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招生委員會,有關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
為做好我區2024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統考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21〕3號)和《關于印發<自治區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及考試說明>的通知》(新招委辦〔2023〕2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自治區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制定了《自治區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本方案未涉及內容,按教育部特殊類型招生工作年度文件及自治區有關文件執行。
附件:1.自治區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工作方案
2.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統考科目與本科招生專業對應關系一覽表
3.自治區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統考科目及時間表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2023年11月6日
附件1
新疆自治區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工作方案
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由藝術類專業考試和文化課全國統考兩部分組成。藝術類專業考試分自治區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以下簡稱“專業統考”)和招生院校自行組織的專業考試(以下簡稱“校考”)兩種形式。自治區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分為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等6個科類,對于生源極少或考試組織確有困難的個別科類,通過省際間聯合組織或“考評分離”等方式實施。戲曲類考試內容、考試形式等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實施省際聯考。藝術類專業統考由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統一領導,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統一報名、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評分標準、統一閱卷評分、統一處理成績、統一確定統考合格標準、統一公布成績。各地(州、市)教育考試機構和考點學校具體實施組考。為確保我區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安全有序,根據教育部有關要求和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自治區藝術類專業統考
(一)報考要求及流程
1.考生須符合自治區2024年普通高考報名條件,并取得2024年普通高考考生號。參加普通高考網上報名時,所有報考藝術類院校(專業)的考生,必須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藝術加試”并選擇加試科類,藝術類考生可在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戲曲類7個科類中選擇一個科類填報,各科類之間不得兼報。未按要求填報的,影響考生正常參加相關專業統考或校考以及錄取的,責任自負。
2.持有各地(州、市)教育考試機構打印及蓋章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測試報考證》(以下簡稱“報考證”)。
3.報考區內外普通高等學校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戲曲類專業的考生均須參加自治區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統考。戲曲類考試內容、考試形式等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實施省際聯考。考生須取得專業統考或聯考相應層次合格成績后,方能根據招生院校要求自行參加相應的校考。
4.所有參加藝術類專業統考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新疆教育考試院”(www.xjzk.gov.cn,下同),進入“新疆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報名系統”報名。考生須按要求完成網上報名,并確認考點等信息,逾期不予補報。
報名時,藝術類考生需要注意:
(1)只能在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戲曲類7個科類中選擇一類統考科類,所選科類須與高考報名系統中所選科類一致。
