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西南石油大學創建于1958年,原名四川石油學院,校址位于四川省南充市,隸屬于原石油工業部,1970年更名為西南石油學院,2000年由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所屬的部委院校劃轉為中央與地方共建、以四川省人民政府管理為主的普通高等學校。2002年學校主體搬遷到成都市新都區。2004年原四川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并入。2005年學校更名為西南石油大學。2013年學校入選“國家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2017年學校入選國家首批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2022年入選國家新一輪“雙一流”建設高校。
學校秉承“實事求是、艱苦奮斗”的優良傳統,弘揚“為祖國加油、為民族爭氣”的大學精神,踐行“明德篤志、博學創新”的校訓,堅持科學發展、內涵發展、特色發展,致力于建成以工為主、石油天然氣及其配套學科世界一流、多學科協調發展的高水平能源大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西南石油大學本科招生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結合學校本科招生錄取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為西南石油大學,簡稱西南石大;英文名為Southwest Petroleum University,英文縮寫為SWPU。
第三條 學校由四川省人民政府舉辦、四川省教育行政部門主管,是教育部與四川省人民政府共建“雙一流”建設高校,四川省與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有限公司、中國海洋石油集團有限公司共建高校。學校的舉辦者、管理者和共建者支持學校依照法律和本章程自主辦學,為學校發展創造良好的辦學條件和辦學環境。學校接受舉辦者的領導和管理者、共建者的指導與監督。學校具備培養學士、碩士、博士的完整教育體系,并設有博士后科研流動站。
第四條 學校現有新都校區和南充校區。新都校區(注冊地)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區新都大道8號,南充校區地址:四川省南充市油院路30號。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西南石油大學設立本科招生委員會及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本科招生委員會負責審議招生政策、制度和程序,建立監督和協調機制,維護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科招生章程及相關規定并組織實施,決定具體招生計劃,討論決定職責范圍內的其他招生工作重要事項。
第六條 西南石油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是西南石油大學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條 西南石油大學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三章 招生錄取
第一節 基本原則
第八條 西南石油大學根據本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政策要求、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歷年計劃安排等因素,確定分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計劃。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以各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級招辦)公布為準。
第九條 西南石油大學2024年全部實行遠程網上錄取,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生源情況確定投檔比例。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模式的省(直轄市、自治區)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實行順序志愿投檔模式的省(直轄市、自治區)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
第十條 西南石油大學對非外語類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計算機類專業及南充校區各專業公共外語開設語種為英語,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在填報志愿時須慎重;其他專業公共外語開設語種為英語、日語、法語和西班牙語,非英語、日語、法語、西班牙語語種的考生在填報志愿時須慎重。
西南石油大學英語專業限招英語語種考生,俄語專業限招俄語、英語語種考生;英語專業、俄語專業原則上要求考生高考外語單科成績須不低于105分(150分值),且若生源地省級招辦組織外語口試,考生口試成績須合格。
第十一條 西南石油大學認可四川省制定的加分政策,也認可其他招生省(直轄市、自治區)招委會制定的、面向全國普通高校的加分政策。
第十二條 西南石油大學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對電子檔案中未能真實反映考生情況而被錄取的,本校將保留退檔權利。
第十三條 西南石油大學預留計劃不超過本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的1%。預留計劃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出檔生源情況,用于錄取符合條件的考生。
第二節 普通類專業錄取
第十四條 西南石油大學面向全國招生,在高考綜合改革省市的錄取按當地省級招委會制定的政策執行,相關專業的選考科目按省級招辦最新公布方案執行。
第十五條 對進檔考生,西南石油大學在內蒙古自治區采取“招生計劃 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原則進行投檔錄取;在其他省(直轄市、自治區)按專業投檔基準分的高低安排錄取專業,考生的專業投檔基準分=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政策性加分,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專業錄取時,在專業投檔基準分相同情況下,優先錄取參考科目順序依次為外語、數學。
第十六條 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均未滿足時,西南石油大學對服從專業調劑者,按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作退檔處理。實行平行志愿的省(直轄市、自治區),服從專業調劑且身體健康狀況滿足專業要求的進檔考生(若只能調劑到外語類專業,還須滿足本章程第十條要求),本校承諾不退檔。
