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湖南省教育廳
湘衛函〔2024〕83號
各市州衛生健康委、教育(體)局,有關高職高專院校:
根據省衛生健康委、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6部門《關于開展2021-2025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本土化專科層次人才培養工作的通知》(湘衛基層發〔2021〕5號)精神,現就做好2024年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本土化專科層次人才培養(以下簡稱“本土化培養”)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專業、學制與學習方式
(一)專業名稱:臨床醫學、預防醫學、護理、藥學、醫學檢驗技術、康復治療技術、中醫學、針灸推拿。
(二)學制:3年。
(三)學歷層次:專科。
(四)學習方式:全日制。
二、報名條件
報名對象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已報名參加湖南省2024年高考的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且出生日期為2003年12月31日以后;
(二)具有招生計劃所在縣市區的戶籍(戶籍認定截止時間為2024年6月7日),且愿意扎根在本人戶籍所在縣市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主要是指鄉鎮衛生院),從事基層衛生健康服務工作。
三、招生計劃、培養院校和培養方式
2024年,省級財政出資計劃培養招生456名。委托開設有醫藥衛生類專業的長沙民政職業技術學院、長沙衛生職業學院、湖南環境生物職業技術學院、湖南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湘潭醫衛職業技術學院、岳陽職業技術學院、常德職業技術學院、益陽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永州職業技術學院、婁底職業技術學院等10所全日制高職(專科)院校進行培養(以下簡稱“培養學校”)。根據區域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和各地實際需求,在綜合平衡的基礎上,編制完成《2024年湖南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本土化專科層次人才培養分學校分類別分縣市區招生來源計劃表》(詳見附件)。上述各院校招生計劃均納入本校年度招生總計劃。
上述各培養學校本土化培養的學生納入所屬院系統一管理。臨床醫學、中醫學、針灸推拿專業學生畢業后按照國家有關政策繼續進行2年的助理全科醫生、中醫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即“3+2”醫學人才培育模式)。
四、體檢
按照全國普通高校招生體檢的有關辦法執行,身體條件必須符合教育部、原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提出的“無醫學類專業不宜就讀的疾病”等規定。
五、錄取程序
本土化培養實行單獨劃線,安排在專科提前批次錄取。考生高考成績原則上不低于全省高職(專科)批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一)信息確認。考生在“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綜合信息平臺”或“瀟湘高考”APP查看考生本人報名信息,確認高考報名所填寫的戶籍地信息中的縣市區與考生戶口簿上戶籍信息中的縣市區是否一致。若有不一致的,考生須在2024年6月16日前,前往高考報名所在地的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申請辦理戶籍信息修改,逾期不予受理。凡因考生報名所填寫的戶籍地信息錯誤或2024年6月7日后將戶籍從原縣市區遷出而導致考生不能正常填報志愿、錄取及簽訂協議書的,其結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二)志愿填報。考生按照省教育考試院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在高考志愿填報系統專科提前批相應志愿欄內填報相應的學校及專業。考生只能按照本人報考類別(物理類、歷史類)選擇面向本人戶籍所在縣市區招生的一所學校的一個專業填報,同時填報了多個專業志愿的,以第一個專業志愿為準。
(三)協議簽訂。報名對象填報志愿后,自行在高考志愿填報系統網站下載并打印《湖南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本土化專科層次人才培養定向就業服務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按《協議書》中“乙方”需簽訂的內容,預簽《協議書》(一式5份),并于2024年7月14日17:00前送達戶口所在地縣市區衛生健康局(填報征集志愿的考生須于征集志愿填報截止日后的次日15:00前,將預簽《協議書》送達戶籍所在地衛生健康局,第一次填報志愿時已預簽協議并送達的考生不需要再預簽協議)。未及時送達預簽協議書的考生視為放棄錄取資格。各縣市區衛生健康局于預簽協議環節結束后的2天內將已預簽《協議書》的考生名單匯總上報至所在市州衛生健康委,市州衛生健康委匯總各縣市區已預簽《協議書》的考生名單并報省衛生健康委指定郵箱(jcc@swjw.hunan.gov.cn)。
(四)考生錄取。本科錄取結束后,省教育考試院負責將填報本土化培養志愿的考生名單提供給省衛生健康委。由省衛生健康委根據考生填報的學校志愿及考生預簽《協議書》情況,按類別(物理類、歷史類)分縣市區分學校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錄取名單。省教育考試院再根據省衛生健康委提供的擬錄取名單投檔,由培養學校按照高考錄取程序在專科提前批進行錄取。
各縣市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根據最終錄取考生名單完成《協議書》簽訂工作,并于2024年8月底前將《協議書》統一寄送達各培養學校。《協議書》由考生、定向就業的縣市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等3方簽訂,一式5份,考生、考生檔案、培養學校、定向就業的縣市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各存一份。
(五)復查復核。培養學校在新生入學一個月內對培養學生進行復核。復核合格者,培養學校在其《協議書》上簽字、蓋章,《協議書》正式生效;不合格者,一律不能取得本土化培養學生資格,并按國家有關招生和學生管理規定進行處理。培養學校在完成復核工作后,負責將《協議書》寄送達各協議方,并存入本土化培養學生個人檔案。
六、政策保障
本土化培養學生免交學費和住宿費,并享受一定的生活補助費,所需經費由省財政統籌安排。本土化培養學生畢業后,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在縣市區編制部門核準使用的編制范圍內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進行招聘,統一安排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主要是指鄉鎮衛生院)工作,落實其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障等待遇。通過“3+2”模式參加助理全科醫生和中醫助理全科醫生培訓的學生,培訓期間享受助理全科醫生和中醫助理全科醫生培訓相關政策待遇。
七、工作要求
(一)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和培養學校要明確職責,切實做好各環節工作。各市州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縣市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的指導與監督。各縣市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安排專人負責本土化專科層次人才培養工作,嚴格按規定的政策、程序、標準和時間,完成信息發布、資格審查、《協議書》簽訂、預簽《協議書》匯總名單精準上報等工作。培養學校要積極與省衛生健康委配合,做好錄取、復核等工作。
(二)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采取有力措施,確保招生錄取工作程序規范、公正公平。如發現未按規定程序和標準實施的違規行為,省衛生健康委、省教育廳將取消違規錄取學生的錄取資格,并視情節在下年度核減或取消其所在市州、縣市區的招生計劃。同時,將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工作人員和所在單位負責人責任。
附件:2024年湖南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本土化專科層次人才培養分學校分類別分縣市區招生來源計劃表
湖南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本土化專科層次人才培養定向就業服務協議書
湖南省衛生健康委 湖南省教育廳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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