(2)音樂類專業統考分為音樂表演類和音樂教育類兩類,考生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單報一類或兼報兩類,若兼報,音樂表演類所選方向(器樂或聲樂)應與音樂教育類所選主項(器樂或聲樂)一致;兼報音樂表演類(器樂方向)和音樂教育類的考生,所填報的樂器種類須一致,兼報音樂表演類(聲樂方向)和音樂教育類的考生,所填報的唱法須一致;器樂科目限一種樂器(中西打擊樂除外),器樂考生應使用統考報名時所選的樂器種類進行演奏。
(3)表(導)演類專業統考分為戲劇影視表演、服裝表演和戲劇影視導演3個方向,其中報考戲劇影視表演和戲劇影視導演方向的考生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單報一個方向或兼報兩個方向,報考服裝表演方向的考生不得兼報戲劇影視表演或戲劇影視導演方向。
5.考生網上報名、繳費結束后,系統將統一隨機編排專業統考準考證。考生按系統提示接受考前教育(閱讀考生考場規則、誠信考試承諾書)并作出承諾。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自行打印《自治區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統考準考證》(以下簡稱“專業統考準考證”),憑專業統考準考證、報考證、居民身份證參加我區藝術類專業統考。
(二)考點設置
1.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專業統考:考點分別設置在烏魯木齊市、喀什市、奎屯市,考點具體名稱及地址見準考證。
(1)烏魯木齊考點
考生所在地區:烏魯木齊市、石河子市、吐魯番市、哈密市、昌吉州、巴州。
(2)喀什考點
考生所在地區:阿克蘇地區、克州、喀什地區、和田地區。
(3)奎屯考點
考生所在地區:克拉瑪依市、伊犁州、塔城地區、阿勒泰地區、博州、奎屯市。
2.音樂類專業統考:考點統一設置在烏魯木齊市(新疆師范大學昆侖校區)。
3.舞蹈類、表(導)演類(戲劇影視表演和戲劇影視導演方向)、播音與主持類專業統考:考點統一設置在烏魯木齊市(新疆藝術學院金橋校區)。
4.表(導)演類(服裝表演方向)采用省際聯考(以聯考省份通知為準)。
(三)報名繳費時間及方式
1.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戲劇影視表演和戲劇影視導演方向)、播音與主持類、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專業統考網上報名時間:2023年12月8日至15日,報名網址:新疆教育考試院。繳費采用線上集中方式(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2.表(導)演類(服裝表演方向)專業統考采用省際聯考方式,網上報名時間:2023年12月1日至5日,報名網址:甘肅省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www.ganseea.cn)。繳費時間、方式及收費標準以聯考省份通知為準(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3.戲曲類專業統考采用省際聯考方式,報名時間、方式和繳費時間、方式及收費標準等以教育部通知為準。
完成繳費方為報名成功,未在規定的時間報名及繳費視為自動放棄。
(四)考試科目、方式及時間
藝術類專業統考各科類的科目和分值、內容和形式、考試要求、考查范圍等要求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及考試說明》(考生可登錄“新疆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查閱)。
1.音樂類
(1)音樂表演(器樂方向)統考科目:樂理、聽寫、視唱、器樂。考試方式:集中,筆試+面試。
(2)音樂表演(聲樂方向)統考科目:樂理、聽寫、視唱、聲樂。考試方式:集中,筆試+面試。
(3)音樂教育(器樂主項)統考科目:樂理、聽寫、視唱、主項(器樂)、副項(聲樂)。考試方式:集中,筆試+面試。
(4)音樂教育(聲樂主項)統考科目:樂理、聽寫、視唱、主項(聲樂)、副項(器樂)。考試方式:集中,筆試+面試。
中西打擊樂專業須準備2種不同打擊樂器的作品各1首,其中一種為高音類打擊樂器。
兼報音樂表演類(器樂或聲樂方向)和音樂教育類(器樂或聲樂主項)的考生,所選方向(主項)、唱法、樂器須一致,相同考試科目只考1次,考試成績互認(按不同方向中的分值比例折算最終成績)。兼報音樂表演和音樂教育類的考生若無音樂教育類副項科目考試成績,最終成績僅有音樂表演類考試成績。
2.舞蹈類專業統考科目: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舞蹈即興。考試方式:集中,面試。
舞蹈類分為中國舞、芭蕾舞、國際標準舞、現代舞、流行舞,考生任選一種報考。參加舞蹈表演科目考試時,考生的自備劇目(或組合)應與報名時所選的舞種方向一致。
3.表(導)演類
(1)戲劇影視表演方向統考科目:文學作品朗誦、自選曲目演唱、形體技能展現、命題即興表演。考試方式:集中,面試。
(2)服裝表演方向統考科目:形體形象觀測、臺步展示、才藝展示。考試方式:集中,面試(采用省際聯考)。
(3)戲劇影視導演方向統考科目:文學作品朗誦、命題即興表演、敘事性作品寫作。考試方式:集中,筆試+面試。
兼報戲劇影視表演方向和戲劇影視導演方向的考生,相同考試科目只考1次,考試成績互認(按不同方向中的分值比例折算最終成績)。
4.播音與主持類專業統考科目:作品朗讀、新聞播報、話題評述。考試方式:集中,面試。
5.美術與設計類專業統考科目:素描、色彩、速寫(綜合能力)。考試方式:集中,筆試。
6.書法類專業統考科目:書法臨摹、書法創作。考試方式:集中,筆試。