第三節 藝術體育類專業錄取
第十七條 報考西南石油大學體育教育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本省省級招辦組織的專業統測并達到相應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其中,四川省、重慶市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須不低于省級招辦劃定的相應批次本科文化成績錄取控制線上50分。其他省份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須達到省級招辦劃定的相應批次本科文化成績錄取控制線。若省級招辦未作明確規定,對進檔考生,本校按專業成績投檔總分從高到低排序錄取。若有明確規定,本校以省級招辦規定的原則投檔錄取。
第十八條 西南石油大學體育教育專業原則上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
第十九條 我校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直接依據考生高考文化成績擇優錄取。
第二十條 報考西南石油大學表演專業、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本省省級招辦組織的藝術專業統一考試并達到相應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報考本校表演專業、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的四川省、重慶市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須不低于省級招辦劃定的相應批次本科文化成績錄取控制線上30分,其他省份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須達到省級招辦劃定的相應批次本科文化成績錄取控制線。
若省級招辦未作明確規定,表演專業、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按照綜合成績投檔,綜合成績的具體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文化成績×50%+專業統考成績×(高考文化課成績滿分/專業統考滿分)×50%,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在進檔考生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同分條件下優先錄取專業統考成績較高的考生。
若省級招辦有明確規定,表演專業、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按省級招辦規定的原則投檔錄取。同分條件下優先錄取順序為專業統考成績、高考文化成績。
第四節 高水平運動隊招生
第二十一條 西南石油大學招收網球高水平運動員,執行教育部相關規定。相關政策詳見西南石油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公布的《西南石油大學2024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
第五節 第二學士學位招生
第二十二條 西南石油大學2024年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執行教育部相關規定。相關政策詳見西南石油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公布的《西南石油大學2024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第六節 少數民族預科招生
第二十三條 西南石油大學在四川省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招收少數民族本科預科班。四川省一類模式預科生預科階段培養學校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公布,其他預科生預科階段培養學校為西昌學院;新疆籍預科生預科階段培養學校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公布。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有關政策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規定的項目,堅持學生自愿、不得營利的原則收取。
第二十五條 西南石油大學依托國家財政撥款、學校事業經費投入和社會力量參與,不斷拓展資助籌資渠道和形式,形成了以“獎、貸、助、勤、補、免、緩”七位一體聯動助學的學生獎助體系。學校堅持獎優與助困并重、資助與育人并舉、把扶困與扶智、扶志結合,設有資助項目涵蓋優秀學生獎學金、學生課外科技基金、戶外素質拓展基金、文化素質教育基金、創新實踐基金、國際視野拓展基金、特殊困難學生資助基金等。
第二十六條 取得本校學籍的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主修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教學環節,成績合格,并取得規定的最低學分,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學校準予畢業,頒發對應專業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士學位授予規定的,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定通過,依據《西南石油大學章程》,授予其主修專業相應學科門類的學士學位,頒發學士學位證書。頒發證書的學校名稱:西南石油大學。
第二十七條 新生在接到西南石油大學錄取通知書后應及時辦理新生檔案提取或郵寄工作,確保新生檔案在新生報到前到達本校。新生檔案至少應包含以下內容:高考登記表、高考體檢表、高考志愿表、高中階段相關檔案。
第二十八條 報到時,西南石油大學將組織新生體檢復查。對復查結論與高考體檢信息不一致的學生,將根據《西南石油大學學籍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九條 報到后,西南石油大學將組織新生資格復查。資格復查不合格的學生,將按相關規定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三十條 聯系方式:
招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大道8號
學校網址:https://www.swpu.edu.cn
招辦電話:028-83032224
招辦郵箱:swpuzsb@126.com
社會監督和投訴電話:028-83032400
第三十一條 本招生章程由西南石油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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