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學2017年計劃招收國家任務全日制藝術類本科生約為533名(待定),具體如下:
一、招生計劃及學費
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為準,12月30日更新):
學院名稱招生專業
(招考方向)小計廣東浙江四川江西山西湖南黑龍江內蒙古湖北廣西江蘇錄取方式小
計深
圳市外藝術設計學院設計學類150100 11131115廣東統考;
其它省統考+校考動畫60待定待定 省統考傳播學院播音與主持藝術4227 7 8 廣東校考;
其他省統考+校考師范學院(含金鐘音樂學院)美術學5035 87 省統考表演
(影視戲劇)3621 15 湖南統考+校考;
廣東校考舞蹈編導5035 15 湖南統考+校考;
廣東校考音樂表演
(聲樂演唱)2313 424 廣東統考+校考;
其它省統考音樂表演
(器樂演奏)2212 424 廣東統考+校考;
其它省統考音樂表演
(作曲-時尚音樂編創)1010 省統考+校考音樂學
(流行演唱)30待定待定 省統考+校考音樂學
(流行器樂演奏)20待定待定 省統考+校考音樂學(師范)(培養學前藝術教育專門人才)40待定待定 省統考
注:部分專業計劃待定;廣東省內部分專業分區域計劃待定。
⑵廣西和湖南只招藝術文,其他省份為藝術文理兼招(文理不分計劃);
⑶學制四年;
⑷學費(不含書費):按學分制收費,由課程學分學費和專業學費兩部分組成。課程學分學費為100元/學分,專業學費為5700元/年(平均學費約9000元/學年);住宿費為800-1500元/學年。
(以深圳市物價部門批準數為準)
二、報名與考試
㈠報名條件:
⑴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規定中的報名條件。
⑵美術類考生色盲者不予錄取。
㈡報名辦法:
1.網上預報名(僅限廣東考生):報考表演(影視戲劇)、播音與主持藝術、舞蹈編導、音樂表演(聲樂演唱)、音樂表演(器樂演奏)、音樂表演(作曲-時尚音樂編創)、音樂學(流行演唱)、音樂學(流行器樂演奏)專業的廣東省考生,請于2017年1月14日至2月18日,通過互聯網登陸http://210.39.2.10:7001/szexam/bm/login.jsp(點擊登錄)進行預報名,并通過網上打印報名表,逾期不再辦理報名手續。
注:⑴除廣東省的考生外,外省考生按我校所設考點的報名辦法進行報名,無須通過我校網上報名系統進行預報名。⑵報考音樂表演各招考方向、音樂學(流行演唱)和音樂學(流行器樂演奏)的廣東考生須藝考合格;省外考生按當地省招辦政策執行,否則校考成績無效;⑶如需兼報多個專業,須網上報名時選擇多個專業,確認時候分別到各專業繳費和確認。
2.現場報名確認:廣東考生已通過網上預報名的按以下要求進行現場報名確認。
⑴交驗身份證原件和藝術類考生準考證【廣東考生報考音樂表演(聲樂演唱)、音樂表演(器樂演奏)、音樂表演(作曲-時尚音樂編創)、音樂學(流行演唱)、音樂學(流行器樂演奏)專業同時需提供藝考合格證】,交復印件;
⑵備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張;
⑶繳交報名費:廣東省音樂類考生200元,廣東省外音樂類考生235元,廣東省外美術類考生210元。
⑷認真填寫或核對報名表,確保考生信息無誤。
㈢現場確認、考試時間與地點(或按考生當地省招辦公布的執行):(部分考點時間、地點待定)
省市招生專業現場確認日期、時間考試日期、時間報名與考試地點考點聯系電話廣東美術學、設計學類、動畫、音樂學(學前藝術教育方向)(師范)、、音樂學(流行演唱)、音樂學(流行器樂演奏)、音樂表演各專業;1.需參加省統考, 具體安排詳見各省招生辦安排;2.廣東省音樂學(流行演唱)、音樂學(流行器樂演奏)、音樂表演各專業另需參加我校組織的校考;0755-2653 6309(音樂、舞蹈、表演)
0755-2616 1825(金鐘)
0755-2653 4913(播音)四川美術學浙江湖南音樂表演(聲樂演唱)、音樂表演(器樂演奏)黑龍江山西廣東表演(影視戲劇)、舞蹈編導、音樂表演(聲樂演唱)、音樂表演(器樂演奏)、音樂表演(作曲-時尚音樂編創)、音樂學(流行演唱)、音樂學(流行器樂演奏)2017年2月20日到21日
8:30——17:302017年2月22日到23日
8:30——17:30深圳大學師范學院
B樓一樓播音與主持藝術深圳大學文科樓H5二樓湖南播音與主持藝術、舞蹈編導、表演(影視戲劇)2017年1月17日到18日2017年1月19日到20日湖南藝術職業學院0731-88838972江西播音與主持藝術待定待定待定 江蘇設計學類2017年1月12日到16日2017年1月20日江蘇第二師范學院
南京市北京西路77號025-83758137 湖北2017年2月19日到20日2017年2月24日武漢市江漢區楊汊湖常青五路54號 廣西2017年1月16日到17日2017年1月19日廣西師范大學美術學院 育才路15號 內蒙古2017年2月15日到16日2017年2月18日內蒙古藝術學院 呼和浩特市新華東街101號0471-4978356
注:⑴須在我校指定的地點報考,跨省市報考無效;⑵考生所報考專業涉及省級統考的,須按當地省招辦有關規定執行。
㈣校考考試科目和內容(詳見考試大綱):
⑴設計學類:
考試科目:素描、色彩。
⑵表演(影視戲劇):(僅一試)
考試科目:(1)聲樂,(2)文學作品朗誦,(3)舞蹈,(4)多人小品。
⑶播音與主持藝術:(第一天初試,第二天復試;初試合格方可參加復試)
考試科目:初試:(1)自我介紹,(2)自備稿件;復試:(1)即興評述,(2)才藝展示。
⑷舞蹈編導:(僅一試)
考試科目:(1)自選舞蹈片段,(2)基本功與技能技巧,(3)模仿與即興舞蹈,(4)特長展示。
注:舞蹈片段一律自備伴奏音樂,要求考生不化妝,一律穿練功服(不穿演出服)參加考試。
⑸音樂表演(聲樂演唱):(僅一試)
考試科目:聲樂演唱(僅招美聲或民族)。
