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魯招考委辦〔2024〕15號
各市招生(考試)委員會,各高等學校:
現將《山東省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山東省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山東省教育廳代章)
2024年11月15日
山東省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為規范實施山東省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選拔藝術類專業人才,根據教育部部署,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生類別與計劃編制
(一)山東省藝術類招生專業劃分為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舞蹈類、音樂類、播音與主持類、表(導)演類、戲曲類等7個類別。相關高校須在教育部藝術類招生考試信息交互系統報送招生專業(含校考專業)與我省藝術專業類別對應信息。原則上高校同一藝術類專業只能對應一個省級統考專業類別,且在各招生省份保持一致。高校應在規定時間公布招生專業及對應專業類別、錄取要求等信息。
(二)山東省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生號第9位的科類代碼“3”為藝術類考生標識。除少數經教育部批準組織校考的專業和省際聯考的戲曲類本科專業不編制分省計劃外,其他藝術類專業均須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未經教育部批準的藝術類專業,不得編制藝術類招生來源計劃。
二、專業考試及成績使用
山東省2025年藝術類專業考試分為省級統考、省際聯考和高校校考。未經教育部批準的藝術類專業,不得組織專業考試。原則上考生限選一類藝術專業報考,錄取階段同一批次也只能選擇一類藝術專業填報志愿和參與錄取。
(一)省級統考。
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負責組織2025年山東省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舞蹈類、音樂類、播音與主持類、表(導)演類省級統考工作。
1.省級統考時間及科目分值。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音樂類、表(導)演類筆試科目考試時間為2024年11月30日至12月1日;播音與主持類、舞蹈類、音樂類、表(導)演類面試科目考試(含錄制)時間為2024年12月3日至13日,各類別具體結束時間以考試編場時間為準。
美術與設計類考試科目:速寫(綜合能力)滿分100分,素描滿分100分,色彩滿分100分,總分滿分為300分。
書法類考試科目:書法臨摹滿分150分,書法創作滿分150分,總分滿分為300分。
舞蹈類分為中國舞、芭蕾舞、國際標準舞、現代舞、流行舞5個舞種方向,考生自主選擇1個方向報考。舞蹈類考試科目: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舞蹈即興3個科目,每科目按照滿分100分評分,總成績=舞蹈基本功×120%+舞蹈表演×150%+舞蹈即興×30%,總分滿分為300分。
音樂類分為樂理、聽寫、視唱、聲樂、器樂5個科目,考生可從聲樂、器樂2個科目中,自主選擇1個或2個科目報考。選擇報考1個科目的考生,僅生成音樂表演(器樂)或音樂表演(聲樂)1項專業成績;選擇報考2個科目的考生,可生成音樂表演(器樂)、音樂表演(聲樂)、音樂教育3項專業成績。
音樂表演(器樂)考試科目:樂理、聽寫、視唱、器樂4個科目,每科目按照滿分100分評分,總成績=樂理×15%+聽寫×30%+視唱×15%+器樂×240%,總分滿分為300分。
音樂表演(聲樂)考試科目:樂理、聽寫、視唱、聲樂4個科目, 每科目按照滿分100分評分,總成績=樂理×15%+聽寫×30%+視唱×15%+聲樂×240%,總分滿分為300分。
音樂教育考試科目:樂理、聽寫、視唱、器樂、聲樂5個科目,每科目按照滿分100分評分,器樂、聲樂分主、副項,成績高者默認為主項,成績低者默認為副項,總成績=樂理×15%+聽寫×30%+視唱×15%+主項×165%+副項×75%,總分滿分為300分。
播音與主持類考試科目:作品朗讀、新聞播報、話題評述3個科目,每科目按照滿分100分評分,總分滿分為300分。
表(導)演類分為戲劇影視表演、戲劇影視導演、服裝表演3個方向,考生可選擇服裝表演方向或從戲劇影視表演、戲劇影視導演2個方向中,自主選擇1個或2個方向報考,相同考試科目僅考1次。
表(導)演類(戲劇影視表演方向)考試科目:文學作品朗誦、自選曲目演唱、形體技能展現、命題即興表演4個科目,每科目按照滿分100分評分,總成績=文學作品朗誦+自選曲目演唱×50%+形體技能展現×50%+命題即興表演,總分為滿分300分。
表(導)演類(戲劇影視導演方向)考試科目:文學作品朗誦、命題即興表演、敘事性作品寫作3個科目,每科目按照滿分100分評分,總成績=文學作品朗誦×50%+命題即興表演×50%+敘事性作品寫作×200%,總分為滿分300分。
表(導)演類(服裝表演方向)考試科目:形體形象觀測、臺步展示、才藝展示3個科目,每科目按照滿分100分評分,總成績=形體形象觀測×150%+臺步展示×120%+才藝展示×30%,總分為滿分300分。
2.省級統考成績使用。除少數經教育部批準組織校考的專業及省際聯考的戲曲類專業外,其他藝術類專業均使用省級統考成績作為專業成績。同一類別內具有多項合格專業成績的考生,在平行志愿填報階段,可同時填報相應專業志愿。未達到當年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舞蹈類、音樂類、播音與主持類、表(導)演類專業省級統考本科合格線的考生,沒有資格參加招生高校組織的相應類別本科專業校考,考生即使報名參加了校考,也不能參加后續投檔及錄取。
(二)省際聯考。
戲曲類專業實行省際聯考,省際聯考成績作為考生專業成績,具體考試辦法遵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三)高校校考。
