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交通工程學院
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范學校招生工作,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繼續推進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的有關規定,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貫徹落實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適用于湖南交通工程學院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學校名稱、代碼、類型、招生類別與地址。
學校全稱:湖南交通工程學院
英文名稱:HUNAN INSTITUTE OF TRAFFIC ENGINEERING
院校國標碼: 13924
辦學類型:民辦
學校招生類別: 普通類、藝術類
辦學地點: 湖南省衡陽市蒸湘區解放大道430號
第三條 學生完成學業,達到畢業要求者,頒發國家認可的湖南交通工程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由湖南交通工程學院授予學士學位。
第四條 學校簡介
湖南交通工程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成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學校現設交通運輸工程學院、機電工程學院、電氣與信息工程學院、經濟管理學院、醫學技術與護理學院、人文與藝術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公共基礎課部、高科技研究院、創新創業學院等10個二級教學科研單位。學校積極策應“中國制造2025”和“互聯網+”行動計劃,主動對接地方主導產業集群設置專業,滿足地方經濟發展對人才的需求。現有30個本科專業,形成了以工學為主,管理學、醫學、經濟學、藝術學、文學等協調發展的學科專業體系。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五條 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學校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貫徹執行教育部和各省(市、區)招生政策,研究制定本校招生政策,領導和監督招生工作的實施,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招生組織實施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 學校成立由紀檢監察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招生紀檢監察辦公室,負責監督招生政策的貫徹落實以及招生錄取的公開、公平、公正,嚴格遵守教育部關于高校招生的“十嚴禁”“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紀律要求,嚴格落實教育部規定的招生信息公開制度,確保規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招生就業處根據教育行政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會同有關部門合理編制分專業招生計劃,經學校招生委員會研究,報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備案,并將批準的生源計劃通過有關渠道向社會公布。2024年學校共有30個本科專業面向全國10個省(市、區)招生,具體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的信息為準。
第九條 學校本科預留計劃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于調節生源不平衡和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問題,專科不設預留計劃。
第十條 學校招生計劃調整原則:錄取期間,未完成的計劃根據各省生源的實際情況,堅持集體議事原則,在征得省級計劃主管部門的批準后進行計劃調整。
第十一條 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限其參加全國統考的外語語種為英語,其他專業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學校以英語作為基礎外語安排教學。
第十二條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及最新文件精神執行。考生入校后進行體檢,不符合標準的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第四章 招生專業(類)
第十三條 學校2024年招生專業
學院 名稱 |
專業 名稱 |
學歷 層次 |
學制 |
收費 標準 |
再選 科目 |
招生 科類 |
電氣與信息工程學院 |
電氣工程及 其自動化 |
本科 |
4 |
27180元/生•學年 |
不限 |
物理類、職高對口類 |
電氣與信息工程學院 |
電子商務 |
本科 |
4 |
27180元/生•學年 |
不限 |
物理類、歷史類、 職高對口類 |
電氣與信息工程學院 |
電子信息工程 |
本科 |
