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院本科招生工作的依法有序開展,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是學院向社會公布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形式,是我院開展招生宣傳咨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 學院基本情況
(一)學院名稱:天津商業大學寶德學院(學校代碼:13660)
(二)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三)辦學層次:本科
(四)學院地址:天津市西青區津靜路28號,郵編:300384
(五)學院概況:
天津商業大學寶德學院(以下簡稱“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天津商業大學和天津摩根教育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合作舉辦的本科層次獨立學院,學制四年。
學院是以管理學、經濟學和藝術學等學科為主,兼有文學等學科的多科性獨立學院。目前,設有思政課與基礎課教學部、經濟貿易系、外國語言文學系、工商管理系、會計學系、影視與舞蹈系和藝術設計系等教學單位。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本科招生工作,依據政府主管部門的政策規定制定學院招生政策、編制招生計劃、決定學院招生錄取重大事項。
第五條 學院設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學院紀檢監察機構對本科招生工作實施全過程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根據教育部核準下達的招生計劃,結合社會需求、學院發展規劃和辦學條件,編制分省分專業及專業類的招生計劃。在規定時間內報送到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預留不超過1%的招生計劃,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學院現有24個招生專業。其中,金融學、國際經濟與貿易、電子商務、英語、日語、商務英語、物流管理、酒店管理、會計學、財務管理、審計學、舞蹈表演、表演、戲劇影視文學和廣播電視編導15個專業按專業招生。
其他專業按專業類招生。具體分類如下:
工商管理類:含工商管理、市場營銷和人力資源管理3個專業;
設計學類: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公共藝術和動畫6個專業。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七條 學院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有關規定、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課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八條 在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紀檢監督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九條 非平行志愿省(區、市),以院校志愿優先為原則,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學院的考生,如第一志愿考生檔案不足,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類推。實行平行志愿的省(區、市),執行考生所在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的錄取規定。凡已進檔的考生,符合錄取條件,服從專業志愿調劑,學院將全部錄取,不做退檔處理。
第十條 在錄取安排專業(類)時,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根據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類)志愿錄取分數線時,看是否達到了第二專業(類)志愿錄取分數線,依次類推直至最后一個專業(類)志愿。如考生所填專業志愿都已錄滿,服從專業調劑者,將隨機安排到未錄滿的專業(類);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投檔成績相同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專業(類)志愿不設分數級差。
第十一條 對于政策加分的考生,執行考生所在地制定的加分政策和錄取規定。
第十二條 對有特殊要求的省(區、市)錄取及安排專業(類),做如下規定:
(一)內蒙古自治區考生,普通類專業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類)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二)對于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區、市)的招生錄取工作,按照相關省(區、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區、市)的考生須滿足我院選考科目要求。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區、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專業錄取。
第十三條 藝術類錄取原則
1.設計學類專業
省級專業統考成績符合生源所在省(區、市)本科報考條件,同時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區、市)藝術類本科控制分數線及以上。
根據分省招生計劃,在順序志愿投檔省份,或考生所在省(區、市)無明確(或不唯一)的投檔成績計算辦法,按文化課成績由高到低錄取。文化課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省級專業統考成績較高的考生。如文化課和專業課成績均相同,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在平行志愿投檔省份,以考生所在地教育招生主管部門設定投檔原則為準。當錄取原則與生源所在省(區、市)政策不一致時,執行生源所在省(區、市)規定。
2.舞蹈表演和表演專業
省級專業統考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區、市)本科報考資格,同時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區、市)藝術類本科控制分數線及以上。
根據分省招生計劃,在順序志愿投檔省份,或考生所在省(區、市)無明確(或不唯一)的投檔成績計算辦法,按專業課成績由高到低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文化課成績較高的考生。如文化課和專業課成績均相同,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在平行志愿投檔省份,以考生所在地教育招生主管部門設定投檔原則為準。當錄取原則與生源所在省(區、市)政策不一致時,執行生源所在省(區、市)規定。舞蹈表演專業要求男生身高≥1.72米、女生身高≥1.62米;表演專業要求男生身高≥1.70米、女生身高≥1.60米。
3.戲劇影視文學和廣播電視編導專業
按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戲劇影視文學和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為不組織專業考試的專業。
按考生所在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確定的投檔成績為錄取依據,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擇優錄取。投檔成績相同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
第十四條 學院嚴格執行教育部、衛生部、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對不符合標準的按指導意見的規定處理。
第十五條 除報考英語、商務英語專業要求高考外語科目為英語,日語專業要求高考外語科目為英語或日語外,其余各專業外語語種不限。學院開設的公共外語課為英語和日語。
第十六條 學院在接到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單后,考生可登陸學院招生網查詢錄取結果。學院以“特快專遞”的方式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五章 收費標準及學生管理
第十七條 學費標準:英語、日語和商務英語專業:每生每學年18000元;設計學類、舞蹈表演、表演、戲劇影視文學和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每生每學年22000元;其他專業(類):每生每學年15000元。住宿費標準:根據不同的住宿條件,四人間每生每學年1500元,六人間每生每學年1200元。各專業(類)收費標準詳見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或學院印制的2024年新生報到須知。以上收費標準如有調整,執行主管部門批準的最終標準。
第十八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院有關要求和規定期限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院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未報到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應征入伍新生,應在規定時間內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
第十九條 學校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審查發現新生的錄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入學資格。學生入學后,學校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查。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二十條 學院尚未開展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減免學費工作。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向戶籍所在地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機構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二十一條 學院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和天津市人民政府獎學金,同時設立各種院級獎學金。
第二十二條 按照專業類錄取的學生,一年后根據學習成績和專業志愿在專業類中進行專業選擇。專業選擇按學院相關文件執行。
第二十三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天津商業大學寶德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對符合《天津商業大學寶德學院學士學位授予工作管理辦法》要求的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頒發天津商業大學寶德學院學位證書。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適用于2024年學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條 在招生咨詢過程中,學院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于學院錄取承諾。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查通過,報主管部門審核。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由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學院的咨詢及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E-mail:bdzb2004@126.com
微信公眾號:天津商業大學寶德學院招生辦公室
咨詢電話:022-23798100 監督電話:022-23796771 傳真:022-23796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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