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招考委、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普通高等學校:
為貫徹落實《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國發〔2019〕4號)、《關于推動現代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中辦發〔2021〕43號)、《關于深化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改革的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高職院校分類考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21〕36號)等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高職教育單獨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職單招)工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高職單招是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的重要形式,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事關國家科學選拔人才、教育公平和考生切身利益,考生和家長高度關注。各地、各招生院校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實施、強化監督管理,確保公平公正。各招生院校要強化職業教育特色,堅持科學選人,進一步完善“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考試評價方式,提高人才選拔質量;強化招生院校主體責任,認真制定工作方案,做實做細報名、命題、考試、閱卷、錄取、公示等工作,確保高職單招工作安全、有序實施。
二、招生章程
各招生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關要求,結合自身辦學定位和培養目標,科學嚴謹認真制定本校2023年高職單招招生章程,在招生章程中應明確學校全稱、校址、辦學層次、辦學類型、報考條件、報名辦法、考試方式及內容、考試科目及分值、錄取規則、成績公布方式、計劃調整原則、收費標準、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件種類、咨詢方式、監督機制、申訴渠道等,內容要合法、準確、規范、清晰。
招生章程須于2023年1月30日12:00前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后方可向社會公布,招生章程一經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學校法定代表人應對本校招生章程及有關宣傳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三、招生院校及招生計劃
各院校須按《四川省教育廳關于開展2023年高等學校高職教育單獨招生申報工作的通知》要求,進行高職單招計劃申報。經教育廳審核批準后,方可開展2023年高職單招工作。
高職單招計劃屬普通高職(專科)計劃,納入學校2023年國家核定的招生計劃總數。各院校高職單招計劃原則上不低于學校2022年高職(專科)招生計劃總人數的55 %,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的計劃原則上應達到本校單獨招生計劃人數的50%以上。
各院校要嚴格按照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規模,結合自身辦學實際,科學合理地安排招生專業及計劃,分專業招生計劃由省教育考試院向社會公布,公布后原則上不再更改。
四、招生對象
招生對象為已參加2023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且符合所報考院校招生條件的考生。
五、報名辦法
2023年高職單招報名實行網上統一填報的方式,分網上報名和學校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報名(填報學校志愿)
考生應于2023年3月1日9:00至7日12:00,登錄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s://www.sceea.cn),按要求準確填寫有關信息,填報高職單招學校志愿。學校志愿設置為1個,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在網上填報并及時保存。省教育考試院將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實時公布學校志愿填報情況,考生可根據分學校的志愿填報統計信息,結合本人實際,修改或調整學校志愿。逾期不再補報和更改。
考生須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登錄賬號、密碼,并對所填報志愿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因考生疏漏或失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學校確認(填報專業志愿)
考生應于2023年3月10日9:00至13日12:00,登錄所報學校官網,確定所報考學校的專業志愿,按學校規定的辦法進行報名確認并繳納報名考試費。各招生院校根據情況自行確定報名確認的具體辦法并向社會公布。
未按以上規定進行報名和確認的考生,視為自愿放棄高職單招。學校確認階段工作結束后,各招生院校應及時向省教育考試院上報考生志愿庫。
六、考試
各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關要求,加強對高職單招考試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工作機構,成立以學校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分管負責同志任副組長,教務、招生、紀檢監察、醫務、安全保衛等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參與的高職單招工作領導小組,加強統籌管理,落實責任,建立過程嚴密、運作高效、監督有力的工作機制,確保考試安全順利。
各院校應遵循安全、公平、科學、規范的原則組織考試,認真制定高職單招工作方案(含組考方案),并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要切實做好高職單招命題、考試、評卷等環節工作,尤其要加強考生免試資格審核、試卷保密、考風考紀、考務管理等重點工作,相關工作要求參照普通高考考務規定執行。要加強對考生的誠信教育和警示教育,堅決防范和打擊考試舞弊。