4 |
27180元/生•學年 |
不限 |
物理類、職高對口類 |
電氣與信息工程學院 |
軟件工程 |
本科 |
4 |
27180元/生•學年 |
不限 |
物理類、職高對口類 |
電氣與信息工程學院 |
數據科學與 大數據技術 |
本科 |
4 |
27180元/生•學年 |
不限 |
物理類、職高對口類 |
電氣與信息工程學院 |
物聯網工程 |
本科 |
4 |
27180元/生•學年 |
不限 |
物理類、職高對口類 |
電氣與信息工程學院 |
電氣自動化技術 |
專科 |
3 |
27180元/生•學年 |
不限 |
物理類、歷史類、 職高對口類 |
電氣與信息工程學院 |
計算機網絡技術 |
專科 |
3 |
23180元/生•學年 |
不限 |
物理類、歷史類、 職高對口類 |
機電工程學院 |
車輛工程 |
本科 |
4 |
27180元/生•學年 |
不限 |
物理類、職高對口類 |
機電工程學院 |
機器人工程 |
本科 |
4 |
27180元/生•學年 |
不限 |
物理類、職高對口類 |
機電工程學院 |
機械電子工程 |
本科 |
4 |
27180元/生•學年 |
不限 |
物理類、職高對口類 |
機電工程學院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
本科 |
4 |
27180元/生•學年 |
不限 |
物理類、職高對口類 |
機電工程學院 |
能源與動力工程 |
本科 |
4 |
27180元/生•學年 |
不限 |
物理類、職高對口類 |
機電工程學院 |
智能制造工程 |
本科 |
4 |
27180元/生•學年 |
不限 |
物理類、職高對口類 |
機電工程學院 |
機械設計與制造 |
專科 |
3 |
23180元/生•學年 |
不限 |
物理類、歷史類、 職高對口類 |
機電工程學院 |
汽車制造與試驗技術 |
專科 |
3 |
23180元/生•學年 |
不限 |
物理類、歷史類、 職高對口類 |
交通運輸工程學院 |
工程造價 |
本科 |
4 |
27180元/生•學年 |
不限 |
物理類、職高對口類 |
交通運輸工程學院 |
軌道交通信號與控制 |
本科 |
4 |
27180元/生•學年 |
不限 |
物理類、職高對口類 |
交通運輸工程學院 |
交通工程 |
本科 |
4 |
27180元/生•學年 |
化學 |
物理類、歷史類、 職高對口類 |
交通運輸工程學院 |
交通運輸 |
本科 |
4 |
27180元/生•學年 |
化學 |
物理類、歷史類、 職高對口類 |
交通運輸工程學院 |
鐵道工程 |
本科 |
4 |
27180元/生•學年 |
不限 |
物理類、職高對口類 |
交通運輸工程學院 |
土木工程 |
本科 |
4 |
27180元/生•學年 |
不限 |
物理類、職高對口類 |
交通運輸工程學院 |
物流工程 |
本科 |
4 |
27180元/生•學年 |
不限 |
物理類、歷史類、 職高對口類 |
交通運輸工程學院 |
高速鐵路客運服務 |
專科 |
3 |
23180元/生•學年 |
不限 |
物理類、歷史類、 職高對口類 |
交通運輸工程學院 |
高速鐵路施工與維護 |
專科 |
3 |
23180元/生•學年 |
不限 |
物理類、歷史類、 職高對口類 |
交通運輸工程學院 |
建筑工程技術 |
專科 |
3 |
23180元/生•學年 |
不限 |
物理類、歷史類、 職高對口類 |
經濟管理學院 |
財務管理 |
本科 |
4 |
25180元/生•學年 |
不限 |
物理類、歷史類、 職高對口類 |
經濟管理學院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本科 |
4 |
25180元/生•學年 |
不限 |
物理類、歷史類、 職高對口類 |
經濟管理學院 |
金融工程 |
本科 |
4 |
25180元/生•學年 |
不限 |
物理類、歷史類、 職高對口類 |
經濟管理學院 |
市場營銷 |
本科 |
4 |
25180元/生•學年 |
不限 |
物理類、歷史類、 職高對口類 |
經濟管理學院 |
大數據與會計 |
專科 |
3 |
21180元/生•學年 |
不限 |
物理類、歷史類、 職高對口類 |
經濟管理學院 |
工商企業管理 |
專科 |
3 |
21180元/生•學年 |
不限 |
物理類、歷史類、 職高對口類 |
人文與藝術學院 |
商務英語 |
本科 |
4 |
25180元/生•學年 |
不限 |
物理類、歷史類、 職高對口類 |
人文與藝術學院 |
音樂表演 |
本科 |
4 |
34980元/生•學年 |
不限 |
藝術類(物理)、藝術類(歷史)、職高對口類 |
人文與藝術學院 |
音樂學 |
本科 |
4 |
34980元/生•學年 |
不限 |
藝術類(物理)、藝術類(歷史)、職高對口類 |
人文與藝術學院 |
英語 |
本科 |
4 |
25180元/生•學年 |
不限 |
物理類、歷史類、 職高對口類 |
人文與藝術學院 |
商務英語 |
專科 |
3 |
21180元/生•學年 |
不限 |
物理類、歷史類、 職高對口類 |
醫學技術與護理學院 |
護理學 |
本科 |
4 |
27180元/生•學年 |
不限 |
物理類、歷史類、 職高對口類 |
醫學技術與護理學院 |
康復治療學 |
本科 |
4 |
27180元/生•學年 |
化學 |
物理類、歷史類、 職高對口類 |
醫學技術與護理學院 |
助產學 |
本科 |
4 |
27180元/生•學年 |
不限 |
物理類、歷史類、 職高對口類 |
醫學技術與護理學院 |
護理 |
專科 |
3 |
23180元/生•學年 |
不限 |
物理類、歷史類、 職高對口類 |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學校根據生源省份的投檔規定和報考生源質量等情況確定調檔比例。以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原則上按招生計劃數100%調檔;以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原則上在招生計劃數的105%以內調檔。
