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魯招考〔2024〕111號
各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有關高等學校:
根據中國民用航空局和教育部聯合印發的《關于印發<普通高校飛行技術專業招收飛行學生實施辦法>的通知》(民航發〔2019〕75號)、《中國民用航空局綜合司關于印發深化民航招飛校企合作實施意見的通知》(民航綜人發〔2017〕2號),為做好山東省2025年高校招收民航飛行技術專業(以下簡稱招飛)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及招生計劃
2025年在山東省安排招飛的招生院校有: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中國民航大學、山東航空學院、山東交通學院、煙臺南山學院和西安航空學院等6所院校。各院校預計招生計劃及網站見附件1。
二、報考條件
符合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夏季高考報名條件及民用航空背景調查要求和招飛體檢鑒定醫學標準,男性,年齡16—20周歲(2005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出生),參加2025年普通高校夏季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應、往屆高中畢業生,外語限英語,選科要求為物理和化學。身高、體重、視力等其他具體報名要求詳見各招生院校網站(附件1)。
三、工作流程
(一)報名。考生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登錄“中國民用航空招飛信息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gkzt/mhzf,以下簡稱“招飛系統”)報名。考生需仔細閱讀有關政策文件、考生手冊及院校招生章程,在了解相關信息的基礎上,符合自薦條件并征得家長同意后自愿報名。考生注冊、填報招飛志愿組合、預選初檢、招飛體檢鑒定(含飛行職業心理學檢測)、民用航空背景調查、有效招飛申請確認等高考前選拔工作均通過“招飛系統”完成。
(二)初檢預選。招飛各項選拔工作由各院校具體組織實施。我省在濟南、青島、濟寧3市設立招飛初檢站,各招生院校按照規定時間在每個初檢站分別組織初檢預選工作,具體時間地點安排見附件2。考生須攜帶身份證及報考院校規定的證件材料等,按照附件2規定的時間地點到達指定初檢站,參加擬報考院校組織的招飛初檢預選。
(三)體檢鑒定(含飛行職業心理學檢測)及背景調查。由各招生院校組織通過初檢預選的考生進行體檢鑒定(含飛行職業心理學檢測),并對通過體檢鑒定的考生進行背景調查。具體時間安排由招生院校通知考生,考生可以登錄“招飛系統”進行相關信息查詢與確認。
(四)錄取。2025年5月底前,各招生院校須將符合招飛招生條件考生名單紙質版和電子版(分專業方向)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報送格式另行通知)。
招飛錄取工作安排在普通類提前批,考生須在夏季高考普通類提前批填報高考志愿(志愿填報及錄取具體辦法另文下達)。根據《關于印發<普通高校飛行技術專業招收飛行學生實施辦法>的通知》(民航發〔2019〕75號),招飛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當地當年高考文化課總分的60%執行;外語單科成績要求在不低于當地當年外語單科總分的60%基礎上由各招飛院校自行確定,并在招飛院校的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各招生院校是實施招飛工作的責任主體,有關院校要加強組織領導,落實主體責任,明確崗位職責,對初檢、體檢鑒定(含飛行職業心理學檢測)及背景調查等工作負總責。
(二)確保安全。各招生院校要統籌做好初檢工作,完善措施,細化要求,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加強對上站檢測考生的管理,確保考生人身安全。
(三)公平規范。各招生院校要進一步落實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各項要求,嚴密組織,公正選拔;嚴格資格審查,確保生源質量,維護招生秩序,保障參加選拔考生的權益。各市、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要密切配合招生院校開展招飛宣傳等工作,確保招飛工作順利進行。
(四)嚴格紀律。各招生院校要貫徹公平競爭、公開透明的原則,秉公辦事,廉潔自律,對工作過程中徇私舞弊和違法事件將依法做出嚴肅處理。
(五)經費來源。招飛工作中有關經費支出由招生院校承擔。
附件:
1.山東省2025年高校招收民航飛行技術專業院校預計計劃及網站
2.山東省2025年高校招收民航飛行技術專業初檢時間安排
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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