7.考試時間
(1)音樂類:2024年1月9日至13日。
(2)舞蹈類:2024年1月11日至13日。
(3)表(導)演類(戲劇影視表演和戲劇影視導演方向):2024年1月11日至13日。
(4)播音與主持類:2024年1月11日至13日。
(5)美術與設計類:2024年1月13日至14日。
(6)書法類:2024年1月13日。
(7)表(導)演類(服裝表演方向)、戲曲類:以聯考省份通知為準。
(五)評卷(面試)與成績復核
1.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評卷工作考務管理辦法》(教考試廳〔2013〕2號)等相關文件的要求,負責評卷組織、管理工作。
2.承擔評卷任務的高校設評卷點,具體實施評卷工作。評卷工作期間,評卷場所應當做到無死角監控,關鍵崗位實行“一崗多控”。
3.面試科目采取考生、評委、考場“三隨機”工作機制,按照小組集體定檔、評委獨立打分、專家監督檢查、全程監控錄像的辦法進行評分。
4.所有評分人員須簽訂承諾書,按照教育部要求嚴格執行回避制度,確保各專業評分工作科學嚴謹、公平公正。
5.對本人成績有異議申請復核的考生,須于成績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憑有效身份證件和專業準考證到報名所在地的縣(市、區)教育考試機構提出書面申請,各地匯總后逐級報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復核,復核結果由各地及時通知考生本人,通知形式由各地自行決定。復核只檢查考生試卷或考試音視頻與本人信息對應是否一致、是否漏評、分數合計是否存在差錯,不復核評分寬嚴。成績復核不提供考生查卷服務。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復核申請,逾期不再受理。對復核發現錯誤的,予以糾正。
(六)成績公布及合格線劃定
1.藝術類統考排名方式:所有專業統考成績四舍五入取整后,將普通類和單列類考生的統考成績從高到低,分科類排序;將單列類的考生的統考成績從高到低,分科類單獨排序。同時公布以上兩種排名。若考生成績相同時,考生位次也一致,即同分同位次。
2.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根據美術與設計類專業統考成績,分別確定自治區美術與設計類專業統考本科專業合格線和高職(專科)專業合格線。本科專業合格線的最低合格要求為3門科目總成績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門科目各不低于60分;高職(專科)專業的合格線根據考生專業考試情況確定。
自治區舞蹈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書法類專業統考專業合格線根據各科類的考生成績情況確定。
3.自治區教育考試院于2024年1月底公布藝術類專業統考各科類的成績。我區不發放紙質藝術類考生成績合格證,考生屆時可通過“新疆教育考試院”自行打印考生成績通知單。相應專業成績合格線以上的考生,可持成績通知單自行決定是否參加高校組織的校考。
4.自治區教育考試院于2024年1月底完成自治區專業統考合格考生的信息匯總整理,并向招生院校提供包括合格考生名單、成績等內容的網上查詢服務。
(七)成績適用范圍
自治區專業統考已涵蓋的專業,院校一般應直接使用專業統考成績,確需組織校考的,須各省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公布后,應面向自治區統考合格生源組織校考。
二、招生院校校考
(一)報考條件
1.符合自治區2024年普通高考報名條件并成功報考取得2024年普通高考考生號。
2.參加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專業校考的考生須達到我區藝術類專業統考相應科類和層次的合格線。
3.持有各地(州、市)教育考試機構打印及蓋章的報考證。
(二)考試時間、地點
1.校考報名及考試辦法由各招生院校確定,校考由院校招生管理部門組織實施。校考專業、考試時間、地點由招生院校負責向社會公布,考生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詢,及時關注招生院校官方網站發布的信息,按照院校相關要求參加校考。
2.2024年起,高校藝術類專業校考工作均在學校所在地組織,不再跨省設置校考考點。
三、考風考紀
(一)藝術類專業考試是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招生院校及考點要嚴格按照教育部高考招生“十嚴禁”“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相關要求,健全監督檢查機制,加強對考試組織實施全過程的監督和檢查,嚴肅考試紀律,從嚴查處違規行為,嚴防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為全區廣大考生創造安全、和諧、有序、公平的考試環境。
(二)嚴查違規違紀行為。對在藝術類專業考試中有違規違紀行為的考生、高校、工作人員和公職人員,要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規定嚴肅查處。
(三)嚴禁藝術類專業教師及工作人員單獨、聯合或委托舉辦高考藝術類應試培訓、推廣活動。嚴禁各級各類學校為各藝術類培訓機構提供場所或設施。
四、填報志愿
(一)專業統考成績達到自治區2024年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戲曲類本科層次合格線的考生,可填報所有使用相應專業統考成績錄取的普通高等學校志愿;美術與設計類專業統考成績達到2024年自治區高職(專科)層次合格線的考生,只能填報相關招生院校美術與設計類高職(專科)專業志愿。
