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校全稱 | 寧波職業技術學院 | |
二、院校國標碼 | 10863 | |
三、校址 |
本部校區:浙江省寧波經濟技術開發區廬山東路388號 余姚校區:浙江省寧波市余姚市開豐路38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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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層次 | □ 本科 ? 專科 | |
五、辦學類型 |
?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民辦高等學校 □獨立學院□內地與港澳臺地區合作辦學□中外合作辦學 □ 高等專科學校?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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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院校名稱 | 寧波職業技術學院 |
證書種類 | 我校培養的專科(高職)學生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寧波職業技術學院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 |
七、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貫徹執行相關的招生政策和規則,研究確定學校招生錄取原則和具體辦法。學校教務處(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具體招生的日常工作。 | |
八、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 學校根據招生計劃主管部門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 |
九、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 | 無預留計劃。 | |
十、專業教學培養
使用的外語語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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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外語公共課為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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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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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執行。新生入學后,學校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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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錄取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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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錄取男女比例:不限。
(二)旅游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要求高考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80分,外語成績按單科總分150分計,具體按各省普通高考實際外語單科總分等比例換算。
(三)學校認同并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
(四)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在具體執行中確需進行招生計劃調整的,學校向計劃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行。
(五)對實行“專業(類)+學校”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市、自治區),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進檔考生只要單科成績和體檢符合要求,均予錄取。
(六)對實行“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市、自治區),考生所填報的專業組志愿須滿足該專業組選考科目要求。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錄取,專業志愿之間不設級差分;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對服從專業調劑且體檢合格的考生調劑至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予以退檔處理。
(七)對實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市、自治區),進檔考生按照“志愿清、專業清”的規則進行錄取,專業志愿之間不設級差分;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錄取時,對服從專業調劑且體檢合格的考生調劑至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予以退檔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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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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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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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藝術類專業學費6000-7500元/學年,藝術類專業學費9000元/學年,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15000元/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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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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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校區:1000-1600元/學年。
余姚校區:700元/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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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資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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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有完備的獎學金制度和完善的幫困資助機制。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浙江省政府獎學金、校內各類獎學金等。同時實行國家助學貸款、思源基金、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社會資助金等各類資助政策,開通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入學報到“綠色通道”幫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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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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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學校紀委舉報電話:0574-8689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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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網址及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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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0574-86894901/02/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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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其他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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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采用中英雙語教學,入學后不得轉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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