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的相關規定,為了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招生,結合學院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是社會了解學院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學院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 學院概況:
(一)學院名稱:天津輕工職業技術學院
(二)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三)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四)學院代碼:12732
(五)學院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園區雅觀路1號
(六)學院簡介:
天津輕工職業技術學院是一所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隸屬天津渤海輕工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占地面積842畝,建筑面積19.7萬平方米,在校生11000余人,教職工469人。2001年1月,經天津市人民政府批準,由天津市第二輕工業學校、天津市第二輕工業局職工大學、天津市第二輕工業局干部中等專業學校合并組建成立。2011年學院入駐海河教育園區。同年7月,天津市輕工職業技術學校、天津市輕工中等職業學校并入天津輕工職業技術學院。
近年來,學院辦學成績顯著,是國家級優秀示范性骨干高職院校、優質專科高等職業院校、“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建設計劃”建設單位、全國優秀成人繼續教育院校、全國“第六屆黃炎培職業教育獎”優秀學校、全國職業院校就業競爭力示范校、教育部現代學徒制試點院校、全國職業院校精準扶貧協作聯盟脫貧攻堅先進集體、天津市“世界先進水平高職院校”、天津市首批躋身全國高職院校服務貢獻50強單位、天津市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天津市職業教育創優賦能建設項目高水平高職院校建設單位。擔任中國輕工國際產能合作企業聯盟副理事長單位、魯班工坊建設聯盟副理事長單位、中國模具工業協會職業教育委員會主任委員單位、全國輕工職業教育教學指導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單位、全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職業教育集團副理事長成員單位、天津市模具工業協會副理事長單位、天津市新能源協會常務理事單位,在高職院校中的引領示范作用日益彰顯。
學院秉承“修德育能,日見其功”的校訓,以“五育并舉”落實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發揮辦學體制機制創新優勢,緊貼區域經濟和行業、企業的技術技能人才需求,服務新動能發展和產業升級,服務國家重大發展戰略,產教協同培養“德技并修+工匠精神”的時代新人。學院設有機械工程學院、電子信息與自動化學院、經濟管理學院、藝術工程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與瑞士GF、喜馬拉雅、浪潮、TCL中環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華三技術有限公司等知名企業共建5個產業學院。目前開設33個高職專業和2個聯合培養技能本科專業,建有7個具有現代職業教育特色的優質專業群,其中模具設計與制造、光伏工程技術為中國特色高水平專業群,大數據技術為市級高水平專業群,大數據與會計、造型藝術創意設計、智能控制、數字傳播為校級特色專業群。擁有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國家級職業院校教師教學創新團隊、全國高校黃大年式教師團隊、國家級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培訓基地、天津市技能大師工作室、天津市職業院校教師教學創新團隊3個。發揮教師團隊優勢對口支援新疆、西藏9人。主持建設國家級專業教學資源庫2個,參與建設8個,主持國家級精品在線開放課程3門,市(省)級在線精品開放課程18門。自2008年以來,連續12年承辦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相關賽項,2022年承辦首屆世界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碳中和可再生能源工程技術賽項。近十年累計獲得省部級及以上教學成果獎25項。
學院在產教融合、校企合作上敢于探索,勇于創新,在國內首次提出并建立了“三級貫通式”校企合作辦學體制機制,與瑞士GF、德國卡爾蔡司、西班牙歌美颯、三菱電梯、中國英利等世界知名或行業龍頭企業共建校內實訓中心13個,擁有校外實習基地194個。積極服務京津冀發展戰略,牽頭組建了京津冀模具現代職教集團、京津冀新能源現代職教集團、全國新能源類專業教學資源庫共建共享聯盟、全國新能源與環保技術領域創新團隊共同體。校企共建國內高職院校首個精密模具智能制造生產線并成立協同創新中心,共建國內首個由高職學院牽頭建立的國家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中國輕工業精密模具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多次獲得中國模具行業最高獎項“精模獎”。
學院注重提升學生綜合素養,開設思想政治類、專業技能類、創新創業類、文化藝術類、體育健身類等7類共86個學生社團,建立27個校內外素質教育實踐基地,成立輕職眾創空間,連續兩年被天津市教委認定為天津市A級(優秀)高校眾創空間,打造了面向天津市職業院校的創新創業服務平臺。學生參加各項競賽屢創佳績,近五年400余人次在省部級及以上各類大賽中獲獎,其中獲得中國國際“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金獎1項、銅獎3項。同時,學院以人為本,助力學生成長成才,建立智慧學工“一站式”服務平臺,建立健全獎助學金體系,在國家獎學金、天津市人民政府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的基礎上,還設有校內獎助學金、德國菲尼克斯獎學金、LG獎學金、瑞士GF獎學金、英利獎學金等7個知名企業獎學金。堅持以就業為導向,近年來就業率95%以上,在天津高職院校排名前列,為區域經濟發展提供了人才支撐。
學院不斷擴大國際交流平臺,與新西蘭、德國、瑞士、瑞典、英國、美國、韓國、印度等國家教育機構、高校或國際知名企業建立國際合作關系,開展師生交流、合作辦學、師資培訓、學術文化交流。自2016年開始,牽頭建設印度魯班工坊1個、埃及魯班工坊2個,實現了職業教育服務國際產能合作的重大突破,埃及魯班工坊項目被列入埃及教育與技術教育部發布的(TE2.0方案)中的“卓越基地”試點。學院加入“一帶一路”產教協同聯盟,應中國教育國際交流協會邀請共同發起成立中非職業教育聯合會、金磚國家職業教育聯盟。牽頭成立國內職教領域唯一的“非洲職業教育研究中心”,推動中國職業教育“走進非洲”,助力中非職業教育合作提質升級,形成研究成果《中非職業教育合作研究》專著,并在首屆世界職業技術教育發展大會平行論壇中非職業教育合作與發展論壇發布。主持完成了高職領域首個魯班工坊全國教育科學規劃教育部重點研究課題《“一帶一路”視域下海外魯班工坊建設的標準化模式研究》,出版了全國高職院校首本魯班工坊研究著作《魯班工坊建設的標準化模式研究與實踐》。2018年學院建成全國唯一的魯班工坊建設·體驗館,全面展示了魯班工坊建設歷程與成果,接待6萬余人次,受到國家領導人、教育部領導、外交部領導以及多國駐華使節的肯定。
第二章 招生機構
第四條 學院成立招生委員會、設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項。
第五條 學院設立招生就業指導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日常工作。
第六條 學院招生工作在學院紀律檢查委員會、紀檢監察室的監督下進行。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七條 學院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專業發展、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2023年面向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分專業招生計劃,并按照教育部核準下達的招生計劃,在規定時間內報送至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向社會公布,同時學院也通過多種方式向社會公布。在招生錄取過程中,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并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對生源好、志愿足、錄取分數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做適當調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詳見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及學院招生網。
