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疆教育考試院
各地、州、市教育考試機構,相關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高職分類考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21〕36號)、《關于下達2024年普通高職(專科)單獨招生計劃的通知》(新教函〔2024〕110號),現就做好我區2024年普通高職(專科)單獨招生(以下簡稱“高職單招”)工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高職單招工作是我區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各地、各院校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統籌做好高職單招工作,切實做到“組織到位、指導到位、監督到位”。要嚴格執行自治區教育廳下達的2024年高職單招計劃。由自治區教育廳有關部門統籌規劃,高職單招院校組織實施,自治區教育考試院進行考試錄取監督,確保我區高職單招的各項工作管理嚴格,規范有序。
二、報名及志愿填報
(一)招生對象
符合2024年自治區普通高考報名條件并取得準考證號的普通高中畢業生均可報名。
(二)報名及志愿填報
4月4日10時至11日18時,考生可登錄新疆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www.xjzk.gov.cn,下同),選擇“公眾服務大廳-網上報名”欄目,進入“新疆高職單招報名”系統,認真閱讀“2024年高職單招考生誠信承諾書”并承諾,進行網上報名及志愿填報。考生可選擇填報一所院校的4個專業,并選擇是否服從專業調劑。在規定時間內,考生可在網上實時查看各院校動態報名人數并進行志愿修改。考生志愿確定以網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數據為準,填報時間截止后不得更改或補報。
(三)注意事項
1.考生在填報志愿前,須認真閱讀院校招生簡章,了解院校招生計劃、錄取規則等信息,按要求填報志愿,并對所填報志愿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承擔責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2.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均須參加2024年自治區統一組織的藝術類專業統考。達到自治區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統考相關專業合格線,方可填報高職單招相關藝術類專業。
3.4月3日前,各院校應根據教育部及自治區教育廳有關高等職業教育單獨招生工作規定,結合自身辦學實際,研究制定2024年高職單招簡章(包括考試辦法、單招專業、單招計劃數、錄取規則等),經自治區教育廳相關職能部門和考試院審核備案后,方可向社會公布。
4.4月12日10時起,各院校可登錄新疆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新疆高職單招報名”系統下載報考本校考生相關信息。
三、考試
高職單招實行“文化素質+綜合素質評價”選拔模式。文化素質成績統一使用自治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采用線上或線下面試等方式,由院校自主命題并自行組織。
(一)考試(綜合素質評價)時間
考試(綜合素質評價)以面試為主,時間為4月14日至17日,具體考試時間及方式以報考院校通知為準。
(二)考試成績組成及分值比例
考試成績由文化素質科目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兩部分組成。
1.文化素質科目
普通高中畢業生的文化素質科目成績統一使用自治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統考原始成績,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每科滿分100分,共3科,總分300分。
2.綜合素質評價
包括以下四方面內容:(1)基本素質題,主要測試學生的思想品德、身體及心理素質、團隊精神、特長等;(2)文化素養題,主要測試學生的人文科學素質、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3)職業傾向題,主要測試學生的職業認知、專業認知、職業潛質;(4)方法能力題,主要測試學生的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創新思維的能力。
分值比例由院校自行加權比重,總分300分。
(三)考試要求
綜合素質評價:試題標準要統一,評分標準要統一,合分標準和流程要統一;面試專家要統一培訓,在考前熟悉并掌握評分標準,嚴格遵守面試工作相關要求,按照面試領導小組統一制定的評分標準評分;所有工作人員在考試全程禁止攜帶手機,不得擅離職守;每組面試專家不得少于3人,相互之間不得討論打分情況,須獨立給分;涉考人員不得對工作場所、考生、考務材料、工作證件、考試用具等拍照或通過網站、微信、微博等社交媒體發布與考試工作有關的信息、圖片、言論;考生所有考試成績數據和記錄材料應由專人負責,存放在保密室內,嚴防涂改或丟失,如有上述情況發生,須追究責任并從嚴處理。
四、錄取
(一)錄取分數及排序規則
