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南京大學2022年繼續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以下簡稱“南大強基”),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使他們成為肩負時代使命、具備全球視野、推動科技創新、引領社會發展的未來各行各業拔尖領軍人才和國家重大戰略領域后備人才。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各省(區、市)符合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具有強烈的專業興趣,綜合素質優秀,基礎學科拔尖,并有志于將來從事相關領域科學技術工作的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報名。申請報名考生分為以下兩類:
第一類:綜合素質和學業成績優秀的考生;
第二類: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且高中階段須在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任一學科奧林匹克競賽中獲得全國決賽二等獎及以上獎項。
二、招生專業及計劃設置
南大強基設三個專業組8個專業,分別是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物理學、化學、生物科學、漢語言文學(古文字學方向)、歷史學、哲學。我校對第一類和第二類考生分列計劃,其中第一類招生計劃見報名系統。招生專業科類要求和選科要求如下:
考生身體條件還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及有關補充規定。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網上報名。4月10-30日,考生可登錄南大強基報名平臺(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84),按照要求完成網上報名。所填信息須完整、準確、真實。報考南大強基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強基計劃,且只可選擇1個專業志愿。其中,第二類考生只能在競賽科目所對應專業組中選擇1個專業志愿,并上傳競賽成績證明;若我校沒有安排對應專業組招生計劃,則只能按照第一類報考。競賽成績不滿足條件的第二類報名考生,不予審核通過。填報志愿提交后不得修改。
(二)考生參加統一高考。
(三)南大考核。
1.初試。初試將于6月15日前進行,考試科目為學科素養基礎,成績不計入綜合成績,具體安排另行通知。第一類考生按照通知要求交費并打印準考證。我校依據考生初試成績,按照分省分專業計劃的4倍劃定復試資格線。末位如出現同分情況,同分考生均獲得復試資格。
2.復試確認。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報名平臺閱讀知情同意書,確認是否參加復試。逾期未完成確認的,視為放棄后續選拔。對確認參加復試又無故放棄的,我校將名單通報生源省份省級招生考試機構。
3.復試。復試將于6月22日前進行,包括筆試、面試和體育測試,具體安排另行通知。筆試和面試全程錄音錄像,分別按照100分和50分記入南大復試成績。體育測試項目為50米跑、立定跳遠,結果作為錄取的重要參考。筆試按照考生報考專業所在專業組進行,其中專業組1筆試科目為數理探究,專業組2筆試科目為化生綜合,專業組3筆試科目為閱讀表達。
4.第二類考生不參加初試,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報名平臺閱讀知情同意書,確認是否參加復試。我校將結合考生學科特長另行組織考核。
5.南大考核方案可能因本地疫情防控情況做出相應調整。
(四)錄取辦法。
1.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須達到所在省(區、市)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合并本科錄取批次省份單獨劃定的相應分數線)。
2.按照“高考成績÷高考滿分×850+南大復試成績”計算綜合成績。對第一類考生,依據綜合成績和分省分專業計劃進行錄取。末位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照高考成績、高考數學成績、高考語文成績、高考外語成績排序。對第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生源地第一類考生同專業組最低錄取分數線的,使用分列計劃錄取。
3.我校將在高考出分后確定錄取名單,公示錄取標準,并在本科提前批次錄取前完成錄取。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所在省(區、市)后續高考志愿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后續各批次高考志愿錄取。
四、培養方案
我校將充分發揮綜合性、研究型高校特色,匯聚一流學科、一流師資、一流育人資源優勢,依托新時代南京大學“三元四維”人才培養新體系,打造強基計劃學生培養特區,引導學生在大師引領下聚焦國家重大需求、人類未來重大挑戰、重大科學問題等關鍵領域,通過探究和創造性活動,強化使命擔當,提升綜合素質,增強創新能力。
(一)階段考核的動態進出機制。根據學生興趣發展和學習能力,建立“科學化、多階段、動態性進出”考查機制,為學生建立動態進出通道和分流引導,注重激發學生探索未知的熱情,促進學生不斷深化自我認知,幫助學生確定符合個人特長與潛能的研究方向與目標。
(二)通專融合的優質課程體系。依托南京大學通識教育2.0體系,幫助學生融會不同的知識領域,培養學生廣博的視野,提升綜合素養。以文理工醫協調與特色發展的學科支撐體系,打造兼具思想性、學術性、交叉性的專業課程體系和跨學科研修平臺,構建本研銜接培養機制,促進學生在相關學科領域內開展有深度和廣度的探究。
(三)追求卓越的科研訓練體系。以培養基礎學科學術殿堂的“準學者”為目標,堅持前沿引領,開展“每生一項目”,開放校內外各層次高水平研究平臺,讓學生接觸專業前沿;堅持大師引路,實施“每生一導師”,通過師生深度交流協作,促進科學精神和科學思維養成;加強國內外交流,推進“每生一游學”,打造多層次、寬領域的游學項目,開拓學生學術視野,培養跨文化交流能力。
(四)精準優質的支持服務體系。圍繞學生信仰堅定、學業提升、體質增強、心理健康、生涯發展、國際視野拓展、領導力提升等提供個性化指導,為學生自主學習與思考、研究與探索創造有利條件。注重批判性思維、問題解決能力等深度學習能力的培養與發展。強化學生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開展學習與發展綜合評價,完善獎勵制度體系。
五、其他說明
(一)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臺的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將考生電子化的綜合素質檔案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尚未建立的,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后,統一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
(二)對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我校將取消其強基計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
(三)被錄取學生不參加入學后面向新生的二次選拔,本科階段轉專業范圍原則上限于南大強基招生專業之內,具體按照強基專業動態進出方案實施。
(四)學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六、監督保障機制
(一)南大強基招生工作在南京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學校本科招生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標準公示。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三)南大強基招生工作接受南京大學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并接受社會監督,舉報郵箱qingfengnanda@nju.edu.cn。
(四)南大強基招生錄取及入學培養工作按照教育部相關政策執行。若政策調整,則按照新規定執行。
七、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400-1859680
招生主頁:http://bkzs.nju.edu.cn
電子郵箱:bkzs@nju.edu.cn
微信公眾號:ndzsxlj
八、本簡章由南京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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