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全稱:江蘇警官學院
辦學類型: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學制:四年
學校地址:浦口校區(南京市浦口區石佛寺三宮48號)
安德門校區(南京市雨花臺區小行路16號)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學院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學院主要領導擔任,成員由相關院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同志組成。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和招生工作監督辦公室,具體負責學院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和對招生工作的全面監督,監督實施部門規范操作,嚴禁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確保錄取結果公平、公正。招生辦公室設在學生處,招生工作監督辦公室設在學院紀委監督檢查處。
二、招生對象
招生對象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普通高級中學畢業。公安類專業面向江蘇省招生,考生高考時戶籍所在地是江蘇并在江蘇省參加全國普通高考,未婚,且年齡為16周歲以上不超過22周歲(即2000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出生)。普通類(非公安)專業面向全國招生。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由各省(市、自治區)有關部門公布。
三、招生條件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和綜合素質良好,身心健康,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普通高等院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規定的標準,適應學院教學要求。
報考公安類專業的考生還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政治條件
考生的政治條件應符合公安工作的要求,必須通過公安機關的政治考察。考生應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制度,作風正派,具有較強的組織紀律性和法制觀念,熱愛公安事業,立志為維護國家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刻苦學習、拼搏奉獻。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政治考察不合格:
1.本人或家庭成員有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或者本人有泄露國家秘密、工作秘密行為的;
2.本人或家庭成員組織、參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極端、邪教、黑社會性質等非法組織,或者參與相關活動的;
3.組織、參加反對中國共產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網絡論壇、群組、直播等活動的;
4.編造、制作、發表、出版、傳播反對中國共產黨、反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或者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有害信息,或者參加國家禁止的政治性組織等的;
5.通過網絡組黨結社,參與或者動員不法串聯、聯署、集會等網上非法活動的;
6.受到刑事處罰或者依據刑法被免予刑事處罰,或者曾被勞動教養、收容教養或者收容教育的;
7.因結伙斗毆、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等行為受到行政拘留處罰的;
8.受過記大過以上處分或者撤銷黨內職務以上處分的;被機關按規定取消錄用的;被機關或者國有企業辭退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的;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引咎辭職或者被責令辭職不滿三年的;
9.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10.被開除團籍或者被開除學籍的;
11.組織、參加、支持非法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的;
12.壓制批評,打擊報復或者弄虛作假,誤導、欺騙領導或公眾的;
13.玩忽職守,貽誤工作或者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
14.貪污、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或者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或者集體資財的;
15.組織、參加、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
16.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為有舞弊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者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以外的其他考試中被認定為組織作弊的;
17.已取得或者正在申請國(境)外永久居留權、長期居留許可的;屬于香港、澳門居民已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的除外;
18.個人檔案中記載出生日期、入黨(團)時間、學歷、經歷、身份等信息的重要材料缺失、嚴重失實,且在規定的考察期限內,考察對象無法補齊或者涉嫌涂改造假無法有效認定的;
19.嚴重違反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品德不良,社會責任感和為人民服務意識較差的;
20.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21.家庭成員因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等社會影響惡劣的嚴重犯罪,或者貪污賄賂數額巨大、具有嚴重情節,受到刑事處罰的;
22.本人有其他不符合擔任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條件的;本人及家庭成員有省級及以上公安機關和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影響錄用為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上述家庭成員是指本人的父母(監護人、直接撫養人)、未婚兄弟姐妹。本條所稱父母,是指有共同生活經歷的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兄弟姐妹,是指具有共同生活經歷的同父母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撫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二)身體條件
根據公安部、教育部關于公安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考生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執行。同時,還應符合下列標準(合格標準均含標準本數):
1.男性身高170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及以上;
2.男性體重指數(單位:千克/米²)在17.3至27.3之間,女性在17.1至25.7之間;
3.無脊柱側彎、胸廓畸形、駝背等;
4.無三度單純甲狀腺腫;
5.膝內翻股骨內踝間距離和膝外翻脛骨內踝間距離不超過7厘米;
6.足弓正常,無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
7.無下肢靜脈曲張;