所有高校藝術類專業校考工作均在學校所在地組織,不再跨省設置校考考點。各校考高校要嚴格控制現場校考人數,原則上參加現場校考人數不超過相關專業招生計劃數的6—8倍。嚴格按照向社會公布的招生辦法,在對應類別省級統考成績合格并達到校考要求的考生范圍內擇優確定校考合格生源,校考合格證發放數量原則上不得超過校考專業招生計劃數的4倍。具體考試時間及安排見有關高校官方網站。
(四)其他。
1.可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的藝術教育、服裝設計與工程、風景園林、文化產業管理等4個非藝術類本科專業,安排在普通類常規批錄取。高校如對考生有藝術專業基礎要求,須提前告知考生應參加的省級統考對應類別及錄取要求,且高考文化成績不得低于普通類一段線。
2.藝術史論、藝術管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戲劇學、電影學、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影視技術等不組織專業能力考試的高校藝術類專業,安排在普通類常規批錄取,直接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三、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會公布有關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是招生錄取工作的重要依據,是考生填報志愿時的重要參考。各招生高校須按照教育部和山東省有關規定,在招生章程中嚴謹規范制定本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內容必須合法、完整、準確,涉及錄取原則的部分要清晰、明確、通俗易懂,且不存在歧義,要與《2025年山東省普通高校招生填報志愿指南》所述內容一致。各招生高校章程相關內容如果與教育部或山東省有關文件規定不一致,按教育部或山東省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山東省內使用省統考成績的招生高校可不單獨制定藝術類招生簡章,有關藝術類專業的招生條件、錄取要求等,可在本校招生章程中一并規定。
四、錄取批次
藝術類專業錄取分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專科批3個錄取批次,3個批次依次進行。
(一)本科提前批。
包括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含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參照執行的少數高校)等組織校考的專業、省屬公費師范生藝術類專業、省際聯考的戲曲類本科專業招生。
(二)本科批。
包括除提前批之外的所有藝術類本科招生。
(三)專科批。
包括所有藝術類專科招生。
五、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
藝術類考生文化課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與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考試(夏季高考)。
(一)本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
本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以普通類一段線為基數,按教育部規定各專業類別的比例劃定。
1.少數經教育部批準組織校考的專業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為普通類一段線,破格錄取考生文化成績要求按照招生高校破格錄取辦法執行。
2.所有使用省級統考成績的藝術類本科高校及專業,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不得低于我省相應藝術專業類別本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其中,播音與主持類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為普通類一段線;美術與設計類、音樂類、書法類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為普通類一段線的75%;舞蹈類、表(導)演類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為普通類一段線的65%。
3.實行省際聯考的戲曲類專業本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為普通類一段線的65%。
(二)高職(專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
高職(專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與普通類二段線相同。
六、志愿填報
考生以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編寫出版的《2025年山東省普通高校招生填報志愿指南》為依據,根據錄取批次安排及志愿設置要求填報志愿;填報征集志愿時,以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即時公布的該批次院校缺額計劃為準。在同一批次內,藝術類考生可選擇填報藝術類志愿或普通類志愿,且只能選擇其中一類填報;普通類考生不能填報藝術類志愿。
(一)本科提前批。
安排2次志愿填報。實行以學校為單位的志愿模式,均不實行平行志愿。
(二)本科批。
安排2次志愿填報。省級統考專業(專業類)實行平行志愿,均實行以“專業(專業類)+學校”為單位的志愿模式,1個“專業(專業類)+學校”為1個志愿,考生每次志愿填報的數量不超過60個,可以填滿所有志愿,也可選擇填報部分志愿。
(三)專科批。
