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學校的招生工作,確保公平、公正、公開地選拔符合培養要求的學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國家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結合烏蘭察布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烏蘭察布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第三條 學校國標代碼:14219
第四條 校址:內蒙古烏蘭察布市集寧新區滿達東街11號
第五條 辦學層次:專科
第六條 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學校
第七條 學校概況:烏蘭察布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始建于1959年,始名為烏蘭察布盟衛生學校,2009年升格為高等專科學校。學校以全日制普通專科教育為主,五年制高職教育和成人教育為輔,兼顧職業培訓,是內蒙古自治區唯一的一所公辦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學校由校本部、附屬醫院兩部分組成。校本部占地面積35萬平方米,建筑面積11萬平方米,館藏圖書35萬冊,實驗室81個,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4941萬元,綠化面積25.6萬平方米,是自治區授予的“庭院綠化先進單位”。“母嬰護理”、“老年照護”和“運動營養咨詢與指導技能”是教育部“1+x”職業技能等級考試基地,學校是烏蘭察布市國家執業醫師實踐技能考核基地、烏蘭察布市行業職業技能競賽基地。
學校始終堅持開放辦學、醫教融合、校企合作、協調育人的辦學理念,主動對接地方產業行業發展。與北京、天津、呼和浩特、包頭等區內外近30多家行業醫院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能夠滿足學生實習就業的需要。與北京博奧晶典簽訂訂單式培養協議,學生畢業可以進入企業工作。學校積極為畢業生搭建就業平臺,擴寬就業渠道,近三年一次性就業率超過85%,畢業生扎實的專業素養和良好的綜合素質受到行業企業的好評。
面向未來,學校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深化職業教育改革創新。深入推進人才強校、教科研興校工程,大力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專業內涵建設和內部管理提升,深入開展校企合作、醫教融合,積極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開拓創新、砥礪奮進,推動學校各項事業高質量發展,奮力開創學校發展建設新輝煌。
第八條 開設專業:護理、助產、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老年保健與管理、臨床醫學、預防醫學、眼視光技術、醫學影像技術、醫學檢驗技術、藥學、中藥學、藥品經營與管理、衛生信息管理、中醫學、蒙醫學、針灸推拿、康復治療技術17個專業。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 烏蘭察布醫學高等專科學校設立由校領導以及招生就業處、紀檢處、學生處、教務處、各系部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自治區有關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學校招生規模、制定實施細則,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
第十條 烏蘭察布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就業處是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協調處理學校高職高專招生日常事務。
第十一條 烏蘭察布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工作由紀檢處實施全面監督。
第三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烏蘭察布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原則。
第十三條 各專業均不限男女比例。外語語種不限。
第十四條 區外考生按分數優先進行錄取,區外所有省份投檔比例均設置為1:1。內蒙古自治區的考生執行“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即投檔考生按“專業志愿清”錄取規則依錄取排序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志愿相同、投檔成績相同的文科和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按語文(蒙古語文甲或朝鮮語文,下同)、文科綜合、外語、文科數學單科成績擇優錄取;理科和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單科成績擇優錄取;對口升學考生依次按專業課綜合、語文、數學、英語單科成績擇優錄取。錄取排序成績以投檔成績為準。
第十五條 體檢標準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及《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文件精神。
第十六條 護理、助產、臨床醫學、預防醫學、眼視光技術、醫學影像技術、醫學檢驗技術、藥學、中藥學、中醫學、針灸推拿、康復治療技術對考生視力的要求是:無色盲、色弱。
第十七條 新生入學后按規定進行健康復查,對復查后不能進行正常日常學習的或被查出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的,按學籍管理有關規定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四章 其它
第十八條 收費標準:護理、助產、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老年保健與管理、臨床醫學、預防醫學、眼視光技術、醫學影像技術、醫學檢驗技術、藥學、中藥學、藥品經營與管理、衛生信息管理、中醫學、針灸推拿、康復治療技術每人每學年5000元;蒙醫學每人每學年4000元。
第十九條 專業介紹等詳細內容請見2022年招生簡章。
第二十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烏蘭察布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第二十一條 頒發學歷證書種類: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
第二十二條 招生咨詢電話:0474-8303030;傳真:0474-8303031;
通訊地址:內蒙古烏蘭察布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就業處;郵編:012000;
學校網址:http:∥www.wlcbyz.org.cn
微信公眾號:wlcbyz1959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烏蘭察布醫學高等專科學校負責解釋。
烏蘭察布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