高職單招考試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評價方式,由招生院校自行組織。考試總分為500分,文化素質考試滿分為300分,職業技能綜合測試滿分為200分。
文化素質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每科滿分100分,試題由省統一命制,考試時間全省統一為2023年3月25日9:00—11:30,評卷工作由招生院校自行組織。
文化素質考試結束后,各招生院校賡即自行組織實施職業技能綜合測試,測試的內容和方式參照《四川省普通高校對口招生職業技能考試大綱》(2021年版)執行。
七、錄取
各招生院校根據考生文化素質考試和職業技能綜合測試原始總分劃定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的人數原則上不得超過報考總人數的90%。
學校根據相關規定和招生計劃等情況,按照考生文化素質考試和職業技能綜合測試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總分相同時,依次比較職業技能綜合測試、語文、數學、英語成績。未參加文化素質考試或職業技能綜合測試,以及文化素質考試或職業技能綜合測試成績為零的考生,學校不得錄取。
高職單招擬錄取考生名單要在學校官網首頁公示5天,公示期滿后將擬錄取名單于2023年4月6日12:00前報省教育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考生被錄取后不得換錄,也不再參加普通高考或對口招生考試。
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和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經教育廳核實資格、高等職業學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試院官網公示后,可由有關高等職業院校免試錄取。所有符合免試錄取條件的考生應參加高職單招報名,并在2023年3月25日前向學校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高職教育單獨招生免試錄取考生申請表》(見附件)。高校是免試資格審核的主體,要嚴格認真審核考生免試材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在正式辦理免試錄取手續前,申請免試的考生應正常參加報考院校的高職單招考試。
凡在世界技能組織主辦的“世界技能大賽(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獲獎的中國國家代表隊選手且符合條件者,具備保送至高校深造的資格,即:符合我省高考報名條件的中職畢業生可保送至有關高校相應的高職或本科專業。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強監督管理。各級招生考試委員會、教育主管部門要切實健全工作機制,明確責任分工,壓實監管責任,組織做好轄區內高職單招政策宣傳解讀、過程監管、違紀違規問題處置及有關協調配合工作。各地教育主管部門要嚴格學校管理,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嚴厲查處各類學校、教職工和公職人員參與買賣生源、有償招生等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打擊培訓組織、社會中介等機構和相關人員參與買賣生源、考試作弊、干擾考試招生秩序等違法違規行為。
(二)落實主體責任。各高校是做好本校高職單招工作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同志是直接責任人,有關部門負責同志承擔具體責任。各高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明確工作職責,落實工作責任,按有關要求組織實施好高職單招報名、考試、評卷、錄取等工作。要堅決杜絕虛假宣傳、違規招生。要切實健全招生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措施,促進高職單招各環節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嚴格執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制度,及時公開相關信息,及時回應處理考生質疑,廣泛接受社會監督,確保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三)強化招生宣傳。各級教育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各高校和中學要及時、主動、準確、全面做好高職單招政策解讀、信息咨詢和溫馨提示等服務工作,積極通過新聞媒體、招生考試網站等途徑發布信息,確保考生和家長對我省高職單招的政策、辦法,特別是考試時間、考試方式、流程等安排應知盡知。要切實做好宣傳工作,動員和鼓勵符合報考條件學生積極報考。要堅持以考生為本,增強服務意識,及時耐心解答考生的咨詢。要認真做好信訪咨詢,密切關注網絡輿情,妥善處置突發事件。
(四)做好科學防疫。各地各校要按照最新政策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科學組織好高職單招考試工作。各招生院校要切實做好考試評卷場所安排、衛生消毒等工作,積極協調并爭取當地教育、公安、衛生疾控、招生考試等部門的協助和支持,按照全省和各地疫情防控具體要求組織好各環節工作,確保高職單招工作順利開展。
(五)嚴肅招生紀律。加強省級統籌和監管,規范高校招生行為,高職單招考試期間及考試前后,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將加強對考試工作的巡視督查,對招生院校及相關責任人違反政策規定、虛假宣傳、違規招生、違規錄取等違規行為以及與有關社會培訓機構及個人內外勾結、暗箱操作、利益輸送等違法行為進行重點督查。對違規違紀招生的學校,一經查實予以嚴肅處理,將視情節給予警告或通報批評、削減招生計劃、取消高職單招資格。對于違紀違規工作人員、有關負責人及單位主要負責人,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追究問責;對于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本通知未盡事宜參照當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有關工作規定執行。
附件: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高職教育單獨招生免試錄取考生申請表
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試委員會 四川省教育廳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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