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確保哈爾濱電力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規范招生行為,體現“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招生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黑龍江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結合哈爾濱電力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哈爾濱電力職業技術學院全日制高職(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哈爾濱電力職業技術學院。
第四條 學校代碼:12906。
第五條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院。學院行政主管部門是國家電網有限公司,業務主管部門是黑龍江省教育廳。
第六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七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哈爾濱電力職業技術學院。證書種類:國家承認的普通高等學校專科學歷證書。
第八條 學院概況:哈爾濱電力職業技術學院是經黑龍江省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國家公辦的電力類普通高等職業技術院校,隸屬于國家電網有限公司。學院1958年建校,開設發電運行技術、熱能動力工程技術、熱工自動化技術、發電廠及電力系統、電力系統繼電保護技術、供用電技術、輸配電工程技術、生物質能應用技術等特色專業。學院占地面積251979平方米,擁有牡丹江和齊齊哈爾兩個實習實訓基地,教學生活設施配套完善,擁有72369平方米的教學大樓,40896平方米的實驗、實訓基地,36777平方米的學生宿舍,6896平方米的俱樂部,28869平方米的體育場和4787平方米的體育館;現有教職員工286人,其中專職教師149人,高級職稱人員167人,“雙師型”教師66人,具有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及以上學位69人,教學水平高,教學效果好。學院擁有125MW、200MW、300MW、600MW火力發電機組仿真系統,12MW、300MW循環流化床火電機組仿真系統及電壓等級為66KV、110KV、220KV、500KV變電站仿真系統。學生通過實訓考核,可以獲得由教育部承認的“1+X”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學院被確定為“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電力人才培訓中心”。學院擁有穩定的就業網絡和健全的就業指導服務體系,就業形勢良好,黑龍江省教育廳公布的全省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狀況,我院畢業生就業率在黑龍江省高職(高專)院校中,已連續多年進入黑龍江省高職(高專)院校排名前兩名。我院畢業生具有參加國網公司公開招聘考試的資格。畢業生對我院的就業工作、簽約的單位普遍滿意,連續多年對畢業生進行“就業滿意度”調查,滿意率都在96%以上。在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的國家發展戰略目標指引下,在建設具有中國特色國際領先的能源互聯網企業過程中,電力事業發展仍需要大批專業生產建設人員,我院畢業生的就業前景會更加廣闊。
第九條 學校地址及郵編:
學校地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香坊區香電街59號;郵編:150030。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條 學院成立由學院主要領導、分管領導以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哈爾濱電力職業技術學院招生錄取工作委員會”,全面貫徹落實國家招生工作的有關政策,負責制定學院招生政策,討論決定學院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條 學院招生就業指導辦公室是學院的常設機構,負責學院全日制高職(專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 學院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招生政策和規定的落實,維護廣大考生和學院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 哈爾濱電力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計劃按照黑龍江省教育廳核準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具體招生專業和招生人數,以生源所在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公開發布的信息為準。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十四條 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體制,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 學院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當年生源情況,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制定的投檔比例接受投檔。
第十六條 錄取原則為“專業優先、遵循分數”,即對于進檔考生,根據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先后順序按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 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上,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投檔,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投檔,以此類推。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調錄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第十八條 成績相同考生,文史類、理工類均按數學、語文、外語順序錄取;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按語文加數學之和、外語順序錄取。
第十九條 無專業志愿間的級差分。
第二十條 本校所設專業更適合男生學習和就業,但錄取時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條 學校外語課采用英語授課。
第二十二條 身體健康狀況: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
第五章 學費標準
第二十三條 學費:每生每年6000元。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四條 按照國家相關資助政策規定,學院設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
第二十五條 學院對新生設立入學“綠色通道”,通過助學貸款等制度的落實,積極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幫助。
第二十六條 根據國家規定,本校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和其它費用。
第七章 學校招生咨詢電話及網址
第二十七條 電話:0451-53681762 0451-53681763
18546026350 18546026351 18546026352
網址:http://www.hl.sgcc.com.cn/hdy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將根據教育部、生源地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當年招生政策的調整進行修訂。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及解釋權屬哈爾濱電力職業技術學院招生錄取工作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