88386666
學校網址:www.sanyau.edu.cn
第二章 招生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三條 三亞學院設招生委員會。招生委員會職責:全面貫徹落實國家招生政策和各項管理規定,全面負責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四條 三亞學院招生委員會常設機構招生工作辦公室,全面負責組織實施學校普通本科招生錄取工作;招生監察辦公室負責招生錄取過程的監督工作。
第五條 三亞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廣大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與錄取規則
第六條 學校面向全國31個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招生類別有普通類、文理類、藝術類、體育類、體育單招類專業。
第七條 學校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學科發展、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2022年面向全國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分專業招生計劃。最終招生人數及招生專業以各省級高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體育單招不列分省計劃。
第八條 學校預留計劃作為機動指標用于調節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統考上線不平衡問題,嚴格按照教育部、各省級高招辦規定錄取符合條件的生源。
第九條 學校按照各省級高招辦的有關錄取規定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或第一輪投檔我校的考生。
第十條 對于進檔考生,依照“分數優先”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生計劃名額先劃定合格考生范圍,再進行專業錄取。專業錄取時依照“專業志愿優先”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不設專業級差。未能滿足專業錄取條件的考生,如填報“服從專業調劑”可調劑到相應未滿專業;如未填報“服從專業調劑”,則予以退檔。
第十一條 對于同一輪進檔考生,普通類考生按照高考文化課成績排序,如高考成績總分相同,理科考生依次按數學、外語、語文單科成績順序排序錄取;文科考生依次按語文、外語、數學單科成績順序排序錄取。藝術類和體育類考生按照高考專業課成績排序錄取,如專業課成績相同,則依次按照文化課成績、語文、外語、數學單科成績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第十二條 國際經濟與貿易(中外合作辦學)、英語專業要求應試外語語種為英語,其他專業不限制應試外語語種;但考生進校后均以英語作為公共基礎外語安排教學,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在填報志愿時須慎重。
第十三條 對于進檔考生,英語、漢語國際教育、酒店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等專業及方向按考生高考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俄語專業按考生高考語文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會計學、財務管理、經濟與金融、金融科技等四個專業按考生高考數學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若以上專業規定錄取科目成績相同,則依次按照總分、數學、外語、語文成績順序排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第十四條 對于進檔考生,休閑體育、音樂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旅游管理等四個專業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女生身高在158CM、男生身高在170CM以上的考生;舞蹈編導專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女生身高163CM,男生身高在173CM以上的考生;請與未來相應職業崗位對身高要求有距離的考生慎報以上專業。
第十五條 學校各專業錄取無男女比例限制。對考生身體狀況的要求嚴格執行《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新生入學后體檢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發現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六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
1.承認生源地專業統考、聯考專業錄取原則,考生文化課考試成績及專業課成績須達到生源地省級高招辦規定的分數線,進檔考生錄取時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2.藝術類專業校考錄取原則,考生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生源地省級高招辦規定分數線的前提下,在我校組織校考的省份,進檔考生須取得我校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證,錄取時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第十七條 體育類專業錄取辦法:
1.休閑體育專業在考生專業課和文化課考試成績均達到生源地省級高招辦規定分數線的前提下,如生源地有省級體育類專業統考或聯考的,錄取時按照進檔考生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如生源地沒有省級體育類專業統考或聯考的,考生須取得所在地省級招辦認可的其他本科院校體育類專業考試合格證,錄取時按進檔考生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2.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錄取辦法按照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和各省有關規定執行,在達到文化成績和體育專項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的基礎上,上線考生依據填報的志愿梯次順序,按比例、分項目按綜合分由高到低錄取;若考生綜合得分相同,按照體育專項成績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 我校與美國伯克利學院合作培養國際經濟與貿易(中外合作辦學)項目,要求考生英語高考成績達到滿分的60%以上,該專業僅招收有專業志愿的考生,錄取的考生入學后不得轉專業。
第十九條 學校認可各省級高招辦有關加分和降分錄取的政策規定。涉及高考科目改革的省(直轄市、自治區),錄取政策按所在生源地的要求執行。
第四章 新生入學及其他
第二十條 學費標準
具體各專業學費按照海南省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第二十一條 新生報到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必須按照錄取通知書規定,按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并建立誠信檔案,報送考生所在地省級高招辦備案。
第二十二條 證書頒發
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者,頒發教育部電子注冊的三亞學院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授予三亞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國際經濟與貿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者,頒發教育部電子注冊的三亞學院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授予三亞學院經濟學學士學位證書以及美國伯克利學院工商管理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三條 關于學校獎助學金政策
獎學金: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校書福獎學金,學校專業獎學金,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等多種獎學金,獲獎面在40%以上;
助學金:設國家助學金、企業助學金等多種助學金,幫助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
勤工助學:設立校內外勤工助學崗位,幫助困難學生解決求學中的經濟困難。
第二十四條 退費辦法
按海南省教育廳瓊教計【2008】158號《海南省民辦高校學生退(轉)學退費辦法》執行。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為減少國家統招計劃名額可能的浪費,體現高考志愿的嚴肅性,錄取期間考生應確保通訊暢通,關注三亞學院招生信息網的錄取信息,及時與學校聯系,我們將與進檔考生逐一確認錄取信息,在規定時間內,若無法與之聯系,將予以退檔。
第二十六條 錄取結果可登陸三亞學院招生信息網查詢,也可通過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高招辦開設的招生錄取信息網站或各地市縣招辦查詢。
第二十七條 本招生章程由三亞學院招生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