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全稱:寧夏工商職業技術學院
國標代碼:13087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證書種類: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學院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院招生工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寧夏工商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寧夏工商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接受學院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和人員
第四條 寧夏工商職業技術學院設立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學科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領導小組由主管校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組長由學校黨委書記、學校校長擔任。
第五條 寧夏工商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與就業指導處是學院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根據本校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份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本校生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確定本校分省分專業來源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核后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具體詳見寧夏工商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招生簡章。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七條 學院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統一領導下,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院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擇優錄取,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
第八條 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將進檔的所有考生依照分數優先滿足高分考生的專業志愿,依次按成績從高到低處理考生專業分配的分配原則。考生若出現分數相同情況,按照語數外分數高低排名,先后錄取。對于所報專業志愿均已錄滿但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可根據考生成績等擇優調劑錄取至其它專業。若不服從調劑,則進入退檔程序。
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將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規定擇優錄取征集志愿填報學院志愿的考生。
第九條 對享受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全國性高考加分政策投檔的考生,以投檔成績為準。
第十條 學院非英語專業錄取時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
第十一條 按照中央軍委、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中規定,學院定向培養士官只招收男生。
第十二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訂并下發的《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第五章 學費標準
第十三條
藝術類專業學費:
6500元/年,普通類專業學費:4600元/學年,定向培養士官生學費:7000元/學年,住宿費:四人間1200元/學年,六人間800元/學年。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四條 學院設立了多項獎、助學金,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辦理助學貸款。
第十五條 本章程由寧夏工商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與就業指導處負責解釋。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電話:0951—6736336、6722904
網址:www.nxgs.edu.cn
郵箱:zsjyb512@163.com
紀檢監督電話:0951--2018096
學院地址:銀川市西夏區大連西路53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