文化素質科目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成績總分為600分,招生院校錄取考生分數不得低于180分,不得限制考生單科分數。
分數排序規則:考生總分相同時,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
考生單科成績排列順序為:文史類:語文、數學、英語;理工類:數學、語文、英語。
單列類(選考外語)考生,可兼報普通類招生計劃。
(二)錄取規則
各院校按照向社會公布招生簡章中的錄取規則進行擇優錄取。是否錄取考生以及所錄取的專業由院校根據錄取規則確定,并負責對報考本校但未被錄取考生的退檔原因做出解釋。各招生院校不得超計劃錄取。自治區教育考試院負責監督院校執行招生計劃情況,糾正違反招生政策和違背錄取規則等行為。
(三)公示擬錄取名單
擬錄取考生名單須在院校網站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天,公示期滿無異議后,院校將錄取考生名單上傳“新疆高職單招報名”系統。考生需于4月27日10時至29日18時,登錄新疆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再次進入“新疆高職單招報名”系統,點擊“錄取信息確認”按鈕,選擇是否同意錄取。未選擇同意,視為放棄本次高職單招錄取。考生錄取信息確認后的名單為招生院校最終錄取名單。
(四)相關事項
2024年高職單招(含直升專)確認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2024年普通高考和其他院校任何形式的錄取。招生院校確認擬錄取考生各項信息無誤后辦理相關錄取手續。未被錄取的考生,仍可參加普通高考。報考高職單招的考生統一參加普通高考體檢,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五、相關要求
(一)健全組織機構。各院校要成立高職單招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制定高職單招工作實施方案,確保考務工作平穩順利實施;須認真研究制定考試方案及錄取規則,集體研究決定重大事項,將責任落實到崗,任務分解到人,切實落實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加強招生工作隊伍建設,在考務組織、視頻監控等關鍵崗位,選派政治可靠、業務熟練、政策水平高、作風正派、工作能力強、無直系親屬或利害關系人參加本次考試的人員參加招生考試工作。要進一步完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快速、妥善處置突發事件,確保高職單招工作安全、有序實施。
(二)加強信息安全管理。對屬于考生個人信息及有關錄取過程中需要階段性保密的工作內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會公開。除需要公示的錄取信息外,不得擅自對外泄露考生信息。各院校要加強招生錄取信息安全和規范化管理,加強對設備運行的檢測和調試,確保設備正常運行和網絡安全暢通。錄取期間,各招生院校要組織專門力量確保校園網的安全,要建立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和值班制度,及時堵塞管理和技術漏洞,不斷完善人防、技防相結合的信息安全保障機制,確保招生網站、錄取管理系統以及數據的絕對安全。
(三)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各院校要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精神,進一步擴大信息公開內容和范圍。各院校要通過平臺及時向考生公開招生章程、錄取規則、專業錄取結果等信息,通過多種方式提供咨詢、申訴的渠道,依法依規處理信訪問題,不斷提高全社會對高職單招工作的滿意度。
(四)嚴肅招生工作紀律。各院校要嚴格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嚴肅招生工作紀律,嚴格遵守教育部有關高校招生“十嚴禁”“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規定,維護招生工作的良好秩序和公平公正。對在高職單招工作中的違規行為,一經查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等嚴肅處理。高職單招錄取工作結束后,不再辦理退錄、換錄或補錄手續,遺留問題由招生院校負責。各招生院校按要求向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報送本校高職單招工作總結。
附件:1.自治區2024年普通高職(專科)單獨招生院校名單
2.自治區2024年普通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工作時間安排表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考試院
2024年4月3日
附件1
自治區2024年普通高職(專科)單獨招生院校名單
2024年在我區招生的區外普通高職(專科)單獨招生院校名單
1.長沙民政職業技術學院 2.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
附件2
自治區2024年普通高職(專科)單獨招生工作時間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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