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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與邏輯
三、報名及考核錄取程序
1、報名條件:
符合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報名條件資格并參加2016年普通高考的高中畢業生,且在興趣、特長、愛好、個性發展等方面具備明顯專業學習優勢或特長,或在課外學習、研究課程、學術探索、發明創造、文學創作等方面有突出才華并取得一定成果,在高中階段獲得以下獎項中任一項條件者優先: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和信息學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省級決賽二等獎及以上;“上海市高中數學競賽”三等獎及以上;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中獲得全國一、二等獎;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獲獎;“新概念作文大賽”、“全國創新英語大賽”、“全國中小學生創新作文大賽”、“上海市中學生作文競賽”總決賽中獲二等獎及以上。
2、報名程序:
(1)網上報名:
考生須先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zzbm)報名。報名時間為2016年3月15日—31日。
(2)郵寄材料:
完成網上報名后,學生還須向華東師范大學招生辦郵寄以下書面申請材料。材料請用標準A4紙書寫或打印,并按以下次序排放(申請材料請勿裝訂,不要加裝各類訂書針、封面、封底、裝訂夾等,以免剔除時誤損申請材料):
①網上報名系統打印的《申請表》,須有考生本人簽名確認和中學審核同意蓋章。
②考生手寫《自薦信》信一份,要求在普通A4紙上用藍黑色水筆手寫,內容不超過一個頁面。
③高中階段每學期期中期末成績(須注明單科滿分)、年級排名(按文理排名,如中學不提供排名請出具證明)、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會考)成績復印件。以上材料均須加蓋中學公章。
④考生在高中階段參加各類社會實踐活動情況,參加各類競賽獲獎證書證明以及其他反映學生綜合素質發展情況的寫實性材料。
以上材料必須確保真實有效,如發現不實情況將一律取消學生的推薦和錄取資格。
上述申請材料請務必于2016年4月2日前以EMS特快專遞郵寄出來(以郵戳日期為準),收件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號干訓樓419室,華東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收,郵編200062。
(3)學校初審:
學校將根據報名條件要求,由各學科專家組成的審核小組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名單將在我校招生網站公示并報教育部高考陽光平臺進行公示。
考生確認:
經教育部公示的審核合格的考生,須在2016年5月30日前在網上支付自主招生選拔錄取報考費人民幣柒拾伍元(¥75)(收費依據:上海市財政局和上海市物價局公布的《上海市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2014年版)》第79條)。付費成功后,考生可于2016年6月9日前在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并請中學蓋章確認。準考證為參加學校考核必須。
(5)考核安排:
筆試面試時間:2016年6月11-13日
筆試科目:詳見《2016年自主招生專業情況表》。
筆試面試安排情況請詳見網上報名系統公告和準考證上說明。
(6)錄取辦法:
學校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合成綜合分,按綜合分從高到低、依據報考專業志愿情況擇優錄取,確定入圍合格考生名單,并確定錄取專業和錄取優惠政策。
入圍自主招生合格名單考生的優惠政策分兩擋:A檔為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一本線即可,B檔為學校最終模擬投檔線下30分但不低于一本線。其中獲得A檔人數占合格總數的40%。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本線參考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公布的自主招生錄取控制線。對我校只有提前批招生計劃的省份,學校最終模擬投檔線參考我校提前批投檔線。對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B。
最后錄取名單及錄取條件將在學校招生網站公示,最終以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為準。
(7)高考錄取:
入圍我校自主招生合格名單的考生可參加由所在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安排的自主招生高考志愿填報,未填報華東師范大學志愿考生作放棄處理。
我校最終將根據公示的自主招生合格名單、各省級招生管理部門提供的填報志愿名單和考生2016年普通高考成績情況,依據自主招生錄取優惠政策,按專業進行錄取,錄取名單也將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
四、招生選拔監督機制
1、自主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進行,招生簡章、實施辦法和錄取結果等均由校招生委員會審核批準。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21-54344651。
2、自主招生工作過程做到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結果公示。學校考核過程全程錄像,專家名單和面試順序由抽簽隨機確定,確保整個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3、對自主招生工作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行為,一經查實,將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第36號令)嚴肅處理。對有違規行為的學生,取消其自主招生錄取資格,已經錄取的則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
4、學校招生辦咨詢電話021-62232212,學校招生網址www.zsb.e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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