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汽車工程職業學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院)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湖南汽車工程職業學院
辦學地點:湖南省株洲市職教大學城智慧路79號(東校區),湖南省株洲市職教大學城智慧路99號(西校區)
主管部門:株洲市人民政府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院校國標碼:13937
辦學類型:公辦
第三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湖南汽車工程職業學院。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堅決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嚴格實施考試招生“陽光工程”。
第五條 學校簡介:湖南汽車工程職業學院是由湖南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株洲市人民政府和中國汽車工程學會共建的一所公辦高職院校。獲評中國特色A檔高水平專業群建設單位、國家優質專科高等職業院校、國家級職教集團(聯盟)培育單位、教育部第二批“1+X”證書制度試點院校、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全國職業院校魅力校園、全國職業院校數字校園建設樣板校、湖南省文明標兵校園、湖南省首批卓越高職院校、中國人民解放軍定向培養直招軍士生院校、湖南省免費師范生聯合培養院校、湖南省“十大平安”系列創建示范單位等榮譽。2023年,學院升格職教本科大學列入《湖南省“十四五”高等學校設置規劃》。
第六條 學校招生類別:湖南省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考生(普通類、體育類、美術類、表演類)、中職考生及同等學力考生;有招生計劃的外省普通類考生。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七條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決定本校招生規模確定、政策制訂等重大事項,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招生組織實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 招生錄取期間,學校紀委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確保規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學校沒有與任何社會機構及人員進行合作,沒有委托社會機構招生。凡是有社會機構和個人宣傳與我校有合作、可以通過“內部指標”方式確保考生錄取的,考生可第一時間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遭受相關損失的可向公安機關反映。
第十條 我校將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紀律,對于在招生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36號)所確定的程序和規定進行處理。歡迎考生、家長及社會對我校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學校2024年擬面向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新疆等二十四個省(市、區)招生。具體在各省的招生專業及相關類別,待我校分省分專業計劃確定后,以省(市、區)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準。
第四章 招生專業(類)及錄取要求
第十二條 學校2024年招生專業
二級學院 |
專業名稱 |
學制 |
學費 |
軍士教育學院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海軍,特戰隊員) |
三年 |
7850 |
計算機網絡技術(海軍,特戰隊員) |
三年 |
7850 |
|
機械制造及自動化(火箭軍) |
三年 |
7850 |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火箭軍) |
三年 |
7850 |
|
計算機網絡技術(火箭軍) |
三年 |
7850 |
|
機械制造及自動化(戰略支援部隊1,3) |
三年 |
7850 |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戰略支援部隊1.3) |
三年 |
7850 |
|
計算機網絡技術(戰略支援部隊1) |
三年 |
7850 |
|
信息安全技術應用(戰略支援部隊1,2,3) |
三年 |
7850 |
|
車輛工程學院 |
智能網聯汽車技術 |
三年 |
4600 |
汽車制造與試驗技術 |
三年 |
5060 |
|
智能交通技術 |
三年 |
5060 |
|
物聯網應用技術 |
三年 |
4600 |
|
汽車智能技術 |
三年 |
5060 |
|
汽車電子技術 |
三年 |
5060 |
|
車輛運用學院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三年 |
5060 |
汽車造型與改裝技術 |
三年 |
4600 |
|
汽車技術服務與營銷 |
三年 |
5060 |
|
新能源汽車技術 |
三年 |
5060 |
|
航空工程學院 |
飛行器數字化制造技術 |
三年 |
4600 |
無人機應用技術 |
三年 |
4600 |
|
航空發動機制造技術 |
三年 |
4600 |
|
數控技術 |
三年 |
5060 |
|
航空材料精密成型技術 |
三年 |
4600 |
|
飛行器維修技術 |
三年 |
4600 |
|
機電工程學院 |
集成電路技術 |
三年 |
4600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三年 |
5060 |
|
智能控制技術 |
三年 |
4600 |
|
工業機器人技術 |
三年 |
4600 |
|
電子信息工程技術 |
三年 |
4600 |
|
風力發電工程技術 |
三年 |
4600 |
|
航海工程學院 |
機械制造及自動化 |
三年 |
4600 |
電氣自動化技術 |
三年 |
4600 |
|
輪機工程技術 |
三年 |
4600 |
|
船舶電子電氣技術 |
三年 |
4600 |
|
船舶工程技術 |
三年 |
4600 |
|
經濟管理學院 |
大數據與財務管理 |
三年 |
3500 |
大數據與會計 |
三年 |
3850 |
|
工程造價 |
三年 |
4600 |
|
人力資源管理 |
三年 |
3500 |
|
商務貿易學院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三年 |
3500 |
市場營銷 |
三年 |
3500 |
|