(二)若校考包含專業統考所組織的專業,則考生須取得專業統考相應層次合格成績方能參加校考,否則校考成績無效;考生須專業統考和校考同時合格才能填報相關高校專業志愿,未取得相應合格成績填報的藝術類專業志愿無效。
(三)報考自治區“三校生升高職”招生計劃美術與設計類、音樂類等專業,其專業統考成績須達到2024年自治區高職(專科)層次合格線。
五、招生錄取
(一)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2024年起,藝術史論、戲劇影視文學、藝術管理、廣播電視編導、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戲劇學、電影學、影視技術等高校藝術類專業,直接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使用省級統考成績作為專業考試成績的藝術類專業,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均達到所在省(區、市)藝術類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基礎上,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按比例合成的綜合成績進行平行志愿擇優錄取,其中高考文化課成績所占比例原則上不低于50%;少數組織校考的高校藝術類專業,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區、市)普通類專業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省級統考成績合格且達到學校劃定的最低成績要求基礎上,依據考生校考成績擇優錄取。組織校考的高校藝術類專業,具體內容和規定以教育部和招生院校公布的文件為準。
自治區2024年普通高考藝術類專業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自治區統考成績按比例合成的綜合成績進行平行志愿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算法如下:
綜合成績=高考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50%+專業統考成績/300×750×50%
綜合成績將四舍五入取整。根據教育部文件要求,未來將逐漸提高文化課在綜合成績中的占比。
(二)2024年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志愿填報、投檔辦法及錄取有關事宜按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另行公布)。
六、工作要求
(一)各級教育考試機構、考點要高度重視,做好藝術類專業考試宣傳工作。各考點要成立藝術類專業考試領導小組,嚴密考試過程組織管理,制定切實可行的考試工作方案和具體實施細則,協調處理考試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確保考試安全、公平、科學、規范。
(二)招生院校要針對藝術類專業考試的特殊性,研究建立和完善考試過程監督管理機制,加強對重點環節、重要崗位的監督,加強考試過程的信息公開及結果公示力度,嚴格校考組織管理,嚴格考評人員選聘管理,加強考評人員業務培訓,嚴肅考風考紀,規范考試操作流程,確保考試安全實施。
(三)各考點要加強考試硬件建設,強化信息安全,運用現代化管理技術和手段,確保考試公開、公平、公正,以高標準、嚴要求做好考試工作。進一步落實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確保校考工作公平、規范、安全、有序進行。
如有變動或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統考科目與本科招生專業對應關系一覽表
注:
1.戲曲類專業的考試由教育部統籌安排,對應招生專業:130201音樂表演(戲曲音樂)、130203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戲曲音樂)、130301表演(戲曲表演)、130306戲劇影視導演(戲曲導演)。
2.上述藝術類本科專業,依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版)》和《列入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的新專業名單》中“藝術學”門類下設各專業進行編制,將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專業設置和調整情況進行更新。
3.高職(專科)院校藝術類專業與統考科類對應關系參照本科專業的對應關系執行。
附件3
自治區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統考科目及時間表
注:
1.各專業類別統考具體內容和要求及考試說明詳見新疆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www.xjzk.gov.cn)。
2.專業統考面試安排見準考證。
3.戲曲類考試內容、考試形式等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實施省際聯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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