⑹音樂表演(器樂演奏):(僅一試)(僅招鋼琴、手風琴、小提琴、古箏、琵琶、二胡)
考試科目:器樂演奏(傳統樂器)。
⑺音樂表演(作曲-時尚音樂編創):(僅一試)
考試科目:(1)演唱或演奏原創作品(提交紙質版),(2)演奏器樂樂曲(樂種不限)。
⑻音樂學(流行演唱方向):(僅一試)
考試科目:現場背譜演唱中或外流行歌曲一首。
⑼音樂學(流行器樂演奏方向):(僅一試)(僅招民謠吉他、古典吉他、電吉他、流行鍵盤(鋼琴、雙排鍵、合成器、電子琴)、低音提琴、電貝司、薩克斯管、爵士鼓)
考試科目:現場背譜演奏一首自選作品。
三、錄取和新生獎學金
㈠錄取條件:
1.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報考條件及錄取規定;
2.按要求須獲得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相應專業考試合格證書,否則校考無效;
3.體檢符合報考專業的要求。
㈡錄取辦法:
1.表演(影視戲劇)、舞蹈編導、音樂表演(聲樂演唱)、音樂表演(器樂演奏)、音樂表演(作曲-時尚音樂編創)、音樂學(流行演唱)、音樂學(流行器樂演奏)和音樂學(師范)(培養學前藝術教育專門人才):
出檔考生,在文化總分和術科成績均達到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先按術科總分(排名)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計劃數的70%(按四舍五入規則;如術科總分(排名)相同,則按文化課擇優錄取);再按文化課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剩余計劃(如文化總分相同,則按術科總分(排名)擇優錄取)。
2.播音與主持藝術、設計學類、美術學和動畫專業:
出檔考生,在文化總分和術科成績均達到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先按術科總分(排名)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計劃數的60%(按四舍五入規則;如術科總分(排名)相同,則按文化課擇優錄取);再按文化課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剩余計劃(如文化總分相同,則按術科總分(排名)擇優錄取)。
㈢新生獎學金:(待定,詳見明年5月公布的深圳大學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
四、專業介紹
1.師范學院
金鐘音樂學院由深圳大學與中國音樂家協會、深圳廣電集團合作建設,由中國音樂家協會黨組書記徐沛東主席任名譽院長,著名音樂人付林任學術委員會主任。借助唯一常設的國家級音樂大獎中國音樂“金鐘獎”流行音樂大賽的品牌效應,建成教學、研究、學術交流、市場運作于一體的特色音樂學院。由深圳大學負責招生、日常教學和管理;中國音協負責充實、增強專業師資,開設“名家課程”,整合行業高端資源;深圳廣電集團負責提供特殊教學資源和推廣運營。
2.藝術設計學院
3.傳播學院
五、有關說明(更新中)
1.音樂學(師范)(培養學前藝術教育專門人才)和動畫專業僅在廣東省招生,按省統考方式錄取。
2.“設計學類”,設藝術設計學、產品設計、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和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新生進校后按大平臺授課,前二個學期不分專業,學習公共課、基礎課,第三學期開始,按學生志愿及有關專業要求確定專業。
3.音樂學(流行演唱)、音樂學(流行器樂演奏)、音樂學(師范)(培養學前藝術教育專門人才)和動畫專業的錄取批次及招生計劃,待我校當年本科招生方案確定后更新,請留意本藝術章程的更新。
4.專業排名按分專業、分省獨立排名(非全國排名);按省考試院要求,廣東省藝術類按廣東計劃統一劃定各專業合格分數(即廣東省校考各專業的合格比例為各專業廣東計劃總數的4倍以內);因廣東第二批本科批次市內外計劃單列,為便于參考,合格證查詢的排名為深圳市內或市外分開的排名(非廣東總排名)。
5.專業考試成績將于2017年4月在深圳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zs.szu.edu.cn)公布,專業考試合格證發放比例為計劃數4倍以內(含4倍);合格證將請于4月底左右在本網站自行打印,不再郵寄。
6.新生入學后,將進行體檢和專業水平等復查,凡復測成績未達到入學專業課考試成績70%的考生,或有弄虛作假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和學籍。
7.如果上級主管部門相關招生政策有所調整,我校將進行相應調整,按新的政策執行。
六、招生咨詢方式與投訴渠道
深圳大學招生辦公室0755-114(24小時)
0755-26536235深圳市南山區南海大道3688號
郵編:518060http://zs.szu.edu.cn zsb@szu.edu.cn
深圳大學紀委辦公室0755-26534925 http://jiwei.szu.edu.cn jiwei@szu.edu.cn
深圳大學藝術設計學院0755-26557391 http://art.szu.edu.cn sjx@szu.edu.cn
深圳大學師范學院0755-26536309
0755-26161825 http://norc.szu.edu.cn 969309242@qq.com
深圳大學傳播學院0755-26534913 http://cmc.szu.edu.cn yuzongweisz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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