安排2次志愿填報。省級統考專業(專業類)實行平行志愿,按“專業(專業類)+學校”志愿模式填報,每次志愿填報的數量不超過60個,可以填滿所有志愿,也可選擇填報部分志愿。省際聯考的戲曲類專業不實行平行志愿,每次只能填報1個院校志愿。
專科同一批次填報志愿時,使用省級統考成績的專業和使用省際聯考成績的專業不能相互兼報。
七、投檔錄取
山東省藝術類本科和高職(專科)專業均實行文化成績與考生所填報專業成績相關聯的投檔模式,關聯不上專業成績的,一律不予投檔。
(一)本科提前批。
根據考生志愿,關聯其填報的第一專業合格成績投檔。校考專業按專業大類全部投檔,招生高校按照本校招生章程錄取。省屬公費師范生藝術類專業,在我省藝術類本科各專業類別文化控制線上,依據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投檔,招生高校按照專業成績擇優錄取。省際聯考的戲曲類本科專業,戲曲類本科文化控制線上考生全部投檔,招生高校按照本校招生章程錄取。
(二)本科批。
藝術類省級統考專業遵循考生志愿,關聯省級統考合格成績,根據綜合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從高到低排序,按招生計劃1:1投檔,由高校審核錄取。其中,美術與設計類、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綜合成績按照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占50%、專業成績占50%計算;書法類綜合成績按照文化成績占60%、專業成績占40%計算;播音與主持類綜合成績按照文化成績占70%、專業成績占30%計算。綜合成績具體計算辦法分別是:
美術與設計類、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綜合成績=文化成績×50%+專業成績×750/300×50%。
書法類綜合成績=文化成績×60%+專業成績×750/300×40%。
播音與主持類綜合成績=文化成績×70%+專業成績×750/300×30%。
(三)專科批。
省級統考專業按藝術專業類別使用綜合成績(與本科同類專業折算辦法相同)投檔。省際聯考的戲曲類專業按照關聯考生的第一專業合格成績投檔,由高校依據考生志愿、省際聯考成績等擇優錄取。
具體投檔及錄取辦法另文通知。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
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是高校考試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選拔培養藝術專業人才的重要途徑。各地、各高校要切實加強對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嚴格落實主體責任,牢固樹立安全工作紅線意識,健全考試招生風險防控體系,有效杜絕監管漏洞和安全隱患,確保藝術類考試招生工作平穩有序開展。
(二)規范考試實施。
各市和組考高校要嚴格選聘考試工作人員并逐一簽訂考試安全責任書,加強規范化、專業化業務培訓,增強安全保密和遵紀守法意識。制定考務實施細則,規范工作程序,健全監督制度,確保考試安全實施。采取多種手段進行考生入場檢查,嚴把入口關,防止考生和涉考人員攜帶作弊工具進入封閉區及考場;采取多證核對、人機比對等措施嚴防替考。組考高校須對現場測試全過程進行錄音、錄像備案。校考高校要嚴格命題人員的選聘,簽訂安全保密協議;加強試卷印制工作管理,確保試題印制內容準確無誤;并將考生的報名材料、考試答卷(或考試視頻記錄資料)一并保留4年。
(三)嚴格考評管理。
考評工作是藝術類專業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考評高校要科學制定考試評分辦法,辦法一經確定,必須嚴格執行、不打折扣;加強考評人員上崗培訓和警示教育,與考評人員簽訂利益關系者回避與誠信評價承諾書,考評期間進行嚴格實行全封閉管理;優化評委結構,省外校外人員比例不低于50%,現場考評小組評委人數不得少于5人;嚴格把控評分過程,強化試評、優化正評、嚴密程序、嚴控權限;評委獨立公平公正評判,嚴格執行評分標準,確保考評安全、科學、規范。
(四)強化信息安全。
各市和相關高校要采取有效措施確保考生報名數據、成績數據準確安全。要全面強化數據過程性管理,加強數據生成、存儲、備份等全過程監管;強化技術應急處突能力,制定應急處突預案、加強全流程演練測試;嚴格操作權限管理,結合業務角色嚴格管控系統權限;正確處理信息公開與信息保密的關系,嚴禁發生信息泄露。
(五)加強誠信教育。
各市和組考高校要多種渠道開展考試誠信法紀教育,讓考生熟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相關法律法規,清楚認識考試違規所產生的嚴重后果和危害,自覺遵守考試紀律和考試規則,拒絕和抵制考試違紀作弊行為,做到誠信考試。
(六)嚴肅考風考紀。
各市和組考高校要嚴肅工作紀律,狠抓考風考紀,營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加大考試巡查力度,通過視頻監控、實地抽查、巡考等多種方式加強監管,確保考場紀律嚴明有序。密切關注網絡輿情,調動各方面力量,共同營造良好的考試環境和輿論氛圍。嚴厲打擊替考及其他作弊行為,對被認定為違規的考生,應形成書面材料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依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對違規考生進行處理。
(七)完善復審機制。
各市和相關高校要依據《信訪條例》和教育信訪工作規定,及時妥善處置高校招生考試信訪問題。要完善藝術類專業考試復審辦法,規范復審程序,組建復審小組,受理解決考試爭議申訴等有關問題。
如教育部等對相關工作有新的規定和要求,以最新文件為準。
附件:
1.山東省2025年藝術類別對應專業目錄
2.2025年藝術類專業校考高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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