第十五條 通類專業錄取原則
1.學校在專業錄取時,實行“分數優先(所有專業調劑考生的優先級均低于有專業志愿考生)”原則,即按照投檔成績(新高考改革省份采用“投檔成績+同分排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據專業志愿填報順序錄取,專業志愿間無級差。投檔成績相同時,如各省(區、市)有明確的同分排序細則,則執行各省(區、市)同分排序細則;如各省(區、市)沒有明確的同分排序細則,則依次優先錄取相關科目分值高的考生,相關科目分數比較排序依次為:數學、語文、外語的單科成績。
2.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無法滿足且符合專業錄取條件,學校將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結合學生興趣及特長作專業調劑錄取(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所有專業志愿無法滿足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3.按院校專業組為填報單位的志愿,只能在同一院校專業組內進行專業調劑。
第十六條 報考我校音樂類、表演類考生,湖南省考生專業成績以湖南省聯考成績為準;我校未組織校考的其他省(市、區)考生專業成績以其所在省(市、區)聯考(統考)成績為準。
第十七條 我校認可各省(市、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規定,按各省(市、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的投檔成績(含全國性高考加分)提檔,執行分數優先的原則,同分考生按語文、數學、外語的順序再次排名。依據投檔成績和專業志愿按分數優先原則安排專業錄取,專業志愿不設定分數級差。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及身體條件的要求,除專業錄取要求特別注明的專業外,原則上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新生入學及其他
第十八條 已錄取新生應按學校規定的時間和要求辦理入學報到手續。已錄取但不能按時報到者,須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后方可延期;未經批準逾期15天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九條 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學校按國家招生工作有關規定進行新生入學資格核驗與身體復檢。對核驗(復檢、復試)發現的問題,學校將集中研究處理,凡屬舞弊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于弄虛作假情節嚴重或涉嫌冒名頂替上大學的,移送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二十條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教材費及有關代收費等費用。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學校嚴格按照湖南省物價局、湖南省財政廳和湖南省教育廳核定學雜費的標準收費。
第二十一條 學校建立了獎、貸、助、勤、補、減免等多元的資助制度。學校有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國家助學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200元/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生源地的教育局資助中心申請辦理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貸款手續,貸款金額為15000元/生•學年,學工處負責辦理。
第二十二條 學校沒有委托、授權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參與學校的招生工作,不收取與招生錄取掛鉤的任何費用。對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招生咨詢部門
湖南交通工程院招生就業處
聯系電話:0734-8815001、13055051011
聯系地址:湖南省衡陽市蒸湘區解放西路430號
郵政編碼:421009
招生網址:www.hnjt.edu.cn;
E-Mail:hnjtgcxy@163.com。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各省(市、自治區)有關招生政策不一致,以國家法律、法規和各省(市、自治區)有關招生政策為準。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實行,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之處,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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