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陽職業技術學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益陽職業技術學院
辦學地點:湖南省益陽市資陽區迎風橋鎮新塘村1號(校本部)、湖南省益陽市赫山區魚形山路和園山路交匯處(高新產業學院)
主管部門:益陽市人民政府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辦學類型:公辦
第三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益陽職業技術學院。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堅決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嚴格實施考試招生“陽光工程”。
第五條 學校簡介:學校是2004年經省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由益陽市人民政府舉辦的全日制公辦高等職業院校。學校是全國德育工作先進單位、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單位;湖南省楚怡高水平高職學校建設單位、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先進單位、就業創業工作“一把手工程”優秀單位。學校秉承“明德、篤學、精技、創新”的校訓和“奮楫爭先,揚帆致遠”的學校精神,堅持立德樹人、培養能工巧匠和大國工匠的初心使命,堅持服務發展、促進就業創業的辦學宗旨,堅持以學生為中心的教育理念,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型人才。
第六條 學校招生類別:普通類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七條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決定本校招生規模確定、政策制訂等重大事項,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招生組織實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 招生錄取期間,學校紀委(紀檢監察室)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確保規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學校沒有與任何社會機構及人員進行合作,沒有委托社會機構招生。凡是有社會機構和個人宣傳與我校有合作、可以通過“內部指標”方式確保考生錄取的,考生可第一時間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遭受相關損失的可向公安機關反映。
第十條 我校將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紀律,對于在招生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36號)所確定的程序和規定進行處理。歡迎考生、家長及社會對我校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學校2024年面向湖南省、貴州省、四川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區等省份招生,學校按照省教育廳核準的年度招生計劃編制分省招生計劃,招生計劃最終以各省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準。
第四章 招生專業(類)及錄取要求
第十二條 學校2024年招生專業
二級學院 |
專業名稱 |
學制 |
學費標準(元) |
船舶與機電工程學院 |
船舶工程技術 |
三年 |
4600 |
游艇設計與制造 |
三年 |
4600 |
|
智能焊接技術 |
三年 |
4600 |
|
高新產業學院 |
模具設計與制造 |
三年 |
4600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三年 |
4600 |
|
工業機器人技術 |
三年 |
4600 |
|
現代商務學院 |
電子商務 |
三年 |
3500 |
農村電子商務 |
三年 |
3500 |
|
移動商務 |
三年 |
3500 |
|
網絡營銷與直播電商 |
三年 |
3850 |
|
現代農業學院 |
現代農業技術 |
三年 |
3000 |
園藝技術 |
三年 |
3000 |
|
園林技術 |
三年 |
3000 |
|
農產品加工與質量檢測 |
三年 |
3000 |
|
畜牧獸醫 |
三年 |
3000 |
|
環境藝術設計 |
三年 |
7500 |
|
經濟管理學院 |
大數據與會計 |
三年 |
3500 |
大數據與財務管理 |
三年 |
3500 |
|
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與管理 |
三年 |
3500 |
|
汽車工程學院 |
汽車制造與試驗技術 |
三年 |
5060 |
新能源汽車技術 |
三年 |
4600 |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三年 |
4600 |
|
智能網聯汽車技術 |
三年 |
4600 |
|
汽車技術服務與營銷 |
三年 |
4600 |
|
電子與信息工程學院 |
電子信息工程技術 |
三年 |
4600 |
軟件技術 |
三年 |
7800 |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三年 |
4600 |
|
計算機網絡技術 |
三年 |
8580 |
學校具體在各省的招生專業及相關類別,待我校分省分專業計劃確定后,以各省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準。學校所有專業在高考綜合改革省市無選科要求,在非改革省份文理兼招。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在湖南省教育考試院領導下,依據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廳、教育考試院相關文件規定,實行遠程網上錄取。
第十四條 對于進檔考生,按照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的規定加分提檔。
第十五條 對于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其專業志愿不能滿足時,將調錄到錄取未滿計劃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專業志愿不能滿足時,將予以退檔。
第十六條 學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1:1的比例進行投檔。
第十七條 在非高考綜合改革和高考綜合改革省市的同分排序規則為:依次按照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
第十八條 錄取結束后不再退檔。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九條 學校轉專業規定:按益陽職業技術學院《學校轉專業管理辦法》益職院發【2019】67號文件執行。
第二十條 學校專業教學培養使用的外語語種為英語。
第二十一條 學校對新生入學設有“綠色通道”。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持鄉(鎮)以上人民政府證明向學校學生工作處申請辦理學費緩交手續,并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每學年最高可貸款16000元,國家自動免除2024年及以前年度畢業的借款學生2024年內應償還的國家助學貸款的利息。品學兼優的學生可以申請參評學校的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金額分別為8000元 /年,5000元/年。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開辟了"綠色通道",學生可根據家庭經濟困難情況申請“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200元/年,也可以參加學校組織的勤工儉學。
第二十二條 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錄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均采用考生報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對口招生考試時所采集的信息,學生對提供的信息真實性負責。
第二十四條 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按照招生政策規定對新生報名資格、身心狀況、錄取手續及程序、錄取資格、優惠資格及相關證明材料等進行復查復核。對復查復核發現的問題,學校將集中研究處理,凡屬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于弄虛作假情節嚴重或涉嫌冒名頂替上大學的,移送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通過“陽光高考”平臺和學校官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釋權屬于益陽職業技術學院。如遇上級招生政策調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為準。
第七章 聯系方式
第二十七條 學校招生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益陽市資陽區迎風橋鎮新塘村1號
郵政編碼:413049
招生咨詢電話:0737-4624888
招生咨詢郵箱:769340986@qq.com
招生信息發布網址:http://www.yyvtczs.jysd.com
監督投訴電話:0737-4625610
益陽職業技術學院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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