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名稱:河北環境工程學院
二、辦學層次:普通本科
三、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四、學校概況
河北環境工程學院前身中國環境管理干部學院被社會譽為環保系統的“黃埔軍校”、環保人才的“綠色搖籃”,是1981年經國家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批準、教育部備案的一所以培養環境保護專業人才為主的高等學校,是我國最早開展生態環境教育的高校之一,是目前全國唯一一所以生態環境教育為辦學特色的全日制普通應用型本科大學,是河北省人民政府和生態環境部共建高校,是河北省第二批普通本科高校向應用技術類型高校轉型發展試點學校,是中美應用技術教育“雙百計劃”首批試點高校,是中美產教融合+高水平應用型高校建設第三批建設高校。原全國人大環資委主任曲格平教授和原中國氣候變化事務特使、國家發改委副主任解振華先生曾先后兼任院長。
43載櫛風沐雨,河北環境工程學院始終與中國生態環境教育事業風雨同舟、同向前行,學校萬余名師生秉承“團結、嚴謹、求實、創新”的校訓精神和“堅忍不拔、自強不息”的學校精神,砥礪初心、艱苦創業,為建設生態環境教育特色鮮明的高水平應用型大學而不懈奮斗。
五、招生計劃
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均衡的原則,根據學校辦學條件,統籌考慮社會需求、生源質量、畢業生就業等情況,合理制定年度本科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批后,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學校專業招生計劃請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編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或學校招生網。
六、錄取原則
(一)執行國家和各省市有關招生政策,實施“陽光工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擇優錄取。
(二)對符合優惠照顧條件投檔的考生,將嚴格按國家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錄取規定執行。
(三)學校依據“分數優先”原則安排進檔考生專業志愿,專業志愿間不設分數級差。投檔成績相同時,按生源所在省份同分排序規則擇優錄取,如生源所在省份無同分排序規則,則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依次排序,擇優錄取。
我校藝術類專業均屬美術類,執行各省份投檔規則。專業成績均采用生源省份相應的藝術統考(聯考)成績,要求考生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需達到生源所在省份相應科類、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錄取時遵循“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專業志愿間不設分數級差。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對進檔考生按各省份綜合成績[不使用綜合成績的省份按專業(統考或聯考)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錄取,若綜合成績相同,依次比較專業(統考或聯考)成績、文化總分(含政策加分)、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對進檔考生按各省份專業(統考或聯考)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錄取,若專業(統考或聯考)成績相同,依次比較文化總分(含政策加分)、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
我校體育類專業執行各省份投檔規則。專業成績均采用生源省份相應的體育統考(聯考)成績,考生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考試成績均需達到生源所在省相應科類、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對進檔考生按各省份綜合成績[不使用綜合成績的省份按專業(統考或聯考)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錄取,若綜合成績相同,依次比較專業(統考或聯考)成績、文化總分(含政策加分)、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對進檔考生按各省份專業(統考或聯考)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錄取,若專業(統考或聯考)成績相同,依次比較文化總分(含政策加分)、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
(四)對于實行“院校+專業組”志愿方式的高考改革省份,學校將服從調劑的考生錄取到同一專業組內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對于按以上原則無法滿足專業志愿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對于實行“專業(類)+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改革省份,當進檔考生不能滿足所報專業志愿錄取條件時,不進行專業調劑,予以退檔。
對于未實行高考改革的省份,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學校將服從調劑的考生錄取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對于按以上原則無法滿足專業志愿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五)錄取中不限制考生外語語種,但是學校僅開設英語課程。
(六)報考我校的考生身體健康標準參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環境工程、環境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園林三個專業不招色盲、色弱考生。
(七)學校各專業錄取男、女生比例不限。
(八)對于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類考生,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體育類考生以專業考試成績作為投檔和錄取的排序成績,并按“專業志愿清”的規則擇優錄取。
(九)環境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為河北環境工程學院與芬蘭薩沃尼亞應用科學大學本科合作教育項目,采用“4+0”培養模式,引入芬蘭薩沃尼亞應用科學大學的師資、核心課程與教材。報考該項目的考生,要求高考外語成績不低于75分,外語教學為英語,芬方專業教學以英語教學為主,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只招收有專業志愿的考生,且不接受專業調劑。在河北環境工程學院學習四年,完成培養方案規定的學分,符合中外雙方畢業條件與學位授予條件的中外合作辦學的學生,將獲得河北環境工程學院頒發的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同時由薩沃尼亞應用科學大學頒發環境工程專業工學學士學位證書。
七、收費標準
各專業學費標準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招生計劃,學費待定專業的學費標準以省發改委批復為準。根據住宿條件不同,住宿費分為500元/年/人、800元/年/人。
八、學歷證書
學生在學校規定期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由河北環境工程學院具印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專)科學歷證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條件,頒發河北環境工程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九、就業和創業情況
學校十分重視學生就業創業工作,堅持創新引領創業、創業帶動就業,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以推進素質教育為主題,以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為核心,以創新人才培養機制為重點,以完善條件和政策保障為支撐,不斷深化創新創業教育體系,并積極探索產學互動、工學結合、頂崗實習、訂單培養等辦學模式改革。生態環境保護是一項光輝的朝陽事業,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迅速發展,生態環境保護應用技能型人才緊缺,畢業生就業前景十分廣闊。
十、入學復查
新生報到后,學校要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和身體復查,對于弄虛作假、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將取消入學資格。
十一、獎、助學
學校設有完善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獎助制度,除國家助學金以外,還設立了5種獎學金及校內助學金。 1、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每學年評定一次; 2、曲格平獎學金:5000元/年,每學年評定一次; 3、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人,每學年評定一次;4、藍天獎學金:一等獎1200元/人,二等獎900元/人,三等獎600元/人,每學年評定一次; 5、單項獎學金分為科研創新獎、文明進步獎和優秀文體獎,獎金額為800-1000元/人,每學年評定一次。6、校內助學金:一檔500元/年,二檔1000元/年,三檔1500元/年。符合條件的學生可申請學費減免或學生特殊困難補助。
注:①曲格平獎學金:曲格平,教授,環境科學專家,原國家環保總局首任局長、原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我校創始人、名譽校長、終身教授、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理事長。曲格平獎學金于2004年在我校設立,由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與我校共同出資,以獎勵學習成績突出并在環境科學實踐、環境學術研究、環保宣傳教育、環保志愿者活動中表現出色的品學兼優的學生。目前曲格平獎學金僅有我校設立。
十二、聯系方式
地 址:河北省秦皇島市北戴河區金港大道8號
郵 編:066102
電 話:(0335)7815777
網 址:http://www.hebuee.edu.cn
河北環境工程學院
二〇二四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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