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學院和考生合法權益,確保學院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國家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招生考試工作相關文件,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章程。
一、學院概況
學院名稱:青海大學昆侖學院
國標代碼:13674
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辦學層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學院地址:青海省西寧市寧張路175號(郵政編碼:810016)
學院網址:http://klc.qhu.edu.cn
二、招生計劃
1.學院面向全國招生,招生計劃納入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招計劃。
2.學院嚴格執行國家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政策,招生的專業和計劃數以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3.學院招生計劃通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方式向社會公布。
三、錄取規則
學院招生錄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和招生主管部門的領導和統一組織下進行,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錄取原則。
1.各專業錄取批次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2.學院嚴格執行國家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照顧、加分和降分等的政策規定。對于加分和降分投檔的考生,按標準分數同等對待。
3.在考生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參照分數線時,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調檔比例從高分到低分調閱考生電子檔案。
4.錄取時分批次、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
5.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若首輪投檔后計劃未完成,接收征集志愿投檔考生。未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檔規則,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依次錄取第二、第三、……及征集志愿投檔考生。
6.對于有選考科目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除招生主管部門有明確規定外,原則上以考生必考科目和我院選考科目的成績總和為準錄取。同等條件下,我院選考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在我院選考科目上線考生不足時,可以錄取兼考科目的考生。
7.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采取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同一專業志愿考生按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安排專業,仍不能滿足者按其第三專業志愿安排專業,依次類推。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但服從調劑者,錄取到計劃未滿額的專業;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且不服從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
8.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也可登錄學院網站查詢相關錄取信息。
四、招生錄取相關要求
1.學院各專業招生錄取不限男女生比例。
2.學院公共外語課不具備非英語語種開設條件,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謹慎填報。
3.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學院嚴格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等文件。
4.新生入學后需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發現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入學資格。
五、收費標準
收費嚴格按照青海省發改委核定的標準執行,2022年各招生專業學費標準每生每學年12000元,住宿費標準每生每學年1000元。
六、頒發文憑和授予學位
學習期滿成績合格者,頒發教育部電子注冊學歷的青海大學昆侖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青海大學昆侖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七、獎助貸措施及其他
(一)獎學金
1.根據《青海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獎勵額度每生8000元/年。
2.根據《青海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學院設有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額度每生5000元/年。
3.學院設有優秀學生獎學金和單項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獎勵額度每生1000~2500元/年。單項獎學金為在專業技能、科技活動、社會實踐等各項活動中取得優異成績或有突出貢獻者設立,獎勵額度依據學院相關規定執行。
4.學院設有優秀學生干部獎學金,獎勵額度依據學院相關規定執行。
(二)助學金
根據《青海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學院設有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甲等助學金額度4400元/人,乙等助學金額度2200元/人。
(三)助學貸款
已經開展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業務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被我院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報到入學前可以在生源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最高可獲貸款額度8000元/年。
(四)勤工助學
學院積極開展勤工助學活動,在教學管理、學生管理、后勤服務等部門設有勤工助學崗位,用于改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生活。
八、招生部門聯系方式
地址:青海省西寧市寧張路175號青海大學昆侖學院招生辦公室
郵編:810016
電話:(0971)5369707(兼傳真)、5366253
E-mail:klczsb@sohu.com
九、本章程由青海大學昆侖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二0二二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