電子商務 |
三年 |
3500 |
|
商務英語 |
三年 |
3200 |
|
信息工程學院 |
大數據技術 |
三年 |
4600 |
信息安全技術應用 |
三年 |
4600 |
|
軟件技術 |
三年 |
7800 |
|
移動互聯應用技術 |
三年 |
5060 |
|
計算機網絡技術 |
三年 |
7800 |
|
服飾藝術學院 |
產品藝術設計 |
三年 |
7500 |
室內藝術設計 |
三年 |
7500 |
|
數字媒體藝術設計 |
三年 |
7500 |
|
服裝與服飾設計 |
三年 |
7500 |
|
時尚表演與傳播 |
三年 |
7500 |
①定向培養軍士生:報考定向培養軍士生須為參加2024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普通高中畢業生,年齡不超過20周歲(200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未婚,經所在地兵役機關體格檢查和政治考核合格(注意:海軍軍士屬于特戰隊員、身體條件兵,要求特戰合格。身高要求170cm以上,視力要求裸眼5.0以上;具體詳見“全國征兵網”)。
②時尚表演與傳播專業,身高要求女生一般應在168cm以上,男生一般應在175cm以上。身體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勻稱,膚色好,形象氣質佳;裸露部分無明顯疤痕,無紋身;無明顯的“O”型和“X”型腿。請達不到條件的考生慎重報考,避免后續就業困難。
③學院開設的與航空產業相關的專業,就業崗位均要求無色盲、色弱,建議色盲、色弱考生慎重報考,避免后續就業困難。
④學院所有招生專業不限選考科目和外語語種,學生進校后均以英語作為外語安排教學。
⑤以上專業收費標準最終以湖南省發改委、財政廳和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⑥定向培養軍士生入學按照相應標準繳納學雜費,入伍后國家對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一次性補償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代償的方式進行資助。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根據各省(市、區)生源情況和招生計劃確定提檔比例,原則上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為100%。學院認可各省級招辦確認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按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投檔成績提檔,并按照投檔成績進行錄取。
第十二條 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則將剩余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市、區)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 學院實行分數優先的原則錄取,對于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從高分至低分順序確定錄取,再按專業志愿順序確定專業,不設專業志愿級差。對于低分或無法滿足專業志愿且不服從調劑的進檔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四條 考生分數相同時,優先按各省(市、區)確定的同分排序細則錄取;若省(市、區)無特殊要求的,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分數排序錄取。
第十五條 報考定向培養軍士生須為參加2024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普通高中畢業生,年齡不超過20周歲(200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未婚,經所在地兵役機關體格檢查和政治考核合格。其中海軍軍士屬于特戰隊員、身體條件兵,要求特戰合格:身高要求170cm以上,視力要求裸眼5.0以上;具體詳見“全國征兵網”。
第十六條 除定向培養軍士生外,其他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均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除定向培養軍士生外,各專業招生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八條 考生可通過各省招生部門指定的網頁進行錄取結果查詢,也可登陸我校招生信息網查詢。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九條 學院錄取的學生原則上不得轉學,特殊情況需轉專業的,按照我校《2024級學生專業調整方案》執行。
第二十條 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助學金、助學貸款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錄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均采用考生報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對口招生考試時所采集的信息,學生對提供的信息真實性負責。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按照招生政策規定對新生報名資格、身心狀況、錄取手續及程序、錄取資格、優惠資格及相關證明材料等進行復查復核。對復查復核發現的問題,學校將集中研究處理,凡屬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于弄虛作假情節嚴重或涉嫌冒名頂替上大學的,移送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通過“陽光高考”平臺和學院官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釋權屬于湖南汽車工程職業學院。如遇上級招生政策調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為準。
第七章 聯系方式
第二十六條 學校招生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職教大學城智慧路79號(東校區)
湖南省株洲市職教大學城智慧路99號(西校區)
郵政編碼:412000
招生咨詢電話:0731-22118833/22118855
招生咨詢郵箱:657730239@qq.com
招生信息發布網址https://zs.hnqczy.com/
監督投訴電話:0731-2211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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