8.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如白癜風、銀屑病、血管瘤、斑痣等);
9.五官、體型端正,面容或者身體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口眼歪斜、唇腭裂或術后明顯瘢痕、不能自行矯正的斜頸、步態異常等);
10.面頸部無瘢痕,其他部位無影響功能的身體瘢痕(如創傷、燙傷、疤痕、胎記等);
11.無文身,無腋臭,無肢體功能障礙,無少白頭;
12.任何一眼裸視視力均為4.8及以上,無色盲、色弱;共同性內、外斜視不超過15度;
13.無影響語言正常表達的口吃,無嗅覺遲鈍;
14.無傳染病,肝功能正常;無精神病史;
15.無影響考生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從事公安工作的其他嚴重疾病。
學校在公安類專業學生入學后一個月內,按有關規定開展報考資格復審、生源地和政治考察復核、檔案復審、體檢復檢等復審復查工作,復審復查合格的,予以注冊學籍;復審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體檢復查參照公務員(人民警察)錄用體檢項目、標準進行,首次復查不合格按規定參加再次復查,仍不合格的按學籍管理規定取消入學資格或作其他處理,逾期不參加再次復查的視作不合格。
在普通類專業學生報到后,按有關規定開展入學資格審查工作。審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
(三)面試、體能條件
1.面試。面試主要從考生的外貌、體型、報考動機等方面,考察考生的身體平衡和協調性、反應能力、心理素質、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理解能力等,辨識考生是否適合從事公安工作。
2.體能。考生必須參加體能測評,成績合格(合格標準均含標準本數)。體測項目包括50米跑、立定跳遠、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引體向上(男)/仰臥起坐(女)等4個項目,有3個及以上達標的,體能測評結論為合格。體測項目合格標準為:男生50米跑9.2秒以內,立定跳遠2.05米以上,1000米跑4分35秒以內,引體向上9次/分鐘以上;女生50米跑10.4秒以內,立定跳遠1.5米以上,800米跑4分36秒以內,仰臥起坐25次/分鐘以上。
四、面試、體檢、體測與政治考察
報考我院公安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由江蘇省公安廳政治部和學院組織的面試、體檢、體測(以下簡稱面試)并接受政治考察,面試和政治考察合格,符合我院專業選科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我院招生專業學科組錄取分數線后,方具備被錄取資格。
(一)報考公安類專業的考生實行預報名。面試工作前,報考我院公安類專業的考生于6月12-16日,登錄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jseea.cn,憑考生號、身份證號、密碼和動態口令進入報考公安院校考生信息采集系統,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有意報考的均須參加 1)。
(二)面試工作于6月下旬高考成績公布后在學院浦口校區進行,面試日程安排、面試分數線由省教育考試院會同學院確定并通過各級招辦和媒體公告,有意報考我院的考生持準考證、身份證、高考成績單、戶口簿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面試。
(三)面試實行單項淘汰,考生在測試過程中如有一項不合格,視為面試整體不合格。
(四)考生的政治考察工作,在錄取考生之前由省公安廳政治部統一組織實施。
五、錄取規則
(一)根據國家和江蘇省招生政策,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以文化考試成績為主,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二)考生錄取依據統一高考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進行。投檔遵循“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對于投檔分相同的江蘇等8省進檔考生,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并安排專業,最后處理各專業志愿不能滿足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如仍相同,參考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并安排專業。對于投檔分相同的其他省進檔考生,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并安排專業,最后處理各專業志愿不能滿足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
(三)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四)公安類專業在提前本科批次錄取,限具有江蘇省常住戶口并在江蘇省參加高考的考生,因為高考信息填報錯誤責任自負。普通類(非公安)專業在本科批次錄取。
(五)對江蘇籍考生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需符合擬填報專業(組)選科要求。即公安學專業(含公安管理學、公安情報學、涉外警務、警務指揮與戰術、治安學、偵查學、經濟犯罪偵查等專業)首選科目不限,再選科目限選政治;公安技術專業(含交通管理工程、刑事科學技術、公安視聽技術、網絡安全與執法、安全防范工程、數據警務等專業)首選科目限選物理,除刑事科學技術再選科目限選化學或生物外,再選科目不限。法學、行政管理等普通類專業首選和再選科目不限,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首選科目限選物理,再選科目不限。
(六)高考外語語種不限,但新生入學后外語課程教學只安排英語語種,因英語考試成績未達學業標準不能正常畢業的后果自負。
(七)公安專業招收女生不超過計劃人數的15%。
六、收費標準
(一)學費:公安類專業按6000元/生·年;普通類(非公安)專業按5200元/生·年標準收費,其中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按5800元生·年標準收費(詳見蘇價費【2014】136號)。
(二)住宿費:浦口校區1200元/生·年(6人間),安德門校區1100元生·年(6人間)(詳見蘇價費【2002】369號)。
七、學生資助
學院為學生設立各級各類獎、助學金,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幫助符合條件的學生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
八、畢業就業
學院對修滿規定的課程、達到規定的畢業要求和學位授予要求的學生,頒發江蘇警官學院全日制本科畢業證書,并授予相應學科的學士學位。
公安類專業畢業生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六部門關于公安院校公安專業人才招錄培養制度改革的意見》(人社部發[2015]106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六部門關于推進公安院校公安專業人才招錄培養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蘇人社發[2016]404號)的有關精神和當年國家、江蘇省關于公安機關面向公安院校公安專業畢業生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的有關規定,達到由省公務員管理主管部門劃定的筆試、面試分數線,經筆試、體檢、體能測評、面試、選擇職位和政治考察等程序,符合條件的錄用為公安機關公務員(人民警察)。
普通類(非公安)專業畢業生按國家規定政策就業。
九、招生咨詢
招生咨詢電話: 025-52888910
招生辦電子信箱:zsb@jspi.cn
學院網址:www.jspi.cn
招生信息網網址: http://zq.jspi.cn/xxgk/zsksxx.htm
紀委監督檢查處電話:025-52889338
紀檢監察機構電子信箱:jw@jspi.cn
通訊地址:南京市浦口區石佛寺三宮48號
郵政編碼:210031
十、在本章程發布后、招生工作結束前,如上級機關出臺新的規定,按新規定執行。本章程由江蘇警官學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