第八條 高職收費標準:1.學費:一般專業每生每學年5000元,特殊專業每生每學年5500元,藝術類專業每生每學年8000元;2.住宿費:8人間每生每學年800元,6人間每生每學年1000元,4人間每生每學年1200元。各專業收費標準詳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或學院下發的2023年新生報到須知。以上收費標準如有變動,以天津市最新政策為準。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 學院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課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藝術(美術)類專業錄取執行本章程第十四條之規定。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十條 院校志愿錄取實行順序志愿錄取的省份,錄取以志愿優先為原則,即按考生填報的院校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院的考生,只有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線上第一志愿報考我院的人數少于招生計劃時,才錄取第二志愿(或平行志愿)報考我院的考生,依次類推。實行平行志愿錄取的省份,錄取以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錄取規則為準。
第十一條 專業志愿錄取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隊,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如考生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愿錄取分數,即看是否達到第二專業志愿錄取分數,依次類推,直至最后一個專業志愿。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整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專業志愿不設分數級差。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類專業采取“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學院在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區、市)的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各省區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區、市)的考生須滿足我院選考科目要求。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區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專業錄取。
第十二條 對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執行教育部相關規定。
第十三條 同等(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條件下,錄取按單科順序及單科成績高低排序,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單科成績,成績較高者優先。江蘇省考生如投檔成績相同,優先錄取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等級排序較高者。天津市考生執行本章程第十五條之規定。如考生所屬省招辦有相關規定,則按該省招辦要求執行。
第十四條 藝術(美術)類專業錄取規則: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高考藝術類專業專科控制線且專業聯考或統考成績合格的基礎上,按照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名錄取。如出現同分考生,優先錄取專業聯考或統考成績較高者,如專業聯考或統考成績仍相同,則依次按照高考文化課中語文、數學、外語的單科順序及單科分數高低排序,較高者優先。如有調整,以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藝術(美術)類專業錄取規則為準。
第十五條 對于天津市考生,依據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員會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普通高考語文、數學、外語3門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參照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如考生投檔成績相同,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單科成績,成績較高者優先。
第十六條 關于錄取專業對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有關要求。對于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七條 學院各招生專業的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語,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各專業招生沒有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八條 學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單后以特快專遞的方式寄發《錄取通知書》,考生可通過學院的咨詢電話或登錄學院招生網等方式查詢錄取結果。
第五章 后續管理
第十九條 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及本人身份證按學院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應征入伍的新生按國家政策,在學校規定時間內辦理保留入學資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院書面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外,均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具體報到要求詳見《天津輕工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新生報到須知》。
第二十條 學院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應當取消學籍。
第二十一條 學院根據《天津輕工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對學生進行培養。轉專業政策執行《天津輕工職業技術學院轉專業實施細則》。
第二十二條 學院設有多種形式的獎、助學金;設有國家助學貸款;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設有勤工助學崗位,保障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就學,激勵了優秀學生的發展。
第二十三條 學生完成規定學業經審查達到畢業標準的頒發天津輕工職業技術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天津輕工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高職秋季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經天津輕工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委員會、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凡以前有關高職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廢止,均以本章程規定為準。
第二十七條 在招生咨詢過程中,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并非學院錄取承諾。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天津輕工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指導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咨詢及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網址:www.tjlivtc.edu.cn
電話:022-27391636(兼傳真) 4006-246-357
E-mail:tianjinqgzy@sina.com
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園區雅觀路1號
郵編:300350
監